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加快推进我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经区政府同意,调整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魏 静 副区长

副组长:刘文奎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建中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 玮 区编办副主任

应 征 区人社局副局长、区公务员局副局长

钟开屏 区财政局副局长

谈立雄 区社区办副主任

薛 勇 区民政局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

主 任:刘文奎(兼)

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附件:成员单位职责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附件

成员单位职责

区财政局:作为本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建设,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审核,着力推进与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转变相适应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机制创新。

区编办:结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科学界定政府职能边界;进一步完善与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相衔接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统筹协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区社区办:协调审核各委、办、局需在各街镇实施的项目。

区民政局:配合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流程和绩效评估办法,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制发承接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指导目录,牵头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

区人社局:参与核定政府购买服务中所涉及人员的用工额度及薪酬行业指导价。

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将承接主体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的信用记录纳入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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