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同意将上海鸿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201862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督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11-16 09:41:44
发文字号:
普安委〔2022〕1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1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区安委办:
你办《关于确定上海鸿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的请示》(普安办〔2022〕21号)已收悉。
经研究,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力度,批准将上海鸿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鸿海大厦)确定为区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单位。请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进一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强力攻坚隐患顽疾,有效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切实营造良好的城市运行安全环境。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