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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2017年重点工作项目安排》的通知

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

《普陀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2017年重点工作项目安排》已经十届区委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关于普陀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2017年重点工作项目安排

根据市委要求,2017年是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深化完善和持续提升之年,普陀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市、区党代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的目标,以“同心家园”建设为主线,牢牢把握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是体制创新的要求,聚焦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上有新作为,注重提高城市治理整体能力,围绕强化依法治理、智能化管理,加快补好短板,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在五个“持续用力”上下功夫,即在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上持续用力、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上持续用力、在扩大社会参与深化自治共治共建共享上持续用力、在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上持续用力、在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上持续用力,实现基层有活力、管理出实效、群众得实惠,继续深化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

根据《2017年上海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要点》和区委2017年的工作要求,梳理形成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和55项重点工作项目。主要工作任务有:一是围绕组织有活力、党员起作用、群众得实惠,着力形成区域统筹、上下联动、多元协同、共建互补、支撑完备的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以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创新,提升党领导城市工作的水平;二是围绕在城乡社区做实基层、服务好群众这一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法治引领,持续优化条块运行机制,推进居村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真正做到一切围着基层想、一切围着基层干、一切围着基层转;三是依托党建引领基层自治共治格局,进一步激发群众、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努力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四是坚持让群众得实惠、有更多的获得感这一根本要求,围绕补好短板,不断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积极解决影响城市安全、制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五是始终把基层队伍建设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结构、能力、机制等关键要素,持续用力,探索创新,努力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基层队伍。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7年年底(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一)继续强化导向意识。根据市委区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的工作要求,一切从群众需求出发,一切从基层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要立足“补短板”,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机制,强调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要立足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通过党建引领、自治共治,使基层社会发展既和谐有序、又充满活力。

(二)全面加强统筹协调。一是深化政府改革,理顺条块关系,做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司其职”的社区管理网络。二是区各职能单位要发挥好牵头作用,通盘考虑,注重细节,把原则要求变成可操作的具体措施,把目标任务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项目,按照时间安排,明确推进计划和阶段目标,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及时帮助街道、镇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三是通过转变观念,以规范管理、民主协商、共同治理的理念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各种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体制合理、协商有序,以责任共担、成果共享,切实推进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四是抓落实,点上提升和面上落实相结合;抓联动,服务需求和引导需求相结合;抓评估,典型引领和能力建设相结合。

(三)不断优化推进机制。区推进办要加强协调、整体推进,将攻坚克难和常态长效相结合,注重调查研究,协调解决问题,督促推动工作。一是落实条块约请制度。区职能部门要主动适应街道体制改革变化,主动服务基层,通过条块工作对接,对街道、镇和居民区提出的难点问题,认真研究,积极沟通,跟踪处理。街道、镇要加强日常工作中涉及条块关系问题的梳理汇总,以约请方式加强工作沟通,及时回应群众需求。二是落实社区事务准入机制。区职能部门对于下沉社区事务,要注重调研、跟踪、反馈,及时了解事务下沉后基层工作的实际状况,针对基层普遍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指导、研究,切实推进各项工作在基层有效落实。三是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请牵头单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送至区推进办,有多家牵头单位的由排在最前面的单位负责统筹,要注意总结经验、提炼做法、收集案例。四是落实定期例会制度。区推进办定期召开例会,通报情况,研究问题,推进工作。五是落实跟踪督查机制。区委、区政府督查科将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年底开展检查评估。

附件:《2017年区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安排表》

2017年区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重点工作项目安排表

市委工作目标

序号

区委“1+6”工作

项目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一)在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上持续用力。围绕组织有活力、党员起作用、群众得实惠,着力形成区域统筹、上下联动、多元协同、共建互补、支撑完备的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以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创新,提升党领导城市工作的水平。

1

推进落实《中国共产党上海市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上海市街道行政组织党组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上海市街道社区党委工作细则》,完善社区党委运行机制,推动社区党建“1+2+2+X”有效运行。

区委组织部

区社工委

各街道

市委组织部文件出台后,适时完成

2

健全区域化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项目评选,重点项目发布等为抓手,进一步强化项目载体功能,推动区域各类主体积极参与社区治理。

区委组织部

各街道、镇

全年

3

深化机关与居民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推动地区与各领域各系统单位协同联动、合作共赢,强化资源整合共享。

区委组织部

区级机关党工委

各街道、镇

全年

4

进一步发挥各专委会和街镇区域化党建工作平台作用,形成并推进区域化党建重点项目,开发促进在职党员发挥作用的项目。

区委组织部

各党工委、党委

10月底前

5

加强居民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党建引领,试点推进物业党建联建。

区房管局

区委组织部

各街道、镇

5月底前


6

依托楼宇(园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进一步推进“两新”组织 “两个覆盖”,着力以工作覆盖、组织覆盖推动服务和管理覆盖。

区委组织部

区社工委

各街道、镇

全年

7

推广“两站一中心”试点经验,出台《推进“两站一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实现居村党建服务站和重点楼宇(园区)党建服务站的全覆盖。

