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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财政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时期,也是普陀区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加快改革转型,全面提升城市功能的关键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有效拓展和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现根据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区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回顾

“十一五”时期,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坚定信心,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复杂变化,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调结构、促和谐”的要求,认真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区“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收支目标。

(一)财政收入规模扩大,收入结构持续改善

“十一五”时期,普陀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一定成就,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逐步形成,财政状况明显改观。

一是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五年来,区财政收入不断实现新突破,继2008年突破40亿元后,2010年又突破50亿元大关,达到51.97亿元,五年平均增长8.55%,完成区“十一五”规划目标。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区级财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在2005年52.24亿元的基础上,2008年突破60亿元,达到64.41亿元;2009年突破70亿元,达到71.56亿元;2010年突破80亿元,达到80.75亿元,五年平均增长9.10%。

二是财政收入结构持续改善。在第二产业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的同时,第三产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不断提高,所占区级税收比重从2007年的75.52%上升到2010年的79.43%。其中,2010年现代服务业实现区级税收87410万元,所占比重达到21.68%,相较2006年的33343万元,年平均增长21.26%。

(二)财政支出重点聚焦,支出结构不断优化

“十一五”时期,区财政在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较好地体现了惠民生、调结构、促和谐的要求。

一是财政支出总量连年上升。区财政支出随区级财力同步增长,五年累计安排各项支出322.87亿元,年平均增长8.63%。

二是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区财政支出聚焦重点,主要向两个方面倾斜。一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保障教育支出。2008年起市局统一民生支出统计口径,2008年普陀区民生支出为24.13亿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为37.95%;2009年为30.13亿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为42.12%,比上年增加4.17个百分点;2010年为36.18亿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为46.04%,比上年增加3.92个百分点,三年平均增长达22.45%,超过总支出年均增幅。对教育5年累计投入665024.04万元,年均增长11.76%,其中记入法定增长的财政拨款累计投入441863.21万元,年均增长15.63%,超过财政经常性收入年均6.22%的增幅9.41个百分点,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由13.30%提高到16.81%,完成区“十一五”规划目标。二是重点支持和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切实保障产业扶持、科技发展、人才发展、节能减排、就业促进、中小企业贷款补偿等方面支出,加强对产业转型的财力支撑。尤其是2009年以来,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至2010年累计安排财政扶持专项资金21.58亿元。

(三)财政体制改革深化,财政体系日趋健全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创新、全力执行,财政改革取得新进展,财政管理体系日趋科学、规范、严密。

一是积极贯彻财税管理体制改革措施。积极落实市与区县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措施,在完善税收征管关系及健全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中深入思考、把握时机,确保区级财力稳定增长,区域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积极理顺区与街镇的财政分配关系,在推行实施“乡财区(县)管”中注重调研、求策于实践,制发《普陀区街道(镇)财力分配保障方案》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普陀区财政扶持政策的意见(暂行)》,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强化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保障街镇财力,提高街镇统筹管理水平。

二是重点推进综合预算管理。不断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实行教育经费预算区、镇两级统筹管理,由区统一编制;区重大专项支出直接编入区级预算,设立相应专项资金;实行街道(镇)部门预算,均衡各街道(镇)之间社区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加大对各类资金渠道的统筹管理,将各部门历年结余纳入部门收入预算,新增项目优先动用结余资金;将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国家规定的教育收费)全部纳入一般预算管理,实行收支脱钩;全面清理收支两条线资金、财政性结余资金和财政性资金利息,除已有专项安排的外,将收支两条线历年结余收回本级预算,财政性资金历年结余和财政性资金利息全部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将各类财政扶持资金纳入部门预算,作专项资金管理;将土地出让金纳入基金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

三是大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财政部有关资金管理要求,逐步扩大国库直拨和专项直拨的范围和规模,全额预算单位人员工资基本纳入国库直拨,其中行政机关直拨范围逐步扩大到工资外收入。取消部门财力包干体制,财政扶持政策兑现资金全部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到企业。严格预算约束,制定《普陀区部门预算执行程序》,明确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和开支范围,制定部分专项业务费定额标准。进一步控制预算追加,追加预算500万元以上的,都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决定。

