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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领导下,普陀区政府深入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以及《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能力,为优化本区营商环境、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施高标准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抓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出了办咖啡店、开办便利店等22件有较高办件频率、企业关注的“一件事”,实现“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减环节”,让企业和群众办事象网购一样方便,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制定本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共40条,明确了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具体的改革举措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在全市率先设立新办企业“一窗通”服务专区,设立无差别综合窗口,截止2020年8月已有424个事项形成了“一窗受理、分类审批、一口发证”的服务新模式。创立“金牌普小二”帮办品牌,建立中心审批帮办服务机制,在中以(上海)创新园、天地软件园等建立“中心+园区”“专窗+自助”“帮办+协调”服务对接机制。

2.提升网上政务服务。组织集中修订办事指南,对32个部门的1964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了六轮集中整改,完善了事项要素,推动办事指南标准化、精细化、场景化。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完成国家级和区级监管平台用户信息的完善工作,并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对接市“一网通办”平台一梁四柱功能,完善“一网通办”普陀频道页面,共接入行政权力事项1049项、公共服务事项326项。同时,大力推广电子证照归集和应用,有序实施30项区级电子证照制证和归集工作。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普陀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运用,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随机抽查,共开展各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44批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8256人次,随机检查市场主体4128户次,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8批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户数140余户次。列入异常经营名录5709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681户。依托区“互联网+监管”系统的联合惩戒子系统,加大数据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失信信息共享,在市场准入、任职资格、招投标项目等领域实现协同监管、联合惩戒。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发布《普陀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行动方案》,做好宣传和解读,开展任务分解,跟踪推进任务落实,挖掘优秀案例和亮点举措。区司法局在中以(上海)创新园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室。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司法局联合印发《普陀区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容错机制。今年以来,通过市区两级免罚清单对共计35件案件进行免予处罚。区法学会与华师大法学院签署合作协议,建立“营商环境法治化研究中心”“法治普陀建设研究基地”。

5.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需求,主动融入片区建设,创新性打造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累计建成25个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基本形成了具有普陀特色的“区、街道镇、片区、居(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体系。通过实地走访、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排摸梳理片区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坚持需求导向,就居民感兴趣的民间借贷、物业管理、婚姻继承等领域进行合理安排,确定服务形式和入驻人员。以片区客厅为依托成功举办了第二届普陀区“公共法律服务开放日”活动,集中为社区居民送上“法律大餐”,有效畅通服务群众法律需求的“最后一公里”。

6.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普陀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实施意见》,做好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引导用能主体加强节能管理、推进节能改造、推广新能源利用。印发《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8-2022年)普陀区2020年任务清单》,扎实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本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抓好各项河长制任务落实,聚焦苏州河综合整治、雨污混接改造、水质消劣等重点工作,推进源头治理,巩固控源截污成果,至11月底,我区河道已全部完成消劣,全区水面积达到2.03平方公里,水面率达到3.69%,守牢了“面积只增不减”底线。全面加强环保领域违法事项查处工作,认真落实两轮环保督察常态化整改,加强日常对大气扬尘污染等问题的执法检查力度。

(二)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包括普陀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普陀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9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纳入目录范围,并向社会及时公布。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客观情况及时新增、变更或取消。制定《普陀区政府合同管理规定》,完善政府合同签订程序,强化合同审核,提高政府合同管理的质量。对纳入区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9项决策全部开展合法性审查。经审查内容合法、程序合规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坚持党对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紧密结合区情及发展需求,规范化文件制定程序并纳入政府业务工作规则,强化对文件制订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审核备案,对4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并做好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报送备案的工作。对9件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对部分文件提出修改建议,制定并公布《普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先后开展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举措所涉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共3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3.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按照选聘规则,严格选人标准,聘任2名法学专家和10名律师作为第三届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提高法律顾问工作实效,年内区政府法律顾问共经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等各类法律事务190余件,为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等方面提供了法治保障。健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修订工作规则,优化工作台账,强化工作的评估和跟踪反馈,加大对法律顾问的管理力度。以“民法典解读”、“政府法治保障服务”等为主题,组织举办法律沙龙活动,加强法律顾问的融合和交流。

