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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1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2095号,邮编200333,电话:52761777)。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

区城管执法局截止到2023年底累计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2条,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数190条,并按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共办理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3件,已全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指定栏目下公开。

2、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新收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13件,结转上年度数量0件;其中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9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信息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信息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以完善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工作为契机,结合数据上链工作,全面梳理区局各项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制定《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大线下公开力度,在“3.5学雷锋”、“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指导基层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抢抓“政府开放月”“7.15城管公众开放日”重要时节,以“水韵申城,美丽滨江,半马苏河,‘游’法可依”为题开展社会宣传,引导市民群众知法崇法。创新公开内容形式,落实“一法规一折页一视频一讲座”制作,组织基层中队自主创作法宣短视频。区局原创快板节目《城管赞歌》先后在多个平台展演,多角度展现城管工作的方方面面。与上海交通广播合作拍摄短视频“上海城管人的一天”,视频发布后引起热烈反响,并得到了上海发布的认可与转发。开设“以案释法”专栏,依托自营微信公众号,将基层执法动态编写成普法案例并予以发布,获得了市局、区融媒体中心、澎湃新闻等媒体平台的转载推送,有效发挥了执法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

5、监督保障方面

因人员变动,重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领导戴贤俊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吴刚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汇报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结合实际,更新各类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引入监督机制,对重复申请的信息公开案件,交由执法监督科督办,全面规范推进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1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1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2023年存在问题:公开内容比较单一,以法定内容为主,自主创新的略少。要从市民群众的需求出发,对关注度高,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加大公开力度。

2、2022年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普陀城管在2023年,不断丰富组织开展公众参与活动,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分类分批听取吸纳公众意见。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用书面征求意见、专项听取意见两种方式,获得代表委员书面建议3条、现场建议8条。面向居村书记、小区物业、园区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征询,获取社区治理专业意见11条。广发动、细组织,实现公众在决策制定过程中的有序参与、有效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为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商户管理与部门履职深度融合,普陀城管长征中队成立了上海信泰中心“商护”城管工作站”及人民建议征集联系点,代表城管从传统线性执法模式向“寓管理于服务”的执法方式的尝试和转变,为构建多元协同参与的城市治理共同体而努力。上海信泰中心“商护”城管工作站暨人民建议征集联系点是企业和市民法治需求的平台,也是解决企业和居民各类问题的着力点,推动商户管理与政府部门履职深度融合、精准服务,让更多市民群众了解、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打响“城商协作”服务品牌。实现城市精管善治常态长效、走深走实。

2、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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