四是深化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采管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制衡机制,制定《普陀区政府采购管理实施“采管分离”运行体制的工作方案》,将区政府采购中心职能由区财政局划转至区机管局;制定《普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采管分离后采管办、采购中心、监察机关等部门的职责定位。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采购信息管理平台,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17项货物电子集市采购。

五是有序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为进一步理顺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2010年起,由区财政局行使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职能。制定《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份文件,对资产配置及使用、资产处置、委托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面规范。会同区国资委、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清产核资,形成《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报告》,核实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总量等数据,梳理了需要解决的资产管理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努力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六是逐步优化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环境。完善贷款信用担保机制,制定实施《普陀区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实施办法》,加强政府、中投保公司与银行间的合作,引导信贷资金向符合产业导向的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倾斜;创新担保方式,在全市首创合同未来收益权质押,试行知识产权质押,探索在天地软件园实施园区(第三方)反担保模式等。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2009年成立中心城区首家试点小贷公司——上海普陀宝祥小额贷款公司,2010年成立上海普陀延华小额贷款公司。筹建企业互助融资平台,成立由区政府和农村商业银行共同搭建的企业互助融资平台,制定《普陀区中小企业互助融资平台管理办法》,以区中小企业信用互助协会为担保主体,为会员企业开启方便快捷的小额融资贷款通道。推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制定《关于普陀区推进中小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及相关实施细则,并推动设立“普陀科技产业促进基金”,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培育科技企业上市。

(四)财政监管力度加强,资金使用逐步规范

“十一五”时期,区财政局着眼于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效率性,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监督各项财政资金规范管理。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逐步扩大部门预算向人大公开的范围,制定了年度部门预算(支出预算)编制说明,公开预算编制依据,并于2010年起向人大全面公开各部门预算、专项预算及政府基金预算。

二是着力推进综合治理。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银行账户清理、财政性资金利息管理、财政票据检查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专项检查,不断强化制度控制约束,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三是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制定《普陀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就土地出让金收入规范收缴程序,明确支出范围,加强土地储备资金、土地出让收支预决算和土地储备认定监管。制定《普陀区旧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确保旧改地块全部土地出让净收益和非旧改地块80%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旧区改造。完善世博资金资产监管制度,先后制定《普陀区世博会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普陀区世博会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细则》和《普陀区世博会工作专项资金后续使用及决算管理办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10年选择“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绿化景观优化、公共品质提升”项目,从项目实施内容、项目投资控制与财务管理、项目适用性、项目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五方面,开展绿化市容专项资金绩效评估,总体评价良好。

四是加强政府融资管理。制定实施《普陀区融资资金运行管理细则(试行)》,详细规范了区政府公益性项目和土地储备项目的融资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要求,研究制定普陀区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办法,组织指导纳入清理范围的公司对政府性债务进行梳理核实,做好普陀区融资平台的认定审核工作,同时明确优化整改措施,积极防范财政风险。

“十一五”期间普陀区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为““十二五””时期区财政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外部机遇与内在动力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贯彻落实“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阶段,也是普陀区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关键时期。未来五年,世情国情市情区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财政改革和发展也将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和有利条件。

一是各级领导重视,改革方向明确。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大改革攻坚力度,积极推进财税领域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也充分肯定了财政发展改革已取得的进展,就如何加快““十二五””时期的财政改革作出了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今后五年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方向、目标和任务。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财政工作,明确要求应坚定不移地推进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政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着力拓展和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

二是国内外经济向好,外部环境有利。““十二五””时期,世界经济有望继续恢复增长,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势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预计年均增长7%,全国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年均增长8%。中国国际经济地位的快速上升及长三角地区的一体化进程为上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带来重大机遇,未来五年本市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将得到明显改善,生产总值预计年均增长8%左右,市级财政收入预计年均增长8%,良好的经济环境为本区财政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是普陀发展需要,内生动力充足。按照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本区的发展方式处于关键转换期、区域功能处于持续提升期、产业结构处于加速调整期、各类资源处于重要整合期、城区环境处于融合优化期、社会民生处于统筹改善期,将努力建设成为一个服务经济主导、创新驱动有力、文化品质提升、公共服务完善、城区环境优美、社会和谐有序的国际商贸功能重要承载区,区域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态势,这无疑将为本区财政改革和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外部挑战与内在制约

