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普通地下室安全隐患清除工作经费和招录非编辅助人员的请示

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4日第50次区委书记专题会议要求,全区1716个普通地下室由普陀区民防办总牵头管理,区民防办要尽快清除普通地下室存在的安全隐患。

接到任务后,区民防办会同各街镇进行了认真排查。经查,全区普通地下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146个、一般安全隐患523个。在区“无违办”、区公安、消防的支持下,在区民防办和10个街镇共同努力下,仅用2个月的时间,已将669个普通地下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部清除。其中部分地下室违规住人长达20几年,部分地下室违规住人多达50几人,部分产权人和业主方极不配合,每次行动需组织上百人参加,以控恶性事件发生。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请求区政府从以下两个方面给予支持:

一、给予清除安全隐患工作经费702.5万元。在普通地下室的清退过程中,区民防办和各街镇认真做好任务清单,仔细审核应发生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并双方签字确认。其中所需人员经费442.9万元,隔断拆除、垃圾清运、出入口封闭、安装探头等业务经费259.6万元,清除669个普通地下室安全隐患共需702.5万元。春节将至,恳请区政府能尽快下拨普通地下室安全隐患清除所需工作经费702.5万元。

二、招录非编辅助人员20人。为固守成果,防止反复,需要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管理。目前全区有1716个普通地下室,且每年还有新增,需要非编辅助人员20人,请求尽快予以落实。

妥否,请批示。

普陀区民防办公室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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