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2018年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根据《上海市2018年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严守食品安全底线,我区制定《普陀区2018年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普陀区2018年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我区食品经营环境,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上海市2018年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为准绳,以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为抓手,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无证无照食品经营与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无违建居村创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等区域综合整治结合起来,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采取“规范办证一批,疏导备案一批,整治取缔一批”的方法,力争2018年11月底前基本消除全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

二、工作目标

本次治理范围涵盖各类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严防食品安全隐患,按照“坚决遏制增量、基本消除存量”的原则,实现一个“基本消除”,即辖区内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情况基本消除;重点做到五个“零”,即食品经营聚集区零无证无照;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经营零无证无照;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周边及景观道路沿线食品经营零无证无照;中小学周边食品经营零无证无照;违法建筑内食品经营零无证无照。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源头管理

从经营场地着手,提高房屋出租者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对其出租行为的管理,同时,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等新业态的监管,从源头上压缩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生存空间。

(二)加强分类管理

1、规范办证一批。对通过整改硬件设施、人员培训后即可达到发证要求的单位,要加强指导、服务和帮助,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并在整改符合许可条件后,依法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疏导备案一批。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各街镇实际情况,对确有正常社会需求、不扰民、无食品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实施小餐饮临时备案,纳入监管,引导合法经营。

3、整治取缔一批。结合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无违建居村创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工作要求,加大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力度,形成执法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人体健康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督促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公用企业加强合同管理,依法实施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合同约束。

(三)加强执法联动

1、建立信息通报及案件移送制度。各部门、各街镇要积极共享、通报相关信息,在履行自身职责过程中或履职完毕后,对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将掌握的情况和有关证据材料移交或抄告相关部门。构成犯罪的,做好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开展联合整治。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应及时商请配合执法,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配合,不得推诿;对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情况复杂、查处取缔难度大的,由各街镇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实施联合整治。

(四)加强考核评估

完善督查考核体系,探索随机抽查验收、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考核体系,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排摸阶段(2018年1月底前)

各街镇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牵头各相关执法部门,发动辖区食品安全“一站三员”、志愿者和市民监督员等,对辖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进行摸底调查。分析无证原因,并做好分类归档。同时加强社区宣传发动,采取海报、社区报刊、宣传栏、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召开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现场会,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持证规范经营的意识,做到宣传动员全员覆盖。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2月-10月底前)

在全面调查分析辖区各类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具体情况和原因的基础上,由各街镇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结合违法违规经营综合治理、无违建居村创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等工作,以食品经营聚集区、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经营、交通枢纽和旅游景区周边及景观道路沿线、中小学周边、违法建筑内为重点区域开展全面整治。对照许可条件,实行分类管理,予以规范办证、疏导备案和整治取缔。各街镇要定期组织网格化巡查员、食品安全“一站三员”、食品安全志愿者、市民监督员等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新增或回潮无证无照线索,并在15日内予以整治,巩固治理成效。各街镇每周向区食药安办报送整治情况和累计情况,具体报送方式由区食药安办另行通知。

(三)考评总结阶段(2018年11月底前)

各街镇对治理工作开展自查和评估,全面总结、查漏补缺。区食药安委牵头对各街镇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实效开展督查考评,考核结果作为各街镇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总结分析治理工作的经验成果,完善和深化长效管理体制机制。

五、职责分工

各部门、各街镇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涉及各自行业、领域的查处取缔、日常监管、规范引导政策和措施。

(一)区市场监管局

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调查排摸;对符合办证的经营户进行规范,将取得小餐饮临时备案的食品经营单位纳入监管,对无法规范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二)区委宣传部

负责全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区社区办

将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纳入各街镇绩效考核、纳入社会共治和居(村)民自治,督促各街镇深入推进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

(四)区法制办

1、负责对相关部门起草的涉及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文件草案等进行法律审查;

2、负责协调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过程中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矛盾和分歧。

(五)区商务委

编制和落实商业网点布局规划,优化布局体系,推进社区食品商业服务业提质升级,为百姓消费提供便利。

(六)区教育局

协同相关执法部门对学校周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治理。

(七)区公安分局

1、负责查处涉及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出租房屋不符合治安等标准要求、出租人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以及租赁当事人、居住使用人违反治安及居住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

2、负责维护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现场执法秩序,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提供安全保障,依据法律法规查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3、对涉嫌犯罪的经营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区财政局

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给予经费上的支持和保障。

(九)区环保局

负责对食品行业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评审批并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查处。

(十)区国资委

协调收回区属企业所有、被用于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房屋。

(十一)区绿化市容局

对纳入小餐饮备案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监督实施餐厨废弃油脂、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加大对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废弃油脂的查处力度。

(十二)区城管执法局

1、负责整治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活动中所涉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擅自改变住宅物业使用性质的行为;

2、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依法查处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违反水务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建设管理等方面规定的违法行为。

(十三)各街镇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的牵头组织工作,确定本地区治理工作目标和重点;建立辖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行政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协调解决无证无照食品经营信访矛盾突出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分类管理,按照《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要求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临时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是各部门、各街镇的共同职责,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指挥,认真贯彻落实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各部门、各街镇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积极支持和保障。

(二)明确职责,依法履职

治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部门、各街镇要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有步骤、有计划,逐月逐项开展治理;要综合运用源头管控、严格执法、规范引导等多种管理措施与执法手段,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突破治理难点,不断提高综合治理工作效能;要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宣传、及时反馈

各部门、各街镇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的正确引导,揭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危害性,宣传整治成效,接受社会监督,让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同和理解;同时各部门、各街镇要及时报送治理的动态情况信息、总结上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客观反应存在的实际困难与问题。

附件:普陀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普陀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顾 军 副区长

副组长:赵文中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方燕青 区国资委副调研员

尹天雨 宜川街道副主任

石斌初 甘泉街道副主任

李绕明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秀成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杨顺林 桃浦镇副镇长

宋超林 曹杨街道副主任

张 宏 长风街道副主任

陈庆年 长寿街道副主任

茅开明 区商务委副主任

罗海洋 区教育局副调研员

金洪涛 石泉街道副主任

周涵嫣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办主任

钟开屏 区财政局副局长

洪 雨 万里街道副调研员

姚素林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聂 荣 区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顾宇斌 区府法制办副主任

谈立雄 区社区办副主任

黄 嘉 真如镇街道副主任

葛 峰 长征镇副镇长

蒋坚锋 区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赵文中同志兼任,李绕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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