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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加快发展专业服务业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8年02月1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年11月4日修订)、《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法律服务业等专业服务业,加快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和能级提升,更好服务“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普陀区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了《加快发展专业服务业实施意见》,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这项政策。

问:该意见的扶持对象包括哪些主体?

答:适用于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专业服务业产业导向的企业和机构。

问:该意见的扶持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答:包括标准化服务业和推进标准化工作的企业和机构、法律服务业企业和机构、其他相关事项。

问:什么是标准化服务业?

答:标准化服务主要指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标准制定、实施、监督等相关技术服务,重点包括标准咨询、研发、认证、检验检测等服务。

问:对于标准化服务业和标准化工作推进的扶持项目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1、对新引进标准化服务领军企业,区域经济贡献突出的,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开办费补贴,分三年拨付。

2、对新引进或设立的标准化领域行业协会、研究院等组织,经认定为国际级、国家级行业组织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3、对区内企业或组织,主导制订智能制造及机器人等重点产业领域国际、国家标准的,分别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4、对承担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或标准化服务业试点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定期组织开展区级示范项目评选,对获评项目给予一定奖励。

5、对承担国家级、市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分别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取得国际标准标志证书或认可证书的产品,每项给予2万元的奖励。

6、对举办标准化服务领域市级及以上、具有影响力的论坛、会展等活动的,经认定后,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问:一个企业或机构可以同时享受上述扶持政策吗?

答:同一申请人一年内享受标准制订、标准化示范(试点)或标准化服务业试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项目的扶持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问:关于法律服务业的扶持项目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1、对新引进的国内外品牌律师事务所,经认定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开办费补贴,分三年拨付;对区域经济贡献显著的律师事务所,结合服务区域发展的情况,经认定的,可给予一定奖励。

2、对国家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创新效应的法律服务功能平台,可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

3、对积极参与重点地区建设、旧区改造、重大项目论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群体性矛盾处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律师事务所,经综合评估后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对获评国家级、市级荣誉或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问:该意见扶持范围中还包括哪些其他相关事项?

答:目前包括以下两方面:

1、对经普陀区初审转报,获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的项目,按照市有关规定给予匹配扶持。

2、区投资促进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服务业相关事项。

问:请介绍一下申报和审核流程。

答: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分中心负责受理扶持项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在政策实施部门完成项目审核后负责向申报单位答复,并配合实施部门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投促办专窗协助实施部门做好政策咨询、解答。

问:对于申报通过的扶持对象有什么后续管理要求?

答:扶持对象自享受扶持政策起,应在普陀区继续服务不低于三年,若三年服务期内迁出,则后续资金拨付随之终止。扶持对象享受普陀区各类奖励、补贴等扶持资金总和原则上以其政策扶持期内实现的区域经济贡献为限。对在普陀区运营时间超过三年,并申请该意见所涉项目资金的企业,应将其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作为参考扶持依据。

问:对虚假申报、骗取扶持资金的企业或机构有什么处理方式?

答:享受该意见扶持的企业或机构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经查实的,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格并追缴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根据市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

问:该意见的施行期限?

答:该意见自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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