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民防办制订的《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民防办制订的《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防空警报试鸣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上海超大城市防空防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更好地检验本区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发放防空警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上海市防空警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定于2020年9月19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参与实施全市范围(除浦东、虹桥国际机场地区外)的防空警报试鸣,并结合警报试鸣,组织城镇居民进行防空演练,特制订本方案。

一、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

防空警报试鸣安排在9月19日(星期六)上午11时35分至11时58分。其中,11时35分至38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11时45分至48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11时55分至11时58分试鸣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二、防空警报试鸣的方式

组织本区固定防空警报器和机动防空警报器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同时,市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通过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发布防空警报试鸣信息以及宣传语。

三、防空演练的内容及参演对象

以人民防空袭行动方案为基准,对照年度训练计划,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本区结合防空警报试鸣,开展人员疏散、掩蔽演练。

(一)人口疏散、掩蔽演练

防空警报器试鸣期间,本区街道镇进行战时人员防空掩蔽演练。参加防空演练的对象为城镇居民,并以居民区为重点组织演练。同时适当开展高层楼宇、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人员疏散演练。区防办做好人口疏散、掩蔽场所等各项准备工作。各街道镇要提升人防演练覆盖率,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人口疏散、掩蔽演练互动。具体安排由街道镇和区防办研究确定。

(二)学校师生疏散演练

本区各类学校要结合防空警报试鸣,组织学校师生进行疏散演练。考虑星期六学校放假和师生参演效果,学校师生疏散演练提前至9月18日(星期五)进行。学校在组织师生疏散演练时,可采用学校广播系统播放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不得鸣放室外固定防空警报。演练学校师生在听到防空警报时,经楼梯(安全通道)有秩序地紧急疏散到民防工程或校园操场等开阔地带。

四、防空警报试鸣、防空演练的组织实施

区成立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设于区民防指挥所,负责防空警报试鸣及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区防空警报试鸣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区武装部领导、区府办领导、区民防办领导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

防空演练由街道(镇)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区民防办予以指导。演练组织实施要严密规范,要结合实际提前组织社区居民、学校师生进行相应的训练准备和预演,并提前报公安等相关部门备案,确保演练安全。

五、防空警报试鸣、防空演练的准备

(一)做好防空警报设备的维护保养

采取市民防办统一部署、区组织实施、警报管理单位具体落实的办法,在防空警报试鸣半个月前,完成防空警报系统检测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防空警报闻令而响。

(二)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信保障

配合市通信管理局组织上海电信公司落实防空警报试鸣时指挥用的800兆数字集群政务网人防指挥网的畅通,做好防空警报有线控制发放系统的通信线路维护工作,确保人防指挥通信和警报通信顺畅。

(三)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

市民防办会同市气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通信管理局等,会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务新媒体、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等发放防空警报试鸣信息。

(四)组织做好防空演练的准备

本区街道镇和学校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演练内容和参演对象,结合实际制定演练计划,明确组织实施方案,落实参演人员,准备好演练场地和防空掩蔽工程,并依据防空预案,对参演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组织好预演工作。

(五)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新闻报道工作

防空警报试鸣前后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在开展警报试鸣前后一段时间,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在防空警报试鸣后进行相关信息的跟踪报道。

(六)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安全工作

9月9日,市政府就本市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范围、内容、方式和注意事项发布通告。本区要通过有线电视台播放本市组织防空警报试鸣的消息,将防空警报试鸣有关信息告知本区所有单位和人员。

街道镇负责组织做好辖区内的防空警报试鸣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将防空警报试鸣有关信息告知本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人员,特别是孤老病残等特殊人群,要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在防空警报试鸣前和试鸣过程中,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反复播放告知信息。通过广泛宣传告知,使广大市民和过往人员在防空警报试鸣时,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防止发生意外。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的特点,组织协调和指导所属或管理、联系的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意外情况。

六、防空警报试鸣效果监测评估工作

今年的防空警报试鸣,将组织警报音响覆盖率和音响效果的检测和评价,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配合。如发生警报音响信号较弱等问题,警报管理部门要及时整改完善。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防空警报试鸣各相关部门、单位

工作职责

上海市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2020年9月日

附件

上海市普陀区2020年防空警报试鸣

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

为组织好2020年本区防空警报试鸣及防空演练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上海警备区和市防办的有关要求,现制定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如下:

1.区人武部:负责对防空警报试鸣、防空演练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协调驻区部队相关单位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

2.区民防办:负责防空警报试鸣的组织计划和牵头实施工作;配合市防办做好防空警报设施的检测和维护保养工作;指导街道镇做好防空警报试鸣时组织进行防空演练的准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警报试鸣的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防空警报试鸣的指挥所保障工作。

3.区委宣传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本区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

4.区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行业管理(联系)单位及外资企业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

5.区教育局:做好防空警报试鸣与各类执业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和有关要求的统计汇总工作,防止警报试鸣与考试时间发生冲突,并协商有关部门关闭考试点影响警报器;负责组织、协调本区教育单位师生开展防空演练,并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

6.区公安分局:负责防空警报试鸣期间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

7.区应急局:组织协调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8.区国资委:负责组织、协调行业管理(联系)的相关单位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

9.区建管委:负责组织、协调区域范围内建设系统相关单位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

10.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以及意外伤害的医疗救护工作。

11.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指导相关单位结合做好消防逃生演练工作,以及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

12.区科委:负责组织、协调行业管理(联系)单位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

13.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防空警报试鸣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

14.街道镇: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的防空警报试鸣工作,做好区域内相关单位的防空警报试鸣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做好防空警报设施的检测、调试、维护、保养和警报发放工作,做好防空演练的组织实施工作。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