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民防办开展“防风险 保平安 迎党的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普陀区民防办开展“防风险 保平安 迎党的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普陀区民防办开展“防风险 保平安迎党的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经普陀区民防办第16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普陀区民防办开展“防风险 保平安

迎党的二十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上海市民防办《关于印发<全市民防系统开展“防风险 保平安 迎党的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民防〔2022〕77号)相关要求,普陀区民防办自8月29日起,至党的二十大闭幕后两周,在全区民防工程范围内深入开展“防风险 保平安 迎党的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筑牢安全防控屏障,确保一方平安,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做出贡献。

二、目标要求

对标《关于印发<全市民防系统开展“防风险 保平安 迎党的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民防〔2022〕77号)、《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普陀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安委〔2022〕5号)工作要求,开展全区民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大检查,发现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管理工作等方面漏洞,采取固强补弱手段,将问题隐患整治于萌芽之始,切实提高整体安全度,确保全区民防工程安全有序。

三、重点内容

(一)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三管三必须”、“十五条硬措施”和本市“78条”等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部署重点工作,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相关问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承诺制,完成全区民防工程2022年度安全使用责任书签订工作,各民防工程产权人、管理人、使用人继续作出安全使用承诺,承担安全生产的义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二)开展综合治理

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明确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非机动车违规充电、易燃易爆品存放等隐患作为重点,对全区民防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非机动车违规充电治理,着力排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电瓶集中充电、使用非智能插座长时间充电等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现场整治,督促管理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巡查;紧盯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管控,重点把握非机动车库空余空间、仓储业态工程等易堆放危爆物品的薄弱部位,特别是对迷你仓、社区临时储物等非规范仓储场所存放物品的识别,一经发现,立即整治;聚焦燃气安全问题,结合《上海市公用民防工程(含退出序列民防工程)使用负面清单(2021年版)》贯彻落实情况,加大与燃气管线相邻民防工程燃气泄漏、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和防护情况排查力度,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三)深化安全管理

突出公用民防工程安全管理,确保其风险评估、隐患排查、隐患举报、隐患治理、信息管理、应急准备6项机制运行正常。加大工程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的检查力度和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其自查自纠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加巡查频次,要求管理单位按照“三定一增加”(即定人、定时、定点和增加消防器材)落实充电管理制度,杜绝电器线路私拉乱接,保持工程环境整洁;加强区域联动,与工程所在居委、物业形成联动,实行志愿服务,实施隐患举报机制。积极落实“大走访、大排查”工作精神,由区民防办领导分别带队,相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区重点民防工程进行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四)紧抓攻坚克难

坚持“一点一策”、“精准管控”,对隐患“顽疾”实施精准打击,做到整治一处、消除一处、放心一处。根据整治情况,动态更新重点隐患、制度措施“两张清单”,对易回潮点位适当加大巡检频次,实施两周一轮的高频次巡检,遏制其回潮趋势;对疑似存在隐患点位开展突击性夜查行动,确保安全管理不留盲区死角;对各类顽固隐患点位,按照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原则,发函抄送至相关街镇,与隐患所在街镇有关部门对接,商讨工作方案,落实联合整治;对屡教不改、拒不整改等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点位,通过区民防办上报至区安委办,由区安委办安排区领导带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在整改结束之前,进一步加强巡查,确保民防工程安全。

(五)做好重点防范

突出党的二十大及第五届进博会等重大活动,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重点安全检查及防范工作。在重大活动及重要时间节点前,由区民防办领导分别带队,组织民防系统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对民防工程进行安全大检查,督促管理单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在重大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注意掌握社会面及行业系统内安全动态情况,做到一有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持续抓好汛期安全管理,开展防汛防台隐患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检查相关点位防汛物资、器材配备及防汛预案、应急抢险等情况,要求管理单位落实防汛主体责任;组织民防工程管理单位开展防汛应急抢险演练,不断细化工作方案,规范汛前、汛中、汛后工作流程,强化人员防汛抢险意识,切实提高应对汛情的处置能力。

四、步骤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8月29日起,至党的二十大闭幕后两周,具体分四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细化工作方案

对照《全市民防系统开展“防风险 保平安 迎党的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任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分析相关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落实具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做到部署到位。

(二)开展全面排查

积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民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始终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等工作全过程闭环管理。

(三)做好督导检查

对前期存在隐患的工程点位开展“回头看”行动,进行跟踪复查,防止隐患回潮反弹。由区民防办领导带队,对相关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及重点抽查,着力检查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类隐患是否整改到位等,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时通报、加强监管、督促整改。

(四)巩固工作成效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关键期,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坚持严管严控,紧盯易反复、少监管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杜绝产生管理盲区,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做出贡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要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聚焦贯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和本市“78条”具体措施,全面推进“防风险 保平安 迎党的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的重要抓手,统一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深入推进,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集中治理

要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人员力量,真正找准问题和症结,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督促管理单位全面落实责任,对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加强与其他部门、街镇的沟通合作,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机制,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

(三)坚持标本兼治

要抓住关键根本,从工作思路、措施办法、支撑保障、法规制度等方面,向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聚焦发力,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确保民防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要围绕各项重点任务,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创新性措施、方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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