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普陀区2017年度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自查报告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普陀区根据全市关于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在““十三五””节能降碳工作的新形势下,迎难而上,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有序推进各项节能降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圆满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区级政府开展2017年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8〕45号)的要求,普陀区政府对2017年全区节能降碳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降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陀区2017年节能降碳目标完成情况

1、超额完成能耗强度下降目标

2017年市节能办下达我区的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是: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3%。2017年我区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4.15%,超额完成年度目标,降幅超过““十三五””规划年均下降率目标(下降3.20%)0.95个百分点;““十三五””前两年累计完成五年总体目标的57.07%,较进度目标超出17.07个百分点。

2、圆满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

2017年市节能办下达我区的能耗总量控制目标是: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长率不超过4%。2017年我区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2.67万吨,同比下降2.65%,完成年度目标,控制在““十三五””能耗总量控制进度目标(年均增长不超过2%)范围内。

3、顺利完成碳强度下降目标

2017年市节能办下达我区的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是:单位增加值碳排放同比下降3%。2017年我区单位增加值碳排放同比下降4.15%,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和““十三五””目标进度要求。

二、普陀区2017年节能降碳措施落实情况

(一)强化目标责任落实

1、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有序落实

一是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印发了《普陀区节能减排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普节减办〔2017〕1号),提出八个方面的具体工作,并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印发了《关于下达重点用能单位 2017年节能目标的通知》(普节减办〔2017〕3号),对工业、非工业、建筑楼宇领域的重点用能单位下达节能任务目标。

二是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区节能办根据区统计局等口径数据,对《普陀区节能减排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普节减办〔2016〕1号)、《关于下达重点用能单位 2016 年节能目标的通知》(普节减办〔2016〕3号)中下达节能降碳工作任务、节能目标任务的相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三是定期公布节能降碳指标和考核结果。在全区节能减排暨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会议上,通报了上年职能部门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区节能办工作会议,通报能耗指标进度情况;区统计局《普陀统计月报》每月定期公布规模以上工业及非工业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情况。

四是对指标未完成的进行通报、要求整改。以区节能办文件形式,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重点用能单位进行通报、公示,增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意识、督促用能单位整改、便于社会共同监督。

2、节能降碳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有效运作

一是节能降碳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碳工作,充分发挥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由区长担任组长,区发改委、商务委、建管委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区发改委设立节能管理科、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区节能降碳相关综合协调工作。

二是节能降碳管理机构定期有效运作。组织召开2017年区节能减排暨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会议,对全区年度节能降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区节能办多次召开工作会议,通报节能降碳工作推进情况,对相关工作部署、专项资金使用等作研究、安排。

(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1、工业能耗占比持续下降

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2017年普陀区工业能源消费量占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10.28%,较上年下降2.11个百分点。

2、战略性新兴产业平稳发展

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2017年普陀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产值占全区工业产值比重为18.12%,较上年提高2.02个百分点。

3、第三产业比重持续提升

积极发展第三产业,2017年普陀区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94.81%,较上年上升1.52个百分点。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严格落实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要求的相关文件,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中,按规定严格落实节能审查要求。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完成节能审查1项,并对完成节能审查的在建项目做好跟踪管理。

(三)加强能源结构优化

1、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清洁替代

经““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燃煤锅炉清洁替代工作,并于2015年完成桃浦热力公司所有燃煤锅炉停用任务。2017年,普陀区无工业源燃煤、重油锅炉。

2、全面实现小燃煤设施取缔

经““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小燃煤设施取缔工作,2017年,普陀区为无燃煤区。

3、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做好分布式光伏年度规模计划申报、并网项目上报、个人光伏项目信息确认反馈等工作。大力宣传《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扶持措施。加强与业主单位、光伏企业的沟通,根据企业自主网上备案信息,主动联系、积极作为,做好相关服务和指导工作。如,对栩晞新能源实施的未来岛园区施耐德物流屋顶光伏项目主动沟通,提供全程手续办理指导,顺利推进项目启动开工,该项目完成后,我区有望超额完成市下达““十三五””分布式光伏建设指标任务。全年共完成企业自主备案分布式光伏项目5项,计划并网容量2732KW,个人光伏项目21项,并网容量共140.7KW。

