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2021年度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财力保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积极建章立制,为规范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依据。

一是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制定《普陀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普陀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小组专题会议加强组织学习,通过机关宣传栏学习传达最新工作要求,认真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面。根据市级最新制定的相关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以贯彻落实、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明确责任、科学制定、有效指导为原则,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新要求落到实处。办法中明确界定了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及购买主体应当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等要点,使政府购买服务成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治理方式,推动社会事业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及有效手段。

三是在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制定《上海市普陀区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上海市普陀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普陀区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监理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本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控制建设成本,提高资金效益。

四是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制定《普陀区2021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普陀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普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转发《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加强事前绩效目标管理、事中绩效跟踪、事后绩效评价,完善全链条绩效管理。

(二)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规范高效履行财政职能。

一是建立工作架构形成合力。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普陀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局领导总负责、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我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申报、审核和批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流程,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要求各预算主管部门在编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同时要求各部门应按照勤俭节约的要求,合理控制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规模,除必须增加的成本类开支外,各预算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原则上不应超过上年规模。同时,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培训范围涵盖各部门主要领导到相关办事人员,提升各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规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三是优化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把关基建项目投资估算评估、分项概算调整、竣工决算审计等关键环节,全力实现对基建项目事前投资控制、事中资金监管、事后审计监督的全过程管理,切实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有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见效。

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对全区主管部门上下半年各召开了四场培训沟通会,其中:4月培训主要内容为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近期出台文件解读、绩效系统实务操作以及各单位在落实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和困惑并对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建议;8月与支出科室分条线共同开展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信息公开、跟踪评价等近期重点工作培训,通过两轮培训强化预算部门及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法治意识与法治思维。

五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强重点资产管理,滚动开展房屋资产信息录入、更新和确认工作,专项推进街道、镇房屋资产梳理工作,不断提升房屋资产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综合数据管理,以准确编制资产年报、规范信息公开等为抓手,进一步明确资产选用分类规范、报表填报口径等,为进一步激活大数据的决策辅助作用夯实基础。全面清查本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进一步摸清家底。加快盘活存量资产,促进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在全区范围内调剂使用。

六是做好会计业务监督指导。严格落实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开展本区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对被检查单位实施事前公示、事后公告等程序。2021年度我局对21户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共查处问题18项。

(三)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积极回应关切

一是指导预算单位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综合督促、指导区级各部门(区级70家部门及320余家单位)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年度决算、年度预算,全面细化公开到按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其中,对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基本支出,全面细化公开到按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区预算部门(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专业的评估,向业务指导科室、预算部门及时反馈评估报告,辅导整改完善,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围绕重点细化公开内容。积极推进区级预算部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在原有基础上对资金规模较大、社会关注度高、代表性较强的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均同部门预决算一并公开,并指导所辖镇公开;在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方面,依托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公开政府采购中标和成交结果等情况的同时,将政府采购总体情况和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部门预决算公开;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采购意向公开范围向区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及时公开我局最新制定的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管理、公物仓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

三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公共管理平台的应用。2021年,选取35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政府购买服务模块下进行信息公开,较2020年15个公开项目增幅达133%。通过平台发布需求发布、购买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项目信息,吸引市级影响力大、优质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入围竞争,提升我区政府购买服务的绩效。

四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充分运用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准确把握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存在不足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法治政府工作的创新性思考还不够到位;法治政府宣传教育的形式、内容还不够丰富,法治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中法治能力建设还需加强,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2年重点工作

(一)做好行政执法相关经费保障

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贯彻,同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数据跟踪,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完善监控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一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资金使用,从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环节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过程管理,要求购买主体强化考核监督与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沟通,加强与区编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区政府购买服务领导小组成员的沟通协作,协调推进全区购买服务工作。三是结合市级目录变化及本区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本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四是加大宣教力度,坚持改革初衷,防范“负面清单”相关情况的出现。

(三)(三)加强财政监督和业务指导

继续推进内控制度建设,提升深度和广度,以内控为抓手提高预算单位规范运行的能力,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建立事前参与和引导、事中跟踪和控制的监督模式,多角度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监督,拓宽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财会监督管理成效。加强财政业务指导,集中业务培训和常态化基层走访相结合,加强最新政策和工作要求的宣传辅导,促进提升基层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工作落实的质量和实效。

(四)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在历年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及时更新维护“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充分运用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法律顾问一起,准确把握政府信息的适用范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

(五)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结合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利用机关宣传栏、微信群等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法等法律法规,加大依法行政的宣传力度,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全局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7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