2008年上海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年03月0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52564588,邮箱:xxgk@shpt.gov.cn。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本区启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是国家《条例》试行的第一年,我区加大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调整了工作机构,完善了工作制度,理顺了工作流程,强化了培训工作,提高了工作实效性。截至2008年底,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有序开展。

  2008年度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概括如下:

  1.工作机构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条例》和市政府《规定》,2008年我区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及相关工作机构和议事制度,整合各单位力量,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和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并将两会合一,形成最大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分工如下:由区府办总牵头,负责工作组织推进和沟通协调;区信息委负责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监察委负责各部门工作的监督,并牵头实施检查评估工作;区法制办对各部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指导,负责牵头国家《条例》的学习;区档案局作为区受理中心,统一接受市民申请,并负责各部门政府信息的备案归档工作;区保密局牵头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区政府各部门、街道镇负责做好各自的信息公开工作。当遇到疑难问题和突出矛盾时,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协商讨论解决方案。

  各部门还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内部工作机构。如,市容局等部门设立了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人员,加大对部门内部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本区专门配备了7名全职工作人员(档案局设立了信息受理科共3人、房地局2人、工商分局1人、长征镇1人)、38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4个信息申请受理点(采取1+9+X模式,即1个受理中心,9个街镇受理点,以及工商、房地、规划、教育等重点部门设立受理点),并开辟了47个电子阅览室和公共查阅点(重点设在图书馆、各街道镇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派出所、医院等)。

  2.制度规范及落实情况

  我区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强化制度规范执行。定期召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规范工作流转程序。区府办、法制办、监察委、信息委、档案局、保密局等职能部门分工合作,根据各自职责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信息公开全过程管理的要求。如,《普陀区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审核及报备办法》、《普陀区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程》、《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规程》、《普陀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程》等工作制度。区属各部门还结合各自实际,制订了部门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如,公安分局、城管大队、环保局等部门强调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示到执法现场,并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

  在工作落实方面,我区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并下发了《2008年度普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2008年度普陀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区政府召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区联席会议按照2008年工作要点以及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对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区受理中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接待、办理、文明服务、归档制度。区保密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常规性巡查,及时防范信息的失泄密。

  3.业务培训情况

  今年,结合国家《条例》和市新修订的《规定》的实施,本区加强了业务培训工作力度。开展了各部门分管领导、联络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请市法制办专家及相关业务部门作专题讲座,学习《条例》精神,明确市、区工作要求;开展了各部门办公室专职(兼职)人员培训班,专门讲解信息公开编目工作;开展网上培训,将相关资料发布在区电子政务平台上,供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查阅,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政策和操作办法。通过培训,全面提高了我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整体水平,增强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持力度。

  各部门也十分重视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不少部门把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相关科室,并对各科室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三公”部门着重加大了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执法部门特别注重对执法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如何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即须拟定公开属性,在领导签发时须同步确定公开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形式发布。各部门对非公文类信息也须及时梳理,及时发布。区联席会议定期对各类信息及目录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反馈各部门,同时汇总上报市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各部门严格按要求编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报区受理中心备案,同时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公文类信息目录》的备案工作。

  各部门按要求做好公文备案系统(我区目前采用离线方式上报)信息公开统计表每月报送工作,区受理中心与区信息委负责将数据报送到市信息系统中。

  区受理中心及各受理点负责做好市民申请受理工作。统一接收、登记和反馈市民通过当面递交、网上递交、email等形式向区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受理申请后,受理中心根据需要转发相关部门处理,并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工作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全年依申请公开件件落实,桩桩回复。

  及时更新、完善全区范围内政务公开信息及热线电话号码,方便公众利用办理各项事务。

  改版区门户网站,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将门户网站与政务平台对接,使网站受理的申请能及时转入政务平台进行处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5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3条。

  为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送交率,从第四季度起结合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推行“零”报告制,同时利用政务平台开通短信提醒,提高信息的送交、备案量。为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在区“三公”部门和重点部门中开展了走访调研,了解各单位工作实际。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各部门因为业务特点不同,在公开信息的内容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我们有针对性的提出界定公开内容的指导意见。我们从区规划局、教育局、民政局工作入手,结合市条线要求,帮助这些部门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了梳理,明确了一些工作要求。如要求规划部门公开两证一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教育部门公开学校督导报告、素质教育实验校规划评审报告、教育收费标准,劳动局公开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就业援助实施方案、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发放标准等公众比较关注、关心的内容。

  建立街道镇政府信息公开协作组,针对主动公开信息属性判别不易把握的情况,制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目设置和送交基本范围”,统一全区各街道镇主动公开信息的类目设置和范围,并且进一步将公开内容由街道镇层面细化到各职能科室,使街道镇的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本区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结合区门户网站改版,以便民亲民为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设置作了调整,内容更丰富、归类更合理、操作更简单;二是做好向区档案局的备案工作,全区备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3条;三是在各居委会公告栏张贴街道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使居民就近能了解所在地区政府的信息,受到居民的广泛欢迎;四是做好政府公报发放工作,在各信息公开受理点和部分业务受理窗口明显位置摆放公报,方便市民取阅。在便民服务方面:一是在门户网站建立了功能强大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搜索引擎,极大地方便了市民检索利用政府信息;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须知”、“依申请公开流程”等材料印成小册子,分发到居委会,方便公众就近了解申请获取信息的程序、受理方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为保证在回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的严密性,特刻制“普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和“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专用章”,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的程序。

