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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落实〈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的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

《普陀区落实〈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的专项行动计划》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普陀区落实《全面推进“一网通办”

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的专项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政府管理和服务现代化发展需要,深化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结合普陀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服务利企便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的要求和改革思路,推进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率,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建成普陀政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对面向群众和企业的所有线上线下服务事项,逐步做到一网受理、只跑一次、一次办成,逐步实现协同服务、一网通办、全市通办。建设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形成融合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为一体的政务服务体系。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提升政府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到2020 年,形成整体协同、高效运行、精准服务、科学管理的智慧政府基本框架。

二、全面实现 “一网通办”“一窗受理”

(一)整合政务服务前端载体,形成“一网两端”“双厅联动”新格局。根据上海政务“一网通办”总门户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的统一入口和出口的建设总要求,提供政府门户网站、移动端APP、政务微信端及实体大厅等多渠道服务。按照集约化建设原则,规范整合全区部门及街镇网站,全面完成“上海普陀”政府门户网站及移动端APP升级改造工作,实现一区一网站,规范“上海普陀”政务微信功能及定位,依托“市民云”实现统一入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汇聚更多的便民服务事项。(牵头单位:区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新闻办、区科委,时间节点:2018年底前)

(二)优化前后台办理流程,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办件频率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分类梳理,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推进政务服务向“一窗受理、分类审批、一口发证”的新型政务服务机制转换。制定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开设商事登记、建设工程等多种类型的综合窗口,同时将专业性程度高、当场办结事项纳入部门专业窗口服务;深化推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分领域设立跨部门综合窗口。按照“受审分离”和集约化管理的原则,探索由区行政服务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招录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咨询导办、接件受理、进度跟踪、结果发送等服务,相关审批部门后台则负责实质性审查以及办理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按照推进个人服务事项全市通办率达到99%的目标,优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业务办理流程,提供优质服务。推动实体大厅受办理、监督等功能与网上预约、申报、预审、查询等功能无缝衔接,在市、区两级政务系统有效对接后,推进综合窗口与各审批部门前后台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府办、区审改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科委,时间节点:全年工作)

(三)推进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我要找茬”网上政务大厅栏目为基础,建立面向群众和企业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建议平台,健全统一接受、按责转办、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做到一号响应群众和企业诉求,定期分析研判突出问题,客观检验政府绩效。(牵头单位:区网格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时间节点:2018年6月底前)

三、最大程度实现“只跑一次”“一次办成”

(一)实现网上办理事项全覆盖、流程标准化。以有用、好用为目标,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清单,取消区级自设行政审批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或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按照事项名称、办事材料、工作流程、数据流程等统一规范的要求,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办事事项、办事指南,并按照主题类别梳理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上海普陀”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区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审改办、区市场监管局,时间节点:2018年6月底前)

(二)提高只跑一次、一次办成比例。按照市政府办公厅90%涉企审批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一次办成的要求, 加快梳理公布事项清单,并推进工作落实,将最多跑一次的比例提升至95%。在前期梳理的基础上,简化优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涉及多部门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完成系统上线并正式启用,实现线上线下“双厅联动”,推进“一窗、一网、一次”办事。(牵头单位:区府办、区发改委、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时间节点:2018年7月底前)

(三)聚焦突破跨部门协同审批、并联审批事项。推动开办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建筑设计及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等重点事项在跨部门协同审批上取得突破。做好单层级多部门联办事项的规范化工作,探索跨层级联合办理事项的排摸工作,做到申请材料能合尽合、能减尽减,精简优化联办事项的申请、经办和数据流转等流程,缩短办结时间。依托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推动网上跨部门审批,力争在缩短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上取得重大突破。(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规土局、区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时间节点:2018年底前)

四、提升综合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水平

(一)深化政府领域信用应用。2018年底前,推动落实区信用子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建设政务诚信子系统,完善联合奖惩、政务诚信建设等功能,建设法人信用数据专题库和自然人信用数据专题库,整合我区信用信息数据。在服务业引导资金等领域实行信用审查。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推动信用证明“N证合一”专项行动。2019年底前,发挥信用支撑“互联网+政务服务”作用,根据办事主体信用状况,推动各部门实施事前差异化服务、事中信用监测预警和事后联动奖惩措施,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全过程信用管理。结合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扩大我区“三清单”部门联合奖惩措施覆盖面,提高各部门使用联合奖惩措施使用频率,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2020年底前,深入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全过程信用管理,深化信用信息应用。开展网上政务服务诚信评价,将群众满意度评价、政务信息公开、行政事务办理效率、差异化服务、信用监测预警、联合奖惩落实等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考核。(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行政服务中心,时间节点:全年工作)