本区在““十二五””时期也面临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困难挑战和不利因素制约,推进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

一是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难度不断加大。突出表现在:收入规模不断扩大,收入基数不断抬高;区产业结构调整速度相对缓慢,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尚处培育过程,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还比较低,区级财政收入仍然较依赖房地产业;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出台的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政策,如结构性减税政策、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带来的影响等。

二是财政支出压力进一步增大。突出表现在: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需为“转方式、调结构”提供更多相应的财政扶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各种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城市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支出需求较大,且均为刚性需求;防范各类财政潜在风险,进一步加大偿债基金支出等。

三是财政管理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突出表现在: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综合调控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仍不够精细化、科学化,预算的刚性和约束力还不够强;财政监督还不到位,财政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综上所述,本区““十二五””时期的财政改革和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总体上有利因素大于不利因素,挑战中孕育着机遇。新形势、新阶段要求我们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创新意识,在全市发展的大格局中去思考和谋划普陀区财政的改革与发展,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推进区财政改革和发展。

三、““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及收支预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会议精神和市委九届十七次全会、区第九次党代会的要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以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为重点,按照普陀区“抓发展、强功能、重民生、促和谐”指导方针,围绕建设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和国际商贸功能重要承载区的目标,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拓展和发挥财政在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开创普陀科学发展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十二五””时期区财政将着力创新、重在执行,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财政改革和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未来五年将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公共财政的原则。财政改革是财政的公共化过程,将坚持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为宗旨,找准定位,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提供全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为市场的正常运转提供制度的保障。

二是聚焦重点的原则。““十二五””期间财政收入增长难度加大,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面对日益凸显的收支矛盾,将坚持量力而行,聚焦重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财力优先保障教育、社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及社会建设等领域,财政政策重点向支持“转方式、调结构”和改革创新倾斜。

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将坚持提高部门预算的编制和管理水平,逐步扩大向人大公开的范围。依法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真正做到反映全面、公开透明。

四是协同理财的原则。牢固树立协同理财的理念,规范和明确各部门在财政收支预算的编制、审查、执行、监督、决算、评价、公开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强化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加快建立完善的协同理财机制。

(三)主要目标

根据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战略目标和普陀区财政改革和发展的现状,““十二五””时期普陀区财政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进一步增强公共财政保障,确保地方财政收入与区域经济保持同步增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逐步建立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明确财政政策导向,继续完善区内统一的财政政策体系,增强前瞻性、系统性、导向性,突出支持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支持和促进企业自主创新,逐步增强财政政策综合调控功能。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均衡性,重点保障教育、社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及社会建设等民生领域。

——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等各环节相互制衡、有机衔接的财政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达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

(四)收支预测

1.财政收入预测

““十二五””时期,本区将逐步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区级增加值预期年均增长9%左右,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的基础较为稳固。根据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做出以下安排:

本区财政收入预计年均增长8%左右,至2015年达到76.36亿元左右,五年累计完成约330亿元。

2.财政支出预测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根据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的总体要求,对本区““十二五””时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做出以下安排:

本区区级财政支出预计年均增长6%,至2015年达到108.06亿元,五年累计完成约480亿元。

四、““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调整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引导区域经济转型发展

支持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把结构调整作为转型发展的主攻方向。政策导向上,重点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支持先进制造业向园区集中,支持龙头型、服务型、科技型、附加值高的企业做大做强,支持自主创新,逐步降低区级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度,使产业结构与现行税制相匹配。政策手段上,注重与市“转方式、调结构”专项资金联动,聚焦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聚焦人才强区、聚焦中小企业发展,综合运用预算、税收、担保、贴息、政府采购、专项补贴、新型融资(如集合票据、促进基金)等方式,切实做好政策对接和落实。

