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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重要时间段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综合督查的通知

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深刻吸取全国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进一步保障党的二十大及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社会环境安全有序,区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综合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及形式

从即日起至10月底,由区安委办统筹,依托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单位,由安委办副主任单位联合专家组,分组对各重点行业领域、各街镇的安全生产及城市运行安全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分组安排见附件1),对每个街镇抽查2家及以上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各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重点,同步开展行业内城市运行安全检查。

二、督查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及区委、区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市、区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突出事故教训情况。重点督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队伍和履职情况等;传达落实国务院、市及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等情况;领导干部带队开展安全检查情况等;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年度执法计划推进情况;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突出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情况;督办点位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情况和“一进展两清单”推进情况、量化任务清单落实情况;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完成情况;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工作开展情况。

(三)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为重点,突出党的二十大、进博会等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保障情况。重点督查:安工作部署、方案制定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保障情况、各项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牵头部门根据分组安排,负责确定具体检查方案和行程安排,做好检查地区、参加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工作,并于10月28日(星期五)前完成综合督查工作,并将问题清单、检查工作信息及照片等材料报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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