(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1、推进工业节能降碳

2017年全区工业能耗总量为6.44万吨标准煤,较上年下降19.25%,工业单位产值能耗下降4.8%,完成工业节能降碳目标。

2、推进建筑、物业节能降碳

积极落实《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要求,稳步推进各项建筑节能相关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经市住建委考核评定,区建管委获2017年建筑节能先进单位荣誉。

一是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课题研究,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进一步完善《普陀区绿色建筑暂行管理规定》。落实绿色二星级建筑地块2处、总建筑面积17.34万平方米,绿色三星级建筑地块2处、总建筑面积19.06万平方米,完成绿色项目申报8项、总建筑面积110.51万平方米。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共8万平方米。完成绿洲中环广场等项目共25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二是大力推进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筑能源审计。完成8栋既有大型公建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安装联网工程并实现数据上传,5栋新建建筑完成接入,并对8个在建项目分项计量装置情况进行检查,推进2栋重点用能建筑探索性实施全能源计量。完成重点用能建筑和实施节能改造建筑能源审计5项,并进行能耗公示。

三是推进全装修住房、装配整体式住宅及对物业服务企业节能低碳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装配式建筑与全装修住宅工作,继续在土地出让环节对住宅项目落实装配式和全装修要求,完成装配式建筑项目4个,建筑面积36.4万平方米,全装修住宅项目5个,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节能监督管理,召集重点楼宇物业相关人员参加区节能减排大会、能耗统计培训,就企业如何加强用能管理、落实节能措施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与指导。

3、推进商业、旅游饭店业和其他民用领域节能降碳

一是完成年度节能降碳目标。2017年,第三产业(含商业、旅游饭店业及其他民用领域),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3.42%,完成区节能办制定的节能目标。

二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2017年,对包括商业、旅游饭店业和其他民用领域在内的企业,组织开展多场企业节能系列培训。指导、协调参加“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商业企业按照《市商务委关于对列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商业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沪商商贸〔2013〕95号)文件要求开展节能工作。

4、推进交通运输业节能降碳

完成《普陀区绿色综合交通规划》编制,推动区域静态交通、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均衡发展,并对规划中各项任务按年度进行项目化分解。做好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全年新建385个充电桩,完成361个接入市级平台的公共充电桩报备信息审核工作。

5、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

一是完成年度节能目标。根据市机管局反馈数据,2017年普陀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3.21%,超额完成节能目标。2017年列入统计范围的区级机关、街镇机关、卫生机构等单位,完成年初区节能办确定的单位面积综合能耗下降目标。

二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在公共机构能耗直报平台实现各领域公共机构全面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工作会议上对能耗统计报送率进行反馈通报,并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修订《区机关能源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空调开启条件、温控标准和其他各类节约用电、用气等。推进全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对全区80个符合能源审计条件的公共机构编制了能源审计三年计划,并率先对区级机关部分楼宇开展了能源审计。

6、组织实施重点节能降碳工程

一是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节能领域。全年组织实施各类重点节能减排工程10项,实现年节能量2258吨标准煤,较上年(2220吨标准煤)有所增长。

二是重点扶持引导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发展。在《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中,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给予倾斜、加大扶持力度。2017年,引导、扶持祥羚光电、亚太万豪酒店、恒达广场等企业和建筑楼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7、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

一是落实对重点企业节能目标要求,以区节能办文件形式下达了重点用能单位年度节能目标,并对上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指导,根据企业用能统计数据,对节能目标推进出现问题的企业进行走访座谈,督促其加强节能管理、挖掘用能潜力。三是组织重点用能单位参与能效“领跑者”申报,普陀区中心医院获评为上海市第一批“金牌能效领跑者”称号。

8、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规模

2017年,新建绿地80.52万平方米,种植行道树1013株。完成立体绿化建设3.28万平方米,完成绿道7公里,2017年底区域绿化覆盖率为28.11%。

(五)开展技术推广和试点示范

1、开展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

一是大力推动节能产品推广。支持企业实施节能技改和节能产品应用,对上海新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用LED照明、上海金叶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清洁生产等项目给予资金扶持,扶持金额共计103.89万元。

