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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普陀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2016年12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加快推进普陀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沪发改医政〔2016〕4号)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普陀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撤销普陀区公立医院医改领导小组。管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

  周敏浩 区长

  副主任:

  钱雨晴 副区长

  魏静 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瑞芳 区社区卫生管理中心主任

  刘文奎 区财政局局长

  李月华 区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区政协委员)

  李文秀 区卫生计生委主任

  李海云 区政府党组成员

  沈海萍 桃浦镇昆仑居委会干部(区人大代表)

  张为民 区人社局副局长,区医保办主任

  张奕彬 曹杨新村街道金岭园居委会卫生主任(区人大代表)

  孟庆源 区发改委主任、区统计局局长

  赵文中 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赵德强 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俞斌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钱晓莉 区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公务员局局长

  徐乃毅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

  高亮全 区规土局局长

  陶峰 区府办副主任

  黄继文 区审计局局长

  彭文 区中心医院院长

  鲍芸 长寿街道邻里中心主任(区政协委员)

  管委会负责审议决定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财政投入机制、医保拨付、全面预算管理、综合评价、重大项目实施、资产管理、可分配资金核定等事项。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委),为管委会工作机构。办公室主任由陶峰、李文秀同志担任。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督查督办管委会决策事项。

  今后,管委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由区人大、区政协提名替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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