改善和优化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环境,继续扩大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规模,提高政策性融资担保力度;积极探索反担保模式,扩大园区反担保规模,设立区国有公司融资反担保平台;适当扩大融资贴息受益面,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和地方性融资担保公司健康发展,完成现有两家小贷公司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工作,新设两家以上小贷公司和两家以上融资性担保公司;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上市,促进拟上市中小企业与区股权投资基金(科技产业促进基金)对接,落实拟上市中小企业“改制―辅导―上市”三阶段专项资金补贴;继续搭建政府、企业、银行融资互动平台,加大与各银行的合作力度,有效缓解广大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

(二)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继续落实市与区县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措施,加速形成与“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区与街镇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加快健全财力与事权基本匹配的事权体系;进一步完善区本级按部门预算管理方式保障街道经费的机制,增强街道的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推进“乡财区(县)管”改革,完善激励机制,提高乡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统筹发展。

(三)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

继续加大民生投入,提高民生类支出占总支出比重,重点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加强教育重点领域建设,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完善高中和职业教育;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2012年起社区卫生事业单位预算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旧区改造,缓解群众在居住方面遇到的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社会矛盾调解、化解、稳控工作经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保障居委会经费的落实和增长,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快建立和形成科学完整、有机衔接、相互联动、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体系,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2011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职能划转,由区国资委划归区财政局,制定《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及《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试行办法》,2012年起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切实改进预算编制方法,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类管理,重点推进以项目库为核心的项目支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加大资金统筹平衡力度,实现预算管理全覆盖,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依法取消预算外资金;推进结余资金使用与部门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逐步消化积存在各预算单位的历年结余资金;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着力细化和优化政府采购预算;推进资产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逐步实现资产配置管理和预算安排的有效衔接。

加强财政性资金监管。加大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实行部门预算向人大全公开,推动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中行政经费,包括公务出国(出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经费的公开,2012年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同时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中“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进一步督促指导各有关主管部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逐步公开专项资金信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逐步将各类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稳步推进公务卡管理改革,制定《普陀区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方案》和《普陀区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在一级预算单位推开,2012年全面推开;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扩大非税收入收缴系统范围,拓展和优化非税收入管理平台,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着力从源头上防止财政资金的截留挪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制定《普陀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范围,重点选择资金总量大、社会关注度高、行业代表性强、涉及民生改善、科技创新、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等项目,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程序和评价方法,努力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三级(即区财政局—委托监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标准体系和配套制度、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清理待处置资产联合审核机制,清理历史资产,夯实部门资产管理基础;实行新增资产备查制度,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流程,试行国有资产年审制度,确保账实相符;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国库,纳入一般预算管理。

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政府采购平台建设,逐步扩大电子集市采购商品范围和规模,逐步实现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执行“决策—监管—执行”三分离的管理体制和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应采尽采。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全面清理规范镇级政府性债务及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坚决制止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制定债务规模控制制度,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监管机制,按照政府性债务余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偿债基金;逐步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加快建立和形成管理规范、风险可控、成本低廉、运行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五、““十二五””财政改革和发展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明确规划的实施责任

进一步明确区财政局、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在财政收支预算的编制、审查、执行、监督、决算、评价、公开等方面的职责分工,推动加强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财政局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支持监督下,依法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二)完善协同理财机制

进一步加强市区联动,通过与市局及兄弟区县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推动与全市在财政政策、支出标准、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形成工作协同。进一步加强财政与相关委办局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区扶持政策联合审批机制的协调作用,定期召开政策研究会,在政策制定、延续、变更或调整时,认真听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与税收、信贷、产业和土地等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增强政策的针对性、综合性、操作性,努力提高政策制定、执行和评估的效果,充分发挥政策的组合效应。

(三)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

以推进金财工程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借助部门预算、国库单一账户、政府采购电子集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平台等信息系统的推广实施,逐步将区预算编制、指标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监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财政工作环节纳入统一平台,实现财政内部各业务间、财政与同级预算单位间、上下级财政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四)切实加强财政自身建设

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继续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利用多种资源开展各级各类教育培训,着力提高财政干部的整体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继续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在重要岗位上大胆启用年轻同志,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清正廉洁的财政干部队伍,为普陀经济社会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提供坚强保证。

普陀区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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