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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关于2019年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和〈防范和惩治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文件的通知》的通知

区各部、委、办、局,各街道、镇: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2019年

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和〈防范和

惩治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文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2019年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和《防范和惩治政府采购信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文件的通知

 

普陀区财政局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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