(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普陀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举措和时限要求。率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全区的“行政执法公示统一专栏”。梳理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共梳理区政府、各委办局和街道镇共41家行政执法机关,并及时公示。梳理区政府和街道镇的行政执法事项。推进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发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对区部分重点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以检查促工作落实和执法规范。

2.加大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聚焦进口冷链、校园食品、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聚焦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集中隔离点保障等重点场所,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2881户次。全区累计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607件,合格率98.84%。查处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171件,罚没款404.23万元。率先采用无人机航拍巡查模式开展违法建筑比对工作,确保违法建筑的准确排摸和快速处置。100%拆除286块违法违规户外店招店牌、广告设施和128块违法违规显示屏、走字屏。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整治工作,查处2880件,罚款39.6217万元。

3.网格化管理方式持续完善。实现街道镇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下沉至管理片区,形成综合执法的联勤联动力量,网格巡查范围不断扩大,将“无证办学”“非法行医”“轨道交通保护区”纳入网格化巡查范围。优化案件处置智能化流转流程,实现网格化管理片区上报和自处置流程,完善了区网格中心指挥保障系统。加强网格化管理智能化应用,将网格化巡查“主动发现”、12345热线“被动发现”、智能传感器“自动发现”串联成网格化发现运行机制,使片区发现问题更及时、更全面,指挥、协调、处置更有效、更顺畅。

(四)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修订关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细则,规范工作流程并组织培训。组织建议提案现场办理会,支持配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实地视察活动,为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职提供服务。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办理,区政府领导全员参与研究解决方案。共办理市区两级建议提案175件,较去年增加5%,已完成174件,推进中1件。已完成的所有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满意率为100%。自觉履行生效判决,落实司法建议。

2.加强审计监督。探索完成审计整改工作制度的顶层设计,印发《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扎实推进重点审计项目计划,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和服务作用,围绕促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促进规范权力运行、促进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财政审计、政府投资审计、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项目。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各单位财政预决算、绩效评价、专项资金使用及政府债务的公开力度,保障公开内容的时效性。继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综合执法信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及门户网站专栏建设。启用区政务公开服务专区,统筹推进政务公开线上与线下、公开与服务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和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实体”建设,持续优化普陀区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全区全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梳理工作,共完成梳理事项5707项,其中部门梳理事项2676项;街道镇梳理事项3031项。同步完成各单位标准化目录的应用和门户网站线上展示工作,并率先在标准化目录的应用上作出了积极探索。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高效应对复议案件激增局面,全年共收到复议案件38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20.6%,审结384件(含2019年结转48件),其中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10件,坚持有错必纠,努力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发挥了层级监督和定纷止争作用。网上公开行政复议文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改善现场接待办公环境,在上海市普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印发行政复议工作指南、建立简易案件当场受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的工作效率以及公众申请行政复议的满意度。编制2019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报告,定期通报行政诉讼和复议工作情况,分析各单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为如何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有效建议。实施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和法律顾问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制度,提高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质量。

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职能。成立区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指导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参与行政争议案件调解。在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非诉调解窗口”,积极探索先行调解,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在街道镇旧改区域设立调解工作室,开展政策宣传和矛盾化解工作。在商业园区及街道镇成立6家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延伸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触角。在律师事务所成立人民调解员实践基地,不断加大调解员培训力度。会同区人民法院,完成272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加强诉调对接,用好智慧调解平台,智慧调解平台共接收法院推送案件7513件,调解成功7149件,调解成功率为95.15%。

3.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定期梳理汇总初信初访矛盾办理情况,对办理不到位、暂未化解的信访矛盾纳入分级分责交办范围。以信访复查促信访矛盾化解为抓手,建立健全区信访办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督查科具体落实,相关科室配合的信访复查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信访工作督查机制作用,推进信访矛盾化解。

(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1.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坚持把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区政府领导带头听取《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特色民法典彰显制度文明新高度》专题讲座,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领导干部每月讲坛、应知应会专题强化班等,夯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治知识,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编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知识问答》,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学习效果。

