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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普陀区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01月1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5普陀区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普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陀

 

 

 

 

 

 

2016年1月11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要求,由普陀区科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普陀区政府网站上海普陀网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 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科委行政办公室,电话:52564588—3330。


 

一、概述

我委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区政府相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把贯彻落实《条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我委机构设置情况和工作职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科委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各职能科室的考核力度,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全委形成上下共同推进、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抓住公开要点,扩大公开范围,确保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截至2015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普陀区科委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 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5 年,我委共产生公文42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并在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依申请公开目录16条;不予公开目录15条,并及时报备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中心。

(二)主动公开范围

对照《条例》、《规定》及《2015年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

1.机构设置: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

2.计划总结:科技工作计划及总结、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3.财政资金: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说明、情况表;

4.业务信息:科技政策、科技项目相关信息;

5.行政审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6.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文类依申请公开目录。

(三)主动公开途径

我委主动公开公文主要以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普陀科技网站、普陀科技公众微信号以及《上海科技报》等媒体途径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实答复2件,按时答复率100%。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普陀区科委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本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0元。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0其中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普陀区科委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当面咨询接待0次,网上咨询0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区科委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在内容丰富性和渠道多样性方面仍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对此,区科委在明年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深入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积极探索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与水平。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

(二)附表、附图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

填报单位(盖章): 普陀区科委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全年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1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1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2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2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2

     1.按时办结数

3210

2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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