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年02月2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相关单位:

  《普陀区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普陀区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2017年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17】4号)要求,国家卫生区自命名后每3年复审一次,复审方式以暗访为主,并根据需要进行明查。2017年全国爱卫会将组织专家对我区国家卫生区巩固管理情况进行复审,为做好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现制定普陀区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按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以及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根据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及《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为依据与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以及“同心家园”建设要求,把巩固和提高国家卫生区成果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区提名资格任务紧密结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的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不断完善城区功能和环境基础设施,着力构建城区综合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市容市貌,全面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不断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

  二、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区暗访评分表》,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找差距、查问题、促整改、抓落实,责任到人,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高标准做好国家卫生区复审的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区复审。

  三、组织架构

  成立区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周敏浩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孙萍担任常务副组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郝炳权、区委常委、副区长韩金华、副区长钱雨晴、副区长张伟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行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统一领导和指挥迎评复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巩固办),由副区长钱雨晴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卫计委副主任邓海巨担任常务副主任,相关主要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复审日常工作。

  区级层面建立巩固办及九个工作组,即“1+9”工作模式:巩固办、健康教育组与宣传组、市容环境卫生与环境保护组、农贸市场卫生组、食品安全组、公共场所卫生组、病媒生物防制组、疾病预防控制组(医疗单位)、居住区及社区卫生组、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组,每个工作组由一个主要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各街镇参与,对照《国家卫生区标准》及《国家卫生区暗访评分细则》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和协调下开展迎复审工作。

  四、工作任务

  按照“突破、巩固、提高”的方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2.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3.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市级以上的卫生乡镇。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4.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5.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6.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7.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8.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三)市容环境卫生

  9.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10.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11.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

  12.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13.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14.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15.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 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16.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四)环境保护

  17.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18.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19.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20.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五)重点场所卫生

  21.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22.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23.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24.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25.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27.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28.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29.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30.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31.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32.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3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34.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35.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36.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37.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38.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39.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40.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1月-3月)

  1.召开区政府常务会,确定《普陀区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及成立《普陀区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充实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综合协调组、宣传动员组、资料组、现场督查组,具体推进日常工作。2月15日前上报本区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方案。

  2.召开普陀区国家卫生区复审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布置国家卫生区复审迎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签订目标责任书,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对承担的任务摸底调查,掌握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层层动员各部门,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区暗访评分表》,明确落实各项指标任务所涉及的主要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各单位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方案,并总结2014年以来巩固国家卫生区成果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工作中薄弱环节。

  3.3月底前完成专题片制作,开展国家卫生区复审自评,上报复审资料。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4月—5月)

  1.4月份接受市爱卫办复查。按照检查组指出的整改意见落实相关整改措施,确保市爱卫办在4月底以前完成向全国爱卫会申报。

  2.由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单位牵头,对照责任分工,排查梳理问题,制定千分制暗访工作方案,报区巩固办。各责任部门和各街道镇围绕排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条块联动,共同推进的良好态势。

  3.5月份前通过组织集中整治行动,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基础设施,消灭卫生死角,确保工作深入开展,并召开阶段性专项整治推进会,及时开展督查工作。

  (三)第三阶段:迎接复审阶段(6月—12月)

  1.全面巩固和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8大方面40项具体内容的工作成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力以赴迎接全国爱卫会专家组暗访检查。

  2.各单位依据《普陀区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认真查找和理清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8月中旬前整改完毕。

  3.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卫生区复审宣传活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复审行动中来,提高居民大卫生意识。迎接全国爱卫办检查(暗访为主)。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镇要紧密配合,加强对全区重点道路、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保洁,维护各类基础公共卫生设施,确保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环境卫生,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措施,提高管理质量,以最佳的面貌迎接复审,确保顺利通过。做好创建成果的巩固工作,接受全国爱卫办组织的暗访调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的实施方案,确保人员、经费、任务、责任、措施全部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在严格落实《普陀区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的基础上,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内部的责任分解,实行目标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部门协调抓”和“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工作局面。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国家卫生区复审顺利通过。

  (二)各司其职,有序推进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对改善我区城市面貌、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意义。要按照本方案和《国家卫生区标准(2014版)》的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查找存在问题,精心谋划实施。把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又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

  (三)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制作宣传文化墙等多种形式开展巩固创卫成果宣传活动。各责任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保护环境、建设“国家卫生区”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和全区居民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提高群众对卫生城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为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尽一份义务、出一份力量。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以及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到巩固创卫成果中来,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巩固创卫成果的良好氛围。

  (四)信息畅通,督导到位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复审工作情况上下贯通,使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建立工作督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有效督导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度,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复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爱卫会专家组暗访检查。

  附件:普陀区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1+9”模式工作责任分工表

  附件

  普陀区迎接国家卫生区复审“1+9”工作组责任分工细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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