(二)落实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把部门监管事项全部接入综合监管平台,强化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和数据共享,加快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完善专业监管机制,深化落实分行业监管方案,全面建立监管对象追溯体系。完善监管方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信息归集和联合惩戒,加强诚信监管、智能监管、分类监管、风险监管,推进线上线下监管一体化。(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时间节点:全年工作)

(三)增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全面推进“智慧公安”建设,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和产品,集成创新应用于公安工作。有序推进感知泛在、研判多维、指挥扁平、处置高效的精准警务改革,探索自助自救、互助互救、公助公救梯次递进处置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充分、更均衡的公共安全产品。(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时间节点:全年工作)

(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更多运用智能化手段,完善城市基础数据库,启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汇聚城市管理各类信息资源,推动城市运行实时感知、智能管理,努力实现精细化管理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2018年底前,在部分事、部件上试点运用物联网传感类及视频监控类应用系统。2019年底前,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物联网传感类及视频监控类应用系统运用范围;依托“智联普陀城市大脑”项目,结合网格化日常管理数据,及时分析、研判城市热点难点和趋势问题。2020年底前,强化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分析、研判工作。(牵头单位:区网格中心、区建管委、区科委,时间节点:全年工作)

(五)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分析。加快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逐步归集相关数据,探索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归集、共享、应用、分析模式,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牵头单位:区发改委,时间节点:全年工作)

(六)建设精准化企业服务体系。加强普陀区企业服务子平台建设,在“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上开设“普陀区企业服务官方旗舰店”,同时改版建设“普陀企业服务直通车”,集聚公共服务及社会机构专业服务资源,使其成为统筹全区企业服务的网络化智能化载体,“放管服”三位一体的“一门式”移动入口,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2018年底前,完成“普陀企业服务直通车”改版建设,开展运营调试及宣传推广。2019-2020年,按照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加强“普陀区企业服务官方旗舰店”和“普陀企业服务直通车”的宣传推广,同时根据企业的反馈不断调整升级相关服务内容。(牵头单位:区商务委、区投促办,时间节点:全年工作)

五、提升数据归集、共享及应用水平

(一)深化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完善已有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信息资源,根据市相关部门要求,将分散、独立的部门信息系统整合,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牵头单位:区科委、区发改委、区府办,时间节点:2018年底前)

(二)共享、共用基础数据资源。2018年底前,对政府部门签发的各类证件、执(牌)照、批文、鉴定报告、证明材料等进行统一编目管理和规范采集入库。2019年底前,向社会领域全面拓展,逐步实现政府类证照、社会类证明全方位互认共享。充实人口、法人、空间三大基础数据库内容,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梳理全区公共信息资源,推动开展区级部门公共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完成区级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开放平台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基于三大基础数据库、电子证照库等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社会民生等领域应用。(牵头单位:区府办、区科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土局、区市场监管局,时间节点:全年工作)

(三)健全以应用为导向的数据按需共享机制。围绕群众和企业重点关注或影响面广的事项,以减少环节、简化材料、缩短时间为目标,深入分析事项办理中需要共享的跨部门数据资源,形成事项按需共享数据清单,根据统一数据标准和数据接口,推动部门间特定数据资源共享,基本实现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材料不需提交、能通过网络核验的材料不需提交、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需提交。(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府办、区科委,时间节点:全年工作)

(四)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防护,完善安全防护机制。(牵头单位:区委网信办、区科委,时间节点:全年工作)

六、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及组织实施

(一)明确推进智慧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成立并发挥区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智慧政府建设的统筹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府办,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区府办负责牵头推进智慧政府建设以及 “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审改办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智慧政府建设,构建统筹协调有力、部门分工明确、工作推进有序的管理体制机制。(牵头单位:区编办、区府办,时间节点:2018年6月底前)

(二)建立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管理模式。建立普陀区电子政务云,加快数据归集,实现区政府各部门信息系统迁移至电子政务云平台,基础数据库上云,实现数据物理归集。与市级云在逻辑上实现一体化,在设施资源层面分离、在中间平台层共享、在应用服务层联动。完善信息化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提升项目应用实效。(牵头单位: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府办、区发改委,时间节点:2018年12月底)