  本区200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0件,其中当面申请238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2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38%是涉及动拆迁政策类信息,45%是涉及城市建设规划类信息,其余是涉及环保审批、消防审批、物业收费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24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08件,占总数的45.0%,主要涉及动拆迁政策、城市建设规划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0件,占总数的0%。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8件,占总数的3.3%,主要涉及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法律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41件,占总数的17.1%,主要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32件,占总数的13.3%,主要涉及非本区批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用地许可批文、用地批准文件等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38件,占总数的15.8%,主要涉及强制拆迁审批全过程手续相关记录与法律依据、房屋拆迁许可申请等信息。

  “重复申请”2件,占总数的0.8%。

  “不予公开”12件,占总数的5.0%,涉及新南华里等10个旧区地块申报“新一轮”旧城改造优惠政策的请示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9237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573次,咨询电话接听4790次,当面咨询接待3807次,网上咨询261次。本区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673402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部门信息、信息公开目录、政府公报、政府采购。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区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获取普陀区司法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法应当获取的由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任命的由区法院抄送并公告的、完整的、全部的人民陪审员名单纸质文件,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目前配有全职工作人员7人,兼职工作人员38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各部门工作经费未单独列支。

  区联席会议也未专门列支政府信息公开的预算。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未收费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08年是国家《条例》实施的第一年,我区抓住有利时机,及时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在工作推进中,我们抓了以下几方面特色工作:

  1、认真做好国家《条例》的实施工作

  开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部门的业务培训,由区法制办牵头,聘请市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专家前来作专题讲解,解答有关问题,更好地指导信息公开工作。

  2、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一并抓。

  2008年,我区调整完善了工作领导机制,将政务公开联席会议与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两会合一,加强了工作统筹和领导,形成合力,加大了工作推进力度。

  3、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抓工作督查

  2008年我区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内容,并列入年度部门绩效考核内容。2008年底由区纪委牵头,联席会议相关部门协同,对全区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重点抽查了15个部门和街道镇。在抽查中,通过部门自查、全员问卷调查及干部面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工作绩效,提高了各部门及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

  4、推广街道镇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为了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把信息公开工作延升至各街道镇,继2007年试行《普陀区街道(镇)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单位建设指导方案》取得工作成效后,2008年,按照区联席会议的安排,在全区各街道镇中推广试点成效,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全区9个街道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5、加强《普陀区政府公报》的发行力度

  政府公报是政府信息的重要载体,为了加大公报的发行量和发行实效,我们每年召开一次政府公报发行工作会议。我区从公报内容和发行渠道两方面入手,提高公报发行质量。一方面鼓励各服务窗口和各街道镇乃至居委会,探索新的发行方式和渠道,缩短向基层分发的环节和时间,提高发行效果。区府办还定期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使政府公报从早期的较多剩余,到近两年每期在短时间内被索取一空。另一方面,公报内容更加突出区域特色,更加注重群众和企业的需求。如区政府动态,包括部门行政领导变动、临时机构设立;企业关心的工商登记、保安管理等项目;社会关注的热点,例如产业结构,调整真如副中心、苏州河等地区开发;一些比较敏感的内容,例如动拆迁政策、旧房改造、大规模市场搬迁等等,都通过公报实实在在地告知群众。一些当时的紧要工作,如抗风雪、义务献血、扶贫帮困等的部署,也能在第一时刻通过公报告知群众。

  6、推进网上办事,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2008年,我区结合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工作,在加大“网上办事”栏目建设的同时,全面梳理了行政办事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召开专题会议,推进网上办事。截止2008年底,网上办事事项已达533项,同比增长了98%。通过推进全区行政办事和行政服务事项的上网,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析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非公文类信息的梳理与公开有待深化;二是条线部门的信息公开属性的界定标准不一。尽管我们全年针对非公文类信息及条线的行业信息分类公开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但我们仍感到许多信息难以界定。这方面我们也希望得到市政府及相关条线部门的指导,更好地做好公开工作。

  2009年,我们将深刻领会《条例》精神,继续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同时根据市有关要求,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工作,把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建设,为构建和谐新普陀奠定扎实的基础。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本统计表反映我区2008年非垂直管理的41个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统计数据。详见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313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1313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240

  受理申请总数

  条

  24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238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0

  5.信函申请数

  条

  2

  6.其它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24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108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8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41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32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38

  7.“重复申请”数

  条

  2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12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0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12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407

  网上咨询数

  人次

  261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3807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479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673402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1

  行政诉讼数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纸张)

  元

  0

  4复制费(磁盘)

  元

  0

  5.复制费(光盘)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10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7

  2.兼职人员数

  人

  94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1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7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