区委组织部

区社工委

区总工会

区妇联

区团委

各街道、镇

6月底前

8

持续抓好“双报到”制度落实,推动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依托市基层党建微信党员线上报到平台,探索“线上报到,线下活动”模式,并将党员报到情况纳入在职党员年度民主评议内容,重点推动机关、事业、国企在职党员报到。

区委组织部

区级机关党工委

各党(工)委、党委

全年

9

发挥街道、镇党代表工作室平台作用,通过接待约谈、政策宣讲、民主恳谈、走访调研等形式,拓宽代表参与社区治理的工作途径。加强分类指导和过程监督,确保问题反馈和办理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解决问题实效。

区委组织部

各街道、镇

全年

(二)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上持续用力。围绕在城乡社区做实基层、服务好群众这一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法治引领,持续优化条块运行机制,推进居村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真正做到一切围着基层想、一切围着基层干、一切围着基层转。

10

以“法律进社区”为途径,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开展《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

区司法局

区法制办

区民政局

各街道、镇

全年

11

进一步提出街道内设机构优化方案。

区编办

区社区办

各街道、镇

全年

12

增强条块协同,依据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有效运行社区事务“把关制度”,为街道、镇把好事务下沉关。

区社区办

区法制办

区相关委办局

全年

13

围绕形成条块合力,进一步探索条块约请制度,通过约请职能部门列席社区代表大会,参与社区工作和社区事务的协调推进。

区推进办

区相关委办局和各街道、镇

全年

14

推行区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片联系街镇、街镇党政领导分片联系居村制度,通过定期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协调推进,进一步推动基层工作。

区推进办

区相关委办局和各街道、镇

全年

15

进一步理顺条块职责关系、整合条块资源,加强城管、房管、绿容等队伍下沉后的法律支撑、业务指导、政策培训、协调服务和工作对接,加快建立“属地化管理、快捷-化反应、责任化运作”的综合管理运行机制。

区城管执法局

区房管局

区绿化市容局

各街道、镇

全年


16

落实市委“五项权力”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街道党工委对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进一步推进街道全程参与规划编制,落实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以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

区委组织部

区编办

区发改委

区规划局

区网格中心

相关委办局和各街道、镇

全年

17

深化“下考上”绩效考核机制,加强街道、镇对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考评结果的运用。

区人社局

区社区办

区人社局

区社区办

全年

18

进一步完善居委会工作制度,探索“有困难、找居村”工作机制,畅通基层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规范接待、联系、服务居民的工作制度,落实错时工作制、双休日值班、节假日轮休工作制度,推广首问接待制,试点推进“全岗通”、“首问负责制”,全面完成居委会标准化建设。

区民政局

各街道、镇

全年

19

推动街道、镇指导居村建立网上议事、居务公开、信息发布的新媒体平台;积极推进居委会微信公众号建设。

区民政局

各街道、镇

全年

20

有序平稳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区农办、区集资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长征镇、桃浦镇

全年

(三)在扩大社会参与深化自治共治共建共享上持续用力。依托党建引领基层自治共治格局,进一步激发群众、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努力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21

制发《普陀区社区代表大会工作指导手册》,指导街道充分发挥社区代表大会社区共治的作用。

区社区办

各街道、镇

3月底前

22

深化落实《关于推进居民区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依托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工作平台,推动区域内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共治。

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镇

10月

23

加大对提高社区基金会项目对接、撬动社会资金、吸引社会组织参与、规范运行和监管等问题的探索研究力度。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各街道、镇

全年

24

健全“三会”制度,加强对居村建立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指导,落实居民区联席会议制度。

区民政局

各街道、镇

全年

25

加强对“居民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工作的指导,培训各居民区党组织开展好项目征集立项、经费使用和项目评估,深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项目形成机制。

区委组织部

各街道、镇

全年

26

深化“星级居委会创评”工作,引导居民群众对自治共治的过程和最终效果进行监督、评估。开展居民区党组织达标争星活动。

区民政局

区委组织部

各街道、镇

全年

27

探索“两新”组织建会新模式,推动街道、镇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建设;加强居村团建工作领导,开展居民区“青春+园”项目;积极发挥居村“妇女之家”宣传教育、维权服务、组织活动的功能和社区“妇女议事会”参与社区自治共治的作用。

区总工会

区妇联

区团委

各街道、镇

全年


28

推动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区委统战部

各街道、镇

全年

29

推动运用自治共治机制创建文明小区、和谐小区、平安小区、绿色小区,培育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星级居委会”和“自治家园”居委会。

区文明办

区综治办

区房管局

区民政局

各街道、镇

全年

30

逐步构建政府购买服务公共管理平台,推进相关信息公开透明,优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机制,推动跨区域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区财政局

区社团局

区相关委办局、各街道、镇

根据市级部署

31

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建设为牵引,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做好探索差异化的购买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标准实践工作。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各街道、镇

