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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海市普陀区反腐败协调小组等事宜的通知
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党(工)委或党组:
区委决定上海市普陀区反腐败协调小组调整为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 曹卫东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副组长:黄庆伟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周 艳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兼)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朝晖 区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朱文波 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阮文杰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俞 斌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姜 坚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兼)
徐乃毅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大人事工委主任(兼)
潘 轶 区审计局党组书记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下设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共上海市普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由下列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俞 斌 (兼)
办公室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 一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 玮 区委编办副主任、区委巡察办副主任(兼)、区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科长
赵珞颖 区审计局副局长
顾晓军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宏浦 区监委委员、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唐 敏 区法院副院长
吴金涛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由下列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俞 斌 (兼)
办公室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 一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杭兴 区司法局副局长
孙 勇 区金融办副主任
李 玮 区委编办副主任、区委巡察办副主任(兼)、区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科长
沈银海 区国安分局纪委书记
陈立群 区府办副主任
顾晓军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宏浦 区监委委员、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唐 敏 区法院副院长
今后,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自然替补。自然替补的人员须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