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支持商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政策解读

2019年08月0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普陀区支持商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普陀区支持商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是根据《中央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供给促进消费增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委办发〔2019〕12号)、《上海市商务委等九部门关于本市推动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商商贸〔2019〕100号)、《上海市商务委等八部门关于本市支持海派特色小店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商商贸〔2019〕99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普陀区支持商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全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加快国际消费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普陀区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上海“四大品牌”特色承载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立足普陀实际、找准优势基础,在上海打造“购物品牌”、建设国际消费城市中凸显功能、彰显特色。

三、《普陀区支持商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意见提出四个方面11项扶持意见,一是支持商业品牌集聚,包括支持引进国际一线品牌或特色品牌,支持商贸企业对接进博会、鼓励打造“上海新品集聚地”等3项扶持。二是支持商业特色发展,包括特色小店、发展夜间经济、鼓励老字号创新、支持创意集市举办等4项扶持。三是支持商业时尚活动。四是支持社区商业发展,包括支持社区商业整体改造项目、早餐工程、白领午餐等3项扶持。

 “实施意见”文件有效期3年,至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