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市场监管局制定的《普陀区2018年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市场监管局制定的《普陀区2018年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重点工作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普陀区2018年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重点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本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全面纳管、严格执法”,“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各方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根据国务院新修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上海市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就进一步落实、加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本区2018年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与“五违四必”综合治理、“无违建居村”创建等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结合起来,完善统筹推进,协同监管机制,全面纳管、不留死角,严格执法、持续推进。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源头管控、严格执法、规范引导和信用约束等多种管理措施与执法手段,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突破治理难点,不断提高综合治理工作效能。

二、重点工作和主要目标

2018年是本市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承上启下的一年,各项工作进入集中攻坚和巩固规范阶段。

(一)全面准确掌握违法违规经营底数

各街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线上、线下的同步摸排,及时掌握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经营底数情况。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以周为时间单位,归集、汇总相关数据,全面准确掌握本区违法违规经营底数;推动区网格中心数据与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无证无照经营信息模块数据进行对接实现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动态管理。

(二)健全及时发现机制和快速处置机制

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进一步完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发现机制,实现对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职能即时分派,快速处置。

(三)基本消除本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1)重热点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对可能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威胁城市安全运行、可能引发社会群体矛盾等高风险和重热点行业无证无照经营,2018年底前实现全部消除。

(2)食品类无证无照经营整治:根据《普陀区2018年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基本消除存量,坚决遏制增量”的原则,通过“规范办证一批,疏导备案一批,整治取缔一批”等方式,对存量食品类无证无照经营开展综合治理,2018年6月底前实现食品类无证无照经营基本消除。

(3)其他类无证无照经营整治:2018年底前实现基本消除。

(四)创建1个以上无违法违规经营街镇

根据市违治办《关于创建无违法违规经营街镇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无违法违规经营街镇和示范街区创建活动,创建1个以上的无违法违规经营街镇。(创建标准和实施方案详见附件《普陀区2018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街镇创建计划》)

参与创建的街镇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无证无照经营集聚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周边及景观道路沿线无证无照经营、中小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建筑内无证无照经营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源头管控、全面纳管、执法联动、信用约束、社会共治”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贯彻“谁主管谁监管,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和管理职能,会商协调、密切协作,不断提升创建效果;进一步完善综治考评与督查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三、时间安排

(一)排摸部署阶段(2018年3月1日至3月15日)

组织各街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户开展全面摸排,排摸数据及时汇总到区网格化中心信息系统、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市场监管及相关职能部门信息系统。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3月16日至9月30日)

各街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排摸出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进行梳理、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综合治理。在抓好面上集中整治的同时,查处一批无证无照重点案件。

(三)巩固规范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力量对集中整治及综合治理的效果进行复查,并将结果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回潮现象,巩固治理成果。

(四)考核评估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接受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食药安办、市综治部门对整治结果的考核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常态监管机制,实现长效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经营场所管控

1、加大拆违力度。要结合“五违四必”综合整治、“无违建居村”创建工作,加大对用于生产经营的违法建筑的拆除力度。

2、加强“亭棚”管理。开展对“书报亭、彩票亭、售货亭、早餐亭”等清理整治工作,避免违法违规经营滋生。

3、加强房屋出租管理。依法加强对公房、地下空间、机关及企事业房产(尤其是国资委下属无产证房屋)、闲置厂房、闲置土地,特别是直管公房的监督管理,对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强分类管理

1.查处整治一批。结合“五违四必”、“无违建居村”创建工作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的整治力度,形成执法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黑作坊、黑网吧、黑中介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资源、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督促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公用企业加强合同管理,依法实施对违法违规经营的合同约束。

2.整改规范一批。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服务、小型餐饮服务等行业,要统筹考虑,权衡利弊,督促整改规范或调整业态,充分发挥其服务百姓民生的作用。

3.支持引导一批。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确有正常社会需求,不扰民且无安全隐患的情形,采取登记备案、告知承诺等形式,引导合法经营。

(三)加强执法联动

1.建立信息通报及案件移送制度。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在履行自身职责过程中或履职完毕后,对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将掌握的情况和有关证据材料移交或抄告相关部门。构成犯罪的,做好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开展联合整治。日常整治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开展执法,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应及时商请配合执法,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配合,不得推诿;对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情况复杂、查处取缔难度大等综合性强的情况时,由属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实施联合整治。

