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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对上海达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4年03月26日 来源: 上海普陀被处罚单位名称 (自然人姓名) | 上海达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被处罚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杨俊华 |
被处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 91310107630640037P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普)应急罚〔2024〕执法5号 |
案由 |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案 |
违法的主要事实 | 上海达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施永春、戴鸿双未经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特种作业电工证资格,但从事物业用电照明维修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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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
处罚条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3月26日 |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