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本辖区内京沪、沪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我辖区内京沪、沪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如下:

一、京沪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京沪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表

京沪线K1453+400-K1461+600(8200米)

序号

行别

京沪线铁路起止里程

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备注

线路左侧

线路右侧

1

双线

京沪线

K1453+400-K1461+600

8.0

8.0


二、沪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沪昆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表

沪昆线K4+839~K9+464(4625米)

序号

行别

沪昆线铁路起止里程

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备注

线路左侧

线路右侧

1

双线

上海西站

K4+839~K9+464

8.0

8.0


三、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四、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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