二是组织实施节能技术示范、召开节能技术活动。加强节能政策与技术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工业、商业、生产性服务业、办公楼宇等领域多场企业节能系列培训,做好市、区两级节能相关政策宣传和新兴节能理念及措施推介,引导企业结合自身特点,采用节能技术,应用节能产品。开展建筑能耗监测平台、BIM技术等培训,对象覆盖接入能耗监测平台的既有建筑、即将接入的新建建筑和公共机构楼宇单位相关人员,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落实、激发楼宇业主单位节能改造积极性。召开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用能填报人员对直报平台系统操作和数据报送工作要求的知晓度。

2、开展各类节能低碳示范试点建设

一是推进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圆满完成曹杨街道南梅园低碳社区试点建设,经验收评价获全市首批低碳示范社区称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社区低碳氛围和能力建设,推进太阳能智能路灯等项目,并积极总结、宣传低碳经验,为后续复制推广打好基础。

二是推进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积极推进真如副中心创建申报,优化创建方案,明确了构建绿色交通脉络、打造低碳文化品牌等建设目标,安排了西站低碳示范工程、特色交通示范工程等一系列重点项目,经评审获批创建全市第二批低碳发展实践区。

三是其他相关创建工作。组织、指导普陀区人民医院开展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曹杨中学开展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开展区级绿色创建标兵企业评选,对获评的上海印钞有限公司、月星环球港商业中心等4家标兵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六)做好基础保障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市节能降碳政策,制定实施相应配套措施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严格按照节能审查规定要求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并做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二是制定发布《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和预安排办法》等文件,将节能低碳要求贯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推进、管理全过程。三是做好《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宣传培训工作,结合各类政策宣传、相关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大扶持政策的知晓度。四是贯彻落实《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做好商品包装物减量相关案件后处理工作,全年共完成19件移送后处理。

2、区级财政投入节能降碳领域情况

逐年加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根据2017年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节能减排项目支出执行1470万元,与上年(1450万元)相比有所增长。

3、用能单位贯彻执行相关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加强节能领域政策法规宣传,区市场监管局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用能单位严格贯彻执行《节能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禁用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上海造币有限公司、上海印钞有限公司贯彻执行《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

4、积极宣贯能耗限额标准、能源管理体系、合理用能指南等情况

积极宣贯和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合理用能指南,督促企业对照合理用能指南,加强节能管理。在政策宣讲、低碳培训等平台,组织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节能产品生产企业三方座谈对接。组织未来岛工业园区内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培训,其中1家企业已与认证机构签约并启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5、用能单位加强能源管理和计量工作情况

一是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计量器具、能源计量数据管理相关制度。分批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完成同济医院、巴士三汽、福满家三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完成特易购、金叶包装等11家单位能源计量器具核查工作。对上年能源计量审查中存在不合格项目单位开展回访检查,并落实整改项目。

二是配合市级部门推进重点用能单位数据在线采集建设。积极推动我区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耗在线采集系统建设,能耗数据实现实时采集的重点用能单位达到13家。向相关单位宣传《上海市重点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和普陀配套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能耗在线采集项目改造。

6、加强节能统计能力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能源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业、非工业企业能源统计工作,区、街道镇两级统计机构按时保质完成报表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并积极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分析。

二是确保能源统计力量。区统计局配备了专职能源统计人员,各街镇也安排了统计力量。加强节能业务培训,以能源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组织开展了全区能源统计年定报培训,培训覆盖各街道镇、工业企业、非工业企业等基层单位能源统计相关工作人员。

三是加强能源消费情况分析。依托《普陀统计月报》,公布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重点监控的非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情况,做好节能降耗数据分析和预警工作。撰写全区节能降耗情况分析报告,分析我区能源消费状况、消费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提高预警预测分析能力。

7、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低碳情况

开展节能降碳相关宣传,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主题,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暨全国低碳日活动,在月星环球港召开2017年普陀区节能宣传周主会场宣传活动,组织市北供电公司、区节能协会等企业、机构参与设点宣传,在上海造币有限公司、上海印钞有限公司等多处设立“低碳日”暨节能图文展示及展架宣传。

总体来说,我区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节能工作目标与任务,对照《上海市区级政府““十三五””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我区自查结果为102分,特此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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