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02月01日 来源: 上海普陀2015年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shpt.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综合科,联系电话:52564588-1312。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我办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现由本办李世荣同志分管、综合科作为责任科室,具体牵头协调和监护检查工作,并配有一位同志做好此项工作,同时在各科室分别配备一位同志作为兼职人员,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共同推进全办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强化业务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策性、政务性、技术型较强的工作,我办坚持把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确保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能够达到工作要求。在2015年度,我办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了区府办举办的各类信息公开培训班,认真听取了市有关处室领导传授的信息公开经验,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公开意识,增强了实务能力。
(三)搭建工作平台,畅通信息渠道
我办通过门户网站上海普陀中的投资板块及时发布我区重点项目、重点地区的项目进展情况及重要活动的推进落实情况,及时答复群众有关投资方面的咨询。同时,通过《招商引资简报》、招商服务中心微信号及企业服务大厅等多种渠道,实现政企互动、互通互联,资源共享。除此之外,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新改版投入使用后,我办积极完善公开属性认定目录,同时补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项内容,确保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资料添加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府办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办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按照区府办的要求,我办对区投资办政府信息公开认定目录进行了梳理,进一步扩大了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对属于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类目之中的有关楼宇经济、表彰决定、档案管理、人事任免等都列为主动公开信息。
我们还先后主动对区投资办2014年部门经费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决算、2015年部门预算、2015年依法行政报告进行了公开。同时对全年各式印发的公文进行了梳理,先后公开《区投资办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2015年度投资办依法行政报告》以及各类人事任免文件等,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区投资办2015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系网络申请,其中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属于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区投资办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
区投资办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任何举报投诉。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情况
2015年度本办该项费用支出和收费均为零。
七、机构建设、经费保障情况
(一)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
综合科是区投资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配有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办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各业务科室在综合科的统一协调下,配有兼职工作人员,共同推进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区投资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不单独列支,在区投资办行政经费内统筹列支。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府办、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等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机制、协调发布机制及监督检查机制的落实还有待加强等。
2016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加强信息公开,提高主动公开率和工作质量,树立事先公开胜过事后公开的理念,同时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本着“能够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让群众尽可能多地了解政府相关信息。同时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脱节。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涉及业务工作和重大拟公开事项的,多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同时进行多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进行全面自查,不断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完善保障措施,切实加强硬件设备、人才队伍和资金的保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相关培训,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九、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本报告中各项指标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指标统计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