(三)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协调。各相关部门根据本行动计划,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分步、分类推进有关工作,确保工作方案落实。(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时间节点:2018年6月底前)

(四)加强评估监督。将本行动计划明确的有关重点任务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范围,定期汇报进展情况,定期检查评估。在市、区两级政务系统有效对接的基础上,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全流程电子督查,发挥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督查督办、大数据监察等功能,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和街镇,启动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区府办,时间节点:全年工作)

(五)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常态宣传机制,及时报道工作中的亮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区新闻办、区府办,时间节点:全年工作)


附件: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


附件

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时间要求

全力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全面完成“上海普陀”政府门户网站及移动端APP升级改造工作

区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底前

规范“上海普陀”政务微信功能及定位,依托“市民云”汇聚更多的便民服务事项

区新闻办、区科委

2018年底前

简化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流程,研究制定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专项工作方案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府办、区审改办

2018年底前

开展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招录培训,开设商事登记、建设工程等多种类型的综合窗口,同时将专业性程度高、当场办结事项纳入部门专业窗口服务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府办、区审改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2019年底前

推进个人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全市通办率达到99%的目标

区民政局、各街镇

全年工作

推动实体大厅受理、办理等功能与网上预约、申报、预审、查询等功能深度融合,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各街镇

全年工作

健全统一接受、按责转办、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做到一号响应群众和企业诉求

区网格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6月底前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时间要求

最大程度实现“只跑一次”“一次办成”

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清单并集中全面公开,按照主题类别梳理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区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审改办、区市场监管局

2018年6月底前

推进95%涉企审批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一次办成,加快梳理公布事项清单, 开展调研及培训

区府办、区发改委、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5月底前

完成系统上线并正式启用,实现线上线下“双厅联动”,推进“一窗、一网、一次”办事

区府办、区发改委、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7月底前

推动重点事项在跨部门协同审批上取得突破,做好单层级多部门联办事项的规范化工作,探索跨层级联合办理事项的排摸工作,依托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推动网上跨部门审批,力争在缩短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上取得重大突破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规土局、区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底前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时间要求

提升综合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水平

推动落实区信用子平台二期项目建设,建设政务诚信子系统,完善联合奖惩、政务诚信建设等功能,建成法人信用数据专题库和自然人信用数据专题库,整合信用信息数据

区发改委、区行政服中心

2018年底前

发挥信用支撑“互联网+政务服务”作用,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全过程信用管理

区发改委、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9年底前

深入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全过程信用管理,深化信用信息应用

区发改委、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0年底前

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加强诚信监管、智能监管、分类监管、风险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

全年工作

推进“智慧公安”建设,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和产品,集成创新应用于公安工作

区公安分局

全年工作

依托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更多运用智能化手段,完善城市基础数据库,启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区网格中心、区建管委、区科委

全年工作

探索建立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

区发改委

全年工作

加强普陀区企业服务子平台建设,开设“普陀区企业服务官方旗舰店”,同时改版建设“普陀企业服务直通车”,集聚公共服务及社会机构专业服务资源

区商务委、区投促办

全年工作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时间要求

提升数据归集、共享及应用水平

完善已有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信息资源;对政府部门签发的各类证照进行统一编目管理和规范采集入库

区府办、区科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土局、区市场监管局

2018年底前

根据市相关部门要求,将分散、独立的部门信息系统整合,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形成事项按需共享数据清单,推动部门间特定数据资源共享

区科委、区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底前

向社会领域全面拓展,逐步实现政府类证照、社会类证明全方位互认共享

区府办、区科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土局、区市场监管局

2019年底前

梳理全区公共信息资源,推动开展区级部门公共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完成区级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开放平台建设工作

区府办、区科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土局、区市场监管局

2019年底前

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深入推进基于三大基础数据库、电子证照等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社会民生等领域应用

区府办、区科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土局、区市场监管局

全年工作

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防护

区网信办、区科委

全年工作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时间要求

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及组织实施

成立并发挥区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对智慧政府建设的统筹作用

区编办、区府办

2018年6月底前

建立电子政务云服务管理体系,优化项目建设模式, 完善信息化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提升项目应用实效

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府办、区发改委

全年工作

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分步、分类推进有关工作,确保工作方案落实,启动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相关部门

2018年6月底前

将本行动计划重点任务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范围,定期汇报进展情况,定期检查评估

区府办

全年工作

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及时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区新闻办、区府办

全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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