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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普府办〔2014〕11号

各合署办公部门、各科室:

  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普委〔2014〕15号)精神,经区府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设立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

  李松海 区府办主任、区外事办主任

  副组长:

  刘禄海 区府办副主任、区合作交流办主任

  朱晓鸣 区府办副主任、区法制办主任

  薛宝平 区府办副主任、区信访办主任

  吴东海 区府办副主任、区府政策研究室主任

  林 超 区府办副主任、区机管局局长

  韩素友 区府办副主任、区应急办主任

  何兴德 区府办副主任

  王 元 区府办副主任

  区府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

  王 元 (兼)

  副主任:(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计勇平 区合作交流办副主任

  朱茂祥 区信访办副主任

  陈 亮 区网格中心副主任

  陈立群 区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顾宇斌 区法制办副主任

  殷建敏 区机管局副局长

  谢 轶 区外事办副主任

  区府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组,即综合组、宣传组和联络组。工作人员从区府办各合署办公部门、各科室抽调优秀中青年干部组成,名单如下:

  综合组:何华彬、陈苗、吴双励、丁基;

  宣传组:汤燕、王培、章洁、金炜珺;

  联络组:吴国强、吴玉辉、刘琛、顾经纬、汤健。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领导小组的成员及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所在部门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自然撤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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