2.狠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坚持以负责人出庭应诉为原则,不出庭为例外。通过强化考核、季度通报、事先请假制度,推进全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有庭必出,实现当事人“当官能见官”。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姜坚带头出庭应诉,并组织开展出庭、旁听和讲评三合一活动,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所有涉诉单位均有负责人出庭,且绝大部分涉诉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已达到100%。区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3.8%。选送的《制度规范,长效推进,普陀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双提升》入选2020年度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大入围案例。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发“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及普法责任清单,对全区44家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进行统一网上社会公示。深入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真如公园宪法宣传主题广场,启动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多举措推进民法典全民宣传,拍摄制作民法典法治公益广告宣传片在全区滚动播放宣传,向各街道镇配送读本1000余本、宣传挂图1650份,制作宣传折页10000份,利用《新普陀报》连续推出10期《民法典法律知识50问答》专栏,在“同心法苑”地铁7号线新村路站法宣阵地推出专题广告灯箱。

(七)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区长担任组长,负责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推进工作,印发《2020年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创新制定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学制度,今年7月,组织全区587名区管干部参加线上年度考学,覆盖73个部委办局、街道镇、区管国有企业和部门下属事业单位。

2.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制发《普陀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清单》。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区、街道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各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法治在““十四五””规划实施期间的引领、调节和保障作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的专项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

3.抓好队伍建设,切实筑牢法治普陀建设的基础。加强干部选配,把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强调优结构,优化领导班子专业和经历结构。提升区管干部年度述法质量,修改完善我区处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报告表和区管干部年度述法表,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优化区管干部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把依法应诉工作作为区管干部实绩年度评价考核项目之一,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录入干部实绩档案。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认识还不到位,部分街道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相关要求不熟悉;二是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形式不够丰富,听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开展偏少;三是基层司法所工作能力有较大提升空间,作用发挥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需求;四是行政执法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普陀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建设对标国际、面向全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中心城区离不开强有力的法治环境保障。

(一)不断健全法治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意见,细化区层面工作清单,深化法治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四个责任制”即基层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法治建设责任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单位)、街道镇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制的督察考核。

(二)继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审批事项的业务流程再造,切实做到“两集中两到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智能自助终端建设,继续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服务,推动审批及管理智能化联动,促进线上线下资源高效互动,持续优化“一网通办”自助服务区功能,深化人工引导、智能引导和自助导办。贯彻信用分级分类的理念,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依托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快实现监管数据归集和执法结果共享,进一步提高监管精准度。

(三)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整合全区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区、运行高效、管理规范、保障有力、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覆盖面,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支持区属国有企业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司律师,推进民营企业公司律师制度试点。加大优质资源引进力度,鼓励和支持本地律师事务所之间、本地律师事务所与外区、外省市律师事务所之间通过合并、联盟等形式进行优化重组,形成规模效应。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做优做强,推进形成一批在专业领域、服务内容、运营模式等方面具有影响力的“特色所”。积极支持、引导律师事务所不断巩固和提高自身优势,树立在法律服务领域的品牌效应、集聚效应。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非传统执法领域的新型违法行为增加,日常监管中的行政执法手段还有待加强。要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技术,规范裁量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五)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细化行政复议改革实施方案。坚持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情况,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认真开展行政诉讼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切实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推进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打造特色“法治”品牌。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经常化。

(六)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力构建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成功率。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分类研判、分级预警、分层响应三项工作机制,打造横到边纵到底的区-街道镇-居村社区三级联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体化体系。建立区非诉讼争议解决分中心和宜川调解中心,统筹整合辖区非诉争议解决资源。加大智慧调解平台的运用,积极引入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调解资源,公证、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完善律师、“两代表一委员”等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区信访稳定例会指导保证作用,积极推进信访矛盾实体化解,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科学谋划本区“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典型案例定期向社会发布机制,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试点开展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医院,推出治理样本。进一步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在全区中小学全面配齐覆盖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上,着力研究和探索法治副校长更好发挥作用与履行职责的方式与手段。打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和活动,加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动基层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八)加强法治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法类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深化分层分类教育培训体系,以案例培训为抓手增强干部依法执政本领,统筹做好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等专门性教育的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设与时代发展、城市治理、法治政府建设相适应的专业课程,进一步提升公务员法治能力。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在目标设置上,细化重点目标考核指标,将各单位履行职责、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勤政廉政等情况作为区机关绩效考核民意测评的内容,建立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评价体系。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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