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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海市普陀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
区委、区政府决定:
对上海市普陀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组 长:周敏浩 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副组长:孙 萍 区委副书记
张 伟 副区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委副主任、区行政学院院长(兼)
蒋志民 区副巡视员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吕 将 桃浦镇党委书记
刘义海 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文奎 区财政局局长
朱晓鸣 区府办副主任、区府法制办主任
肖 立 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区集资委主任
张俊扬 区府办副主任、区委区府信访办主任
杨志强 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陈琦华 长征镇党委书记
孟庆源 区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区统计局局长
赵文中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区食药安办主任、区质量发展局局长(兼)
姚 军 区社会工作党委书记、区社区办主任、区农办主任(兼)
俞 斌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顾建中 区府办副主任、区府政策研究室主任
高亮全 区规土局局长
钱晓莉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区公务员局长
黄继文 区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楼忠民 区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办,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姚 军(兼)
副主任:董曙忠 区社区办副主任
田 军 区国资委副主任
黄 诚 长征镇副镇长、区农办副主任(兼)
郑 宣 桃浦镇副镇长、区农办副主任(兼)
今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自然替补。自然替补的人员须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