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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报告

2016年12月29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市粮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

  今年以来,普陀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5〕47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沪粮安考核办〔2016〕1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粮食安全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粮食安全各项工作,全区粮食安全工作成效显著。现将我区2016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核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切实强化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明确由区商务委(区粮食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区粮食局对照考核评分细则对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部门在维护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与责任,建立健全粮食安全部门协调联络机制,统筹解决粮食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强与市考核工作组及其他中心城区的联系沟通,及时获取各类信息,取得支持指导,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我区考核工作有序推进。

  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增强粮食流通能力

  做好粮食大市场、大流通建设。目前,我区共有粮油供应网点475家,其中包括大型超市21家、标准超市102家、便利店302家、菜场及生鲜超市50家。在广泛调研、深入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制了《普陀区商业发展规划(2013-2020)》,明确社区商业布局导向。为充分发挥粮食市场在组织粮食流通、合理配置粮食资源、服务粮食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别制订了《普陀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这一专项补充规划。

  (二)加强粮食市场调控监管

  1、推进粮食调控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关于稳价保供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普陀区关于保障粮油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惠民生保供给及粮油平价销售工作。二是重点关注企业库存量,目前我区共有纳统粮食企业7家,每月密切关注企业出入库情况,随时掌握企业最新动态。三是组织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在全区设立居民固定调查户130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粮油消费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编写粮油供需平衡调查报告。

  2、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

  一是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上海市粮食应急预案》,对《普陀区粮食应急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调整了部分单位职责分工,使预案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验证了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增强了各单位应急动员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为我区今后应对突发事件积累了经验。三是梳理粮食应急网络名单,目前我区共有粮食应急供应网点60家,其中良友便利38家、联华超市13家、农工商超市9家,覆盖全区10个街道镇。

  3、加强粮情监测预警

  一是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由区商务委(区粮食局)落实专人负责全区粮食统计工作,定期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粮油流通、加工、流向等报表,并对纳统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由区财政局负责粮食统计经费保障,并根据《普陀区粮食管理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使用。二是下发《2016年普陀区居民户粮油消费调查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设立居民固定调查户130户,开展粮油消费调查工作。三是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分析,制订《普陀区粮食流通统计监测工作考核办法》,设立11个粮食监测点(其中3个为直报点),涉及大型超市、标准超市、便利店、菜场等多个业态,每日按时报送上日数据,并由区商务委(区粮食局)每月编写普陀区粮油市场分析。

  4、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方法,加强对区内粮食经营、加工企业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认真组织开展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检查及专项检查,确保了粮油市场质量安全、价格稳定和社会和谐。二是推进粮食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制订《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全面开展粮食流通企业信用等级公示,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结合“黑名单”制度,实施联合惩戒;推荐农工商超市等区内粮食经营企业参与“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申报。三是严格执行粮食经营、加工企业最低最高库存制度,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各粮食企业经营台账及库存情况进行抽查。四是严厉打击扰乱粮食市场秩序行为,依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粮食生产、流通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加强行刑衔接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严惩重处主观故意违反粮食安全的行为。

  (三)强化粮食质量安全治理

  1、完善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开展粮油质量监测和检查,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抽样实施细则,对199件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粮食及其制品进行抽样送检(其中38件为市抽专项),检测发现上海玉佛禅寺速食品有限公司取样的特制一等粉不合格,随即要求企业查找原因并开展整改,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查。二是完善粮食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设,在区内47家菜市场设立粮食追溯系统,并为市场提供追溯系统的配套设备、保障维修经费,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追溯系统数据报送督查工作,保障了粮食流通的高效、安全。三是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为区市场监管局10个市场监管所和1个综合执法大队配置了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及各类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可检测指标基本覆盖各类常见食品安全快检指标;配置执法车辆26辆,确保满足开展移动快速检测的需求。四是加强粮油产品接触材料质量安全监管,2016年全年我区共抽检粮油产品接触材料7件,全部合格。

  2、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实行粮食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关于加强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区县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属地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订《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全面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二是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向检测出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企业查找原因并开展整改,查清不合格产品来源,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做到不合格产品复查率100%。三是保障粮食质量监测经费,2016年共开展粮油产品自主抽检161件,抽检数量、监测经费均同比去年增长40%。四是开展粮油质量卫生抽查,强化对企业粮食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卫生情况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做好区内帮困粮油指定供应点粮油产品质量卫生抽查工作。

  (四)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根据《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商务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普府办〔2015〕84号),区商务委是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挂上海市普陀区粮食局牌子,由分管副主任兼任区粮食局局长。制订《普陀区粮食局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参照《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实行普陀区粮食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粮食工作经费,并根据《普陀区粮食管理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使用。

  (五)定性评价考核指标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将互联网与粮食宣传创新融合,通过线上官微的话题讨论,线下169家口碑餐饮门店的参与,积极探索爱粮节粮宣传的新模式、新途径;通过多媒体播放、线上渲染、纸质资料等多种途径开展区域内大规模的爱粮节粮宣传,统一、整齐、有序地营造普陀爱粮节粮宣传的氛围。配合做好市粮食局2016年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日、家乐福“一店一校一农场”公益项目等活动,营造社会共同参与、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考核自评结论及评价

  (一)总体评价

  2016年是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第一年,普陀区紧紧围绕确保全区粮食安全这一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加强宏观调控、稳定粮食市场、保障粮食安全为目标,着力抓好粮食流通、粮食市场调控监管、粮食质量安全治理、粮食安全保障等关键环节,较好地完成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取得成绩

  我区粮食安全工作基础较为扎实,为推进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创造了有利条件。一是规章制度落实到位,相继制定了经费管理、统计监测、责任追究、保障供应、安全监管等多个方面的工作制度、方案及计划,并严格参照执行,进一步强化全区粮食安全意识,保障粮食安全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市场分析全面具体,近年来,我区不断完善粮油统计监测体系,加大监测力度,做好月度及年度粮油市场分析,全面反映区域粮油市场的运行情况。三是主题宣传形式多样,严格贯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开展各种形式的爱粮节粮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倡导全社会节约粮食反对浪费,提高爱粮节粮意识。

  (三)存在不足

  通过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区粮食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在粮食质量抽样检验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今后我区将继续加强监督抽查力度,并及时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查找原因及整改,对于不合格原因由上游环节产生的,在查清不合格产品来源后通报相关部门,对产品存在较严重问题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领导约谈。二是综合性联合执法较少,今后要强化区粮食局与市场监管、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特别是加强节前执法检查和粮食专项执法检查,共同做好对全区粮食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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