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19]年普字第03号)实施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普陀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019]年普字第03号)收悉。在市规划资源局发布的公示(沪普协信示字(2019)第1号)期限内,仅有上海长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受让土地使用权,按照相关规定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由上海长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该地块协议出让受让人,按评估地价人民币26000万元作为长风8号西南(Pt0265-9)地块(长风8号西南地块)的出让价款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长风8号西南(Pt0265-9)地块(长风8号西南地块)东至规划公共绿地、南至社区行政服务中心、西至丹巴路、北至丰鑫住宅地块。土地出让面积为4321.3平方米,规划土地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29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大于6500平方米(以审定方案为准),出让年限为50年。地块内须配置88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文化设施一处,面积680平方米;社区食堂一处,面积200平方米。本项目按本市相关全生命管理精神对本项目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建成物业。

请你局做好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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