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黄胜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上海市普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黄胜利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黄继文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局长,免去其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彭波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免去其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黄昌发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任命应明德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王春明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任命李文秀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命孙胜军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任命杨联中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薛飒飒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审计局局长,免去其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虞亚光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岳华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统计局局长;

任命张军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任命李东风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命黄嘉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民防办公室主任;

任命姚军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地区工作办公室主任;

任命施民同志为上海市普陀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主任;

免去刘文奎同志的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赵文中同志的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郭利民同志的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陶腊仙同志的上海市普陀区民防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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