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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紧盯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聚焦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三合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等火灾风险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安委办部署要求,现将《普陀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普陀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普陀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安委办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上海市《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底,在全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上海市乃至全国面临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以及本区消防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上海韧性安全城市建设要求,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通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扭转本区火灾多发势头,为普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牵头单位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上述场所,由各街镇牵头排查整治。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除大型商业综合体),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上述场所,由各街镇牵头排查整治。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其中,宾馆、公共娱乐场、旅游场所由区文旅局,大型商业综合体由区商务委,医院由区卫健委,寄宿制中小学由区教育局,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由区民政局牵头排查整治;饭店由各街镇牵头排查整治。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地上和地下共用疏散楼梯,且未进行防火分隔。

4.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5.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6.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铁栅栏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户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和安全疏散。

(四)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3.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4.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组织检查、检测、维保。

(五)“三合一”违规住人

1.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2.生产、存储、经营合用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公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七)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用途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

2.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影响疏散逃生、占用防火间距、用于违规住人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行为。

3.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行为。

(八)违规使用燃气

1.城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

2.餐饮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

3.餐饮企业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6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全面发动三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督促相关场所的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存档备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并向区安委会专题汇报。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要进一步深化“联勤防火”工作机制,加大三类重点场所消防检查力度。各街镇要广泛发动综合执法、城市运行、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以及居(村)委工作人员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要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排查建立三类重点场所底数和隐患清单,并实现登记上账、分类施策、逐一销账、闭环管理。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建管委、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效能,对八类整治重点要坚决打击整治;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绿容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其他执法部门依法对三类重点场所隐患点位实施联动执法整治。针对建筑地下空间与地上部分共用疏散楼梯未进行防火分隔的问题,各街镇、各部门要组织制定针对性改造方案,提升建筑本质安全水平。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要分批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中央媒体、本市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在春节前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曝光,春节后至少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曝光,区文旅、商务、卫健、教育、民政、体育等行业部门每月至少曝光一次,各街镇每周至少曝光一次。区各级媒体平台要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集中组织三类重点场所产权和经营主体开展一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等三类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三支处置队伍”还要强化建筑消防设施、人员疏散组织、初期火灾扑救等训练,加强装备器材的配备及应用,切实做到“救早、灭小”。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行业部门、各街镇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本行业、本地区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制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经提请后区安委会(办)将开展约谈工作,抄告行业部门,发出工作警示函,涉及市级部门或其他行政区域监管的,相关约谈警示纪要须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和地区。要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厘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区层面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若干督导组下沉到街镇一级,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查暗访,并配备媒体摄像人员随队检查录像,结束后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要成立督导组、执法小分队,由部门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分地区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8日前)。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 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三类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消除一批突出风险隐患,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全面培训,提高基层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最大限度整合发动基层力量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提升检查质效。

(三)阶段评估(2024年3月底前)。组织对各街镇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阶段性成果进行阶段性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评估不合格的进行重点督办。

(四)巩固提升(2024年12月底前)。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针对前期上账隐患点位加快督改销案,固化滚动排查、隐患上帐、闭环销案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节日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以及已经部署开展的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或形势分析,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市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分类整治。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按照先急后缓、先难后易原则推动单位制定整治工作计划。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四)强化监督问效。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

(五)强化长效监管。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经验做法,针对三类重点场所研究制定出台一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分门别类确定源头管控和日常检查责任主体,明确管理要求和检查标准,重点解决“三合一”违规住人、小额工程管理等难点问题。按照隐患全部上账的要求,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赋能,不断健全完善底数实时更新、定期滚动排查、问题跟踪督改、隐患动态清零的工作机制。

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由区安委办、区消防委办统筹推进,具体由区消防委办牵头组织实施,按照市级方案要求,制定本区大曝光、大演练、大督导工作方案,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各部门、各街镇2月8日前向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联络表(附件2);3月15日前每周二报送每周工作情况,更新所牵头排查整治场所的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附件3-22),备份并上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3月25日前上报工作阶段总结;4月至11月,每月22日前报送月度工作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情况。

附件:1.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单位自查自纠表

2.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联络表

      3.小型学校幼儿园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4.小型医疗机构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5.小商店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6.小餐饮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7.小旅店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8.小歌舞娱乐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9.小网吧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10.小美容洗浴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11.小生产加工企业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12.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

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除

大型商业综合体)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13.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

密集型企业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14.宾馆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15.饭店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16.公共娱乐场所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17.大型商业综合体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18.医院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19.寄宿制学校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20.养老院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21.旅游场所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22.儿童福利院底数、隐患、责任三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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