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评议结果的报告

区政府:

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本市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评议工作的通知》(沪城管执[2022]75号)及其附件《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评议标准》要求,我局对各街镇本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评议,评议结果详见附件。

特此报告。

 

附件: 2022年普陀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评议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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