(四)加强信用约束

发挥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作用,建设违法违规经营整治专题功能模块,各街镇网格化管理中心、各部门要及时将整治过程及结果数据全面归集到平台中,推动数据共享,进一步建立健全与违法违规经营整治相适应的联动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五)加强考核评估

完善督查考核体系,将违法违规经营整治纳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区食药安办及网格中心对各街镇的考核中,并在此基础上,探索随机抽查验收、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一步完善违法违规经营治理工作考核体系,落实属地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整治对维护经营秩序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整治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持续用力,以攻坚克难的担当精神完成既定目标。

(二)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依法行政。“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综合运用源头管控、严格执法、规范引导和信用约束等多种管理措施与执法手段,突破治理难点,对综合治理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深入研究,用足法律和政策资源,逐步破解,滚动推进。

(三)加强信息通报与数据报送。各职能部门要共享、通报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中的相关信息,提高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效能。在履职过程中或履职完毕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将掌握的情况和有关证据材料移交或抄告相关部门。各职能部门在每月2日前,将截至上月底的无证无照经营底数及整治情况,报至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于综合治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及时形成信息或简报,报送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加强工作考核,完善工作机制。开展违法违规经营整治是当前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整治工作将纳入市、区两级考核中。各单位要通过落实组织领导、确定工作目标、明确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将综合整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考核范围。各单位之间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整治工作机制,通过沟通协调、信息及时抄告、发现和快速处置、监督整改等手段,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行网格化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对本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整治情况开展检查并进行通报。

(五)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反馈信息。在社区内建立违法违规经营发现、警示、告示机制,形成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的正确引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揭示违法违规经营的危害性,宣传整治成效,让违法违规经营整治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同和理解。

附件:普陀区2018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街镇创建计划



附件

普陀区2018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街镇创建计划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创建无违法违规经营街镇的实施意见》相关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现制定普陀区2018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街镇创建计划如下:

一、创建原则

以街道或镇为创建单位,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将治理违法违规经营纳入区网格化系统和大联勤平台,并结合“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城区创建等工作,充分发挥各街镇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部门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工作效能,推动本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取得扎实成效。

二、创建标准

(一)每个创建单位需要创建2个以上(含2个)“无违法违规经营示范街区”。“无违法违规经营示范街区”要求:有明确的示范街区路段范围及平面示意图,有照经营户在80户以上且亮照经营,存量无证无照经营100%消除,新增无证无照经营发现后一个月内依法有效处置。

(二)食品类无证无照经营100%消除。

(三)高风险和重热点行业等重点无证无照经营100%消除。具体包括:无证无照经营集聚区全部消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全部消除;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周边及景观道路沿线无证无照经营全部消除;中小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全部消除;违法建筑内无证无照经营全部消除。

(四)对接网格化中心信息系统或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充实基础数据,实现对违法违规经营治理从发现、整治、疏导到固守的全过程数据管理。

(五)不发生因无证无照经营引发的安全事件和群体事件。

三、创建安排

(一)排摸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

做好示范街镇(街区)经营户的排摸工作,重点统计经营户总数、行业分布和主体资格。4月底前,完成所有经营户建档工作,一户一档,有明确的示范街区路段范围及平面示意图,有照户100%亮照经营。

(二)整治攻坚阶段(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

严格按照市违治办《关于创建无违法违规经营街镇的实施意见》和相关细则的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做好日常监管,并对经营户进行示范街区创建宣传,让广大经营户积极参与到示范街区的创建中来,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氛围。

(三)巩固复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30日)

区联席会议组织力量,对创建区域进行监督、复查,防止无证无照经营的回潮和产生,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方法,巩固创建成效,直至通过市联席会议认定。

四、创建要求

(一)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创建街镇的主观能动性,以“无违法违规经营街镇”创建为抓手,突出亮点;以无证无照经营集聚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周边及景观道路沿线无证无照经营、中小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建筑内无证无照经营为重点,集中整治。点面结合,不断提升创建效果。

(二)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源头管控、全面纳管、执法联动、信用约束、社会共治”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在各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城区创建工作,借势借力,开展无证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进一步推进完善综治考评与督查,巩固整治成效。

(三)进一步优化执法机制。贯彻“谁主管谁监管,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以市、区两级综合治理联席会议为平台,完善会商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和管理职能,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保障《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有效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无违法违规经营街镇”创建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及典型案例,宣传最新修订的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及关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精神内涵,促进全社会对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理解,强化对创建活动及结果的认同,不断提升创建活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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