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9年07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为什么制定《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2015〕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态环境,增强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

二、制定《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的依据在哪里?

制定依据包括国务院于2015年6月16日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中共上海市委于2015年5月25日发布的《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2015〕7号)和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9月6日公布的《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普府〔2015〕98号)。

三、申请《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普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且符合区域科技产业导向、科技创新水平高、市场发展前景广的企业和机构可申请本政策。

四、《普陀区支持科技创新实施意见》的扶持方式包括哪些内容?

扶持方式主要包括: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知识产权资助与奖励、品牌及商标奖励以及区投资促进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等六大方面。

五、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方式是怎么样的?

1、对获得国家、上海市认定的新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应用研究中心等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

2、对经认定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获得上海市平台能力提升项目的,按照市有关规定要求,可最高按1:1比例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区级资金匹配。

六、使用科技创新券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可享受什么资助?

对企业在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过程中,使用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的,按照市科委审核认定的实际发生服务费用,可按5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

七、获得国家、上海市或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的奖励标准是什么?

1、对获得国家、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2、对获得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企业产值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企业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八、对科技小巨人企业如何支持?

对获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的,按照市有关规定要求,按1:1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区级资金匹配。对具有高成长性且区域经济贡献较大的,经评审认定为区科技创新型小巨人企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资助。

九、如何支持科技创新载体建设?

1、对经国家、上海市认定为科技类园区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被评定为国家、上海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行业领军企业和龙头创投公司在本区建设属于区内重点支持领域的众创空间且经国家、市评定的,可最高追加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对众创空间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3、对于获得市科委“三化”培育及培育引导项目的立项单位,按市级要求给予最高不超过1:1比例的区级资金匹配。

十、知识产权资助与奖励的内容是什么?

1、对申请国内发明获得授权的,每件给予一定资助;申请港澳台地区专利或国外专利并获批的,每件也给予一定资助。同一申请人每年度获得的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2、对获“中国专利奖”、“上海市发明创造专利奖”奖励的,按1:1比例给予区级资金匹配。

3、对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的,分别可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认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获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试点单位认定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奖励。

十一、品牌及商标的奖励内容有哪些?

1、对首次获得“上海品牌”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企业有多个品牌产品或服务获“上海品牌”认证的,按各品牌分别进行奖励。

2、对企业商标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3、对首次获商务部“中华老字号”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十二、如何获取申报方面的信息?

关注普陀区科委编制的当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了解具体的项目申报信息。具体途径:一方面,可以关注区投促办、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分中心发布的信息;另一方面,可以关注普陀科技网站、“科创+”微信公众号、“普陀科技”微信公众号。

十三、需要掌握的政策扶持规则是什么?

扶持对象自享受扶持政策起,应在普陀区继续服务不低于三年,若三年服务期内迁出,则后续资金拨付随之终止。扶持对象享受普陀区各类奖励、资助等扶持资金总和原则上以其政策扶持期内实现的区域经济贡献为限。对在普陀区运营时间超过三年,并申请本政策所涉项目资金的企业,应将其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作为参考扶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