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卫生区复审的请示

2017年03月0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普府〔2017〕22号  签发人:周敏浩

 

上海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国家卫生城区是反映城区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对于塑造城市形象,扩大城市知名度,促进城市发展意义重大。普陀区于2013年通过全国爱卫会专家组的暗访和技术评估,并于2014年完成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最终于2015年3月成功命名为国家卫生区。自创建成功以来,我区在市爱卫会的精心指导和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以及“同心家园”建设要求,在全区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共同努力下,继续巩固创卫组织管理网络,推进长效常态管理措施,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完善管理机制,并不断探索丰富国家卫生区工作内涵,城区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居民生活和工作环境取得较大改善,居民卫生意识不断增强,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5〕4号)要求,我区于2017年2月成立了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印发了《普陀区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迎检要求和工作步骤;召开了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专题会及动员会,部署相关工作。我区的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网络健全、基础扎实,工作组织有力,政府投入持续,城区环境卫生面貌显著改善,对照2014版《国家卫生区标准》,主要工作指标已全部达标,特向上级爱卫会提出复审申请。

  妥否,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