全年

32

加大对四类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和培育力度,打造一批专业能力强、群众认可的品牌社区社会组织。

区民政局

区社工委

各街道、镇

全年

33

市区联动推广长寿街道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的试点经验,进一步拓展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和渠道。

区民政局

区社工委

各街道、镇

全年

34

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社会组织人才的教育培养力度。

区委组织部

区社工委

各街道、镇党(工)委

全年

(四)在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上持续用力。坚持让群众得实惠、有更多的获得感这一根本要求,围绕补好短板,不断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积极解决影响城市安全、制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

35

对照市住宅小区三年行动计划,细化年度工作项目,完善小区综合治理体制,做到相关部门职责进小区、管理进小区,推动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性、复杂性矛盾和问题,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区房管局

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镇

全年

36

加强居民区层面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运作,持续推进居委会、业委会交叉任职试点和业委会规范化运作,加强对业主自我管理的指导。

各街道、镇


全年

37

继续推进“三类”旧住房综合修缮、老旧住房安全隐患处置、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住宅小区电能计量表前设施改造等民生实事工程。

区房管局

区建交委、消防支队、市北供电公司、市城投水务集团供水分公司和各街道、镇

全年

38

强化居民区党组织对业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帮助业主把好业委会人选关、业主大会议事关和业委会日常运作程序关,提高业主大会组建率和业委会规范运作率。

区房管局

各街道、镇

全年

39

结合“五违四必”整治,加大河岸拆违力度和绿化建设,整治“群租”、“乱停车”等顽症,打造宜居宜创宜业的生态环境,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市、区联动,聚焦食品安全问题,推动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

区建管委

区城管执法局(区拆违办)

区市场监管局

区环保局

各街道、镇

全年


40

依托“同心家园”建设,定期排摸居民“急难愁盼”问题和基层治理难题,引导居民区自下而上征集需求,形成项目,创新治理。

区社区办

各街道、镇

全年

41

进一步提升和完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西部365、邻里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效能;加强法律专业服务进社区力度,推广并完善“一居(村)委会一法律顾问”的制度,搭建公益法律服务平台;引进社会组织多样、专业的生活服务项目,着力打造15分钟生活圈。

区民政局

区司法局

各街道、镇

全年

42

持续推动人口、房屋等信息在居村层面的共享与应用;不断加强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的大数据分析应用,进一步服务社会治理。

区科委


区公安分局

区房管局

区网格中心

全年

43

持续推进居委会信息化建设,加强居委会电子台账系统和社区服务云平台建设工作。

区民政局

区科委

各街道、镇

全年

44

深化网格化管理,推进街道、镇落实指挥调度权、日常监督权和绩效考核评议权,进一步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和考核制度;建立重点难点协调处置机制,完善居村委责任清单。

区府办

区网格中心

各街道、镇

全年

45

推进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市级标准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社区物防、技防水平.开展“小微精特”项目;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

区司法局

区综治办

区公安分局

各街道、镇

全年


46

完善业委会和物业管理纠纷预防机制,健全“区联调委、街道和镇调委会、居村委调委会”三级工作网络,健全纠纷排查、研判工作机制。

区司法局

各街道、镇

全年

47

推进街镇基层应急管理“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演练)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区府办

各街道、镇

全年

(五)在加强基层队伍建设上持续用力。始终把基层队伍建设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结构、能力、机制等关键要素,持续用力,探索创新,努力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基层队伍。

48

加强居村“班长”工程建设,拓宽居民区党组织书记来源;有针对性加快届中调整步伐;将后备队伍培训纳入居村书记全员轮训;开展好居民区党组织书记转录事业编制、居村书记定向招录公务员等工作。

区委组织部

区人社局

各街道、镇

全年

49

对照市组要求,进一步加大社会选优,注重在转型发展企业中公开选聘具有党务工作经验的职工进入社区工作。

区委组织部

区委组织部

区社区办

各街道、镇

上半年

50

开展居村党组织书记全员轮训;加强居村实教实训基地建设;推出一批设立在街道、镇社区党建服务中心层面的居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室。

区委组织部

各街道、镇

9月底前

51

完善社区工作者招录模式,通过公开招聘,有计划的定期开展招录工作。

区民政局

区人社局

各街道、镇

上半年

52

打通社区工作者成长通道,完善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力度;加强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党政干部力度。

区人社局

区人社局

全年

53

规范社区工作者的职业管理,严格控制额度;做好社区工作者岗位交流方式和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完善队伍日常管理、考核评议、进退流转机制。

区民政局

区人社局

各街道、镇

全年

54

加强居委会主任、社区工作者骨干以及新招聘人员的培训,提高队伍业务能力;继续开展“社工大学”工作;推进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

区民政局

区民政局

全年

55

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按照人均收入高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有序做好社区工作者薪酬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街镇各中心、居民区社区工作者薪酬水平,发挥绩效激励作用。

区人社局

区民政局

各街道、镇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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