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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普陀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陀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普府办〔2009〕10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
为加强对本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和市政府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普陀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景 莹 副区长
副组长:何丽芬 区府办副主任
李学红 区教育局局长
陈 敏 区发改委主任
郑荣洲 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成 员:李金勇 区发改委副主任
应明德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方元升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 琦 普陀公安分局副局长
姚凤英 区监察局副局长
黄继文 区财政局副局长
高亮全 区规土局副局长
胡月华 区房管局副局长
顾薇玲 区审计局副局长
周星明 区安监局副局长
陈 新 区民防办副主任
茅慧琴 区信访办副主任
郑 葵 长寿街道副主任
沈寿权 曹杨街道副主任
徐乃毅 长风街道副主任
吴荣华 宜川街道副调研员
奚美芬 甘泉街道副主任
吕 将 石泉街道副主任
朱春洪 真如镇副镇长
潘丽倩 长征镇副镇长
宋海民 桃浦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方元升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计划组、规划设计组、建设管理组、资金监管组、监督检查组,召集人分别由李金勇、高亮全、应明德、黄继文、姚凤英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