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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设立普陀区建设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综合治理能力,经区领导同意,区安委会决定下设普陀区建设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建安委”),现将区建安委工作制度和重点工作任务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普陀区建设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市建安委关于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相关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普陀区建设安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建安委”)的组织领导,推动区建安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力降压我区建筑施工事故数,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促进普陀区建设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发展,经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同意,建立区建设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普陀区建安委及办公室人员架构

(一)区建安委人员架构

委员会主任:区委常委、副区长  姜爱锋

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区建管委主任  王庆滨

委员会副主任:区建管委副主任  李梅

委员会成员单位: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区民防办、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

以上委员会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发生岗位调整的,由接任人员自然接替。区建安委领导发生变更的,由区建安委将变更情况报送区安委办;成员单位负责人发生变更的,由成员单位及时将变更情况抄送区安委办。

区建安委成员单位需要变更的,经报请区安委会主任同意,由区建安委印发通知,变更情况抄送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

(二)区建安委办公室人员架构

区建安委在区建管委下设办公室,由区建管委副主任李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建管中心主任黄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其余成员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职责

(一)区建安委工作职责

1.根据市安委会、市建安委、区安委会工作部署,宣传贯彻落实建设安全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技术规范标准及工作政策。

2.研究起草辖区建筑施工、市政设施(燃气)、房屋管理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及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各项措施。

3.定期召开全区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分析建设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区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建设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建设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和执行建设安全工作情况并开展检查和考核。

5.负责全区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梳理分析,组织开展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和检查,协调解决建设安全管理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6. 完成市安委会、市建安委、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区建安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区委、区府,区安委会(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有关会议精神和阶段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提请区建安委审定后,组织各成员单位做好落实推进,并将具体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

2.组织区建安委各成员单位定期梳理汇总本区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动态;定期分析建筑领域内各类事故特点,研判下阶段建设安全形势,并定期开展情况通报;针对国定节假日、重大活动、恶劣气候多发季节等时间节点,发布我区建设安全隐患预警信息并提出相应对策,指导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针对性建设安全管理措施。

3.组织各街镇、各村居委及各建筑工地开展建设安全宣传;收集挖掘建设安全管理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及时归纳总结,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交流座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通报问题、开展警示约谈,并提出整改意见。

4.根据工作部署,组织开展阶段性专项督导检查,通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督促及时整改;并定期开展考核评价。

5.对发现的建设安全重大问题隐患,及时向区建安委报告,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抓紧整改;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解决建设安全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辅助区建安委做出相应决策。

6.完成市建安委(办)、区安委会(办)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同时做好区建安委日常事务。

(三)区建安委成员单位职责

区建安委成员单位的职责,由区建安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监管清单、任务清单等方式予以明确,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机构“三定”方案的修订及时进行调整。

三、工作规则

(一)请示报告

1.区建安委内部请示报告的,以区建安委办公室名义行文,并报送区安委办。

2.需向市建安委会(办)、区安委会(办)请示报告的,应当以区建安委(办)名义行文,由区建安委办公室承办起草。

(二)印发文件

1.需要以区建安委名义印发文件的,由区建安委办公室负责起草,经区建安委领导审签后,由区建管委代章,并抄送区安委办。

2.需提请以区安委办名义发文的,经区建安委主任或者常务副主任审签,报区安委办审核后,盖区安委办印章。

3.需提请以区建安委名义发文的,经区建安委办公室主任审签后,报区建安委主任审签,盖区建安委印章(由区建管委代章)。

4.需提请以区安委会名义发文的,经区建安委主任审签后,报区安委会主任审签,盖区安委会印章。

5.区建安委与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直接上下行文。行文事项需要其他单位配合实施的,配合单位属于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由区建安委行文;不属于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由区建安委提请以区安委办名义行文。

(三)联络员制度

各成员单位需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本单位、本辖区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协调落实建设安全管理重点任务,及时梳理、反馈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意见建议,并参与区建安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会议制度

1.经请示区安委办研究确定或向区安委办报备后,组织召开区建安委成员单位会议,研究分析本区建设安全形势,协调解决建设安全重大问题,部署建设安全管理工作重点任务。会议由区建安委办公室具体承办。

2.遇建设安全管理重大任务、重大问题时,由区建安委请示区安委办同意后,临时召开专题会议。

3.每季度由区建安委办公室组织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通报建设安全管理具体工作情况,梳理汇总相关意见建议,并部署下阶段具体任务项目。

4.相关会议议定事项,由区建安委制发《会议纪要》。

(五)巡查制度

区建安委根据工作需要派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巡查组,对本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和区建安委各成员单位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巡查,同时可延伸至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等和有关重点企业。巡查组人员组成、主要内容、方式和程序等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绩效考评制度

配合区安委会按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书对区建安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绩效进行综合考核,推动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具体考核办法、细则由区安委会制定并发布,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建安委办公室实施并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督导检查制度

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或围绕阶段性重点工作,由区建安委领导带队,有关成员单位派人参加,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查督导方式、次数、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普陀区2022年建设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重点工作任务书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牵头

单位

配合

单位

完成

时间

实施

单位

1

一、强化责任担当,织牢织密安全生产责任网络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执行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

区建安委

区建安办、各成员单位

2022年底前

各成员单位

2

夯实本区建设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健全安全监管责任链条,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和环节“共进一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防止事前事中出现监管盲区。

区建安委

区建安办、各成员单位

2022年底前

3

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企业安全管理全员责任,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区建安委

区建安办、各成员单位

2022年底前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牵头

单位

配合

单位

完成

时间

实施

单位

4

二、实施精准治理,完善建设领域安全治理体系

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区建安委

区建安办、各成员单位

2022年底前

各成员单位

5

强化部门监管联动,围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作业规范等重要方面,聚焦建设领域特点和突出隐患问题,建立健全协作机制,落实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督办、考核评比。

区建管委

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规资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底前

6

加强项目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制定风险管理清单,建立健全各类项目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清单制和整改责任制。

区建管委

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底前

7

在本区建设工程领域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伤保险投保工作,全面实现应保尽保。

区建管委

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

2022年底前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牵头

单位

配合

单位

完成

时间

实施

单位

8

三、聚焦重点难点,筑牢安全风险防控屏障

根据本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立足行业实际,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最新版《上海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各项防疫措施,做好建筑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建筑工地防疫应急演练,确保工地现场熟悉防疫应急处置的流程措施。

区建安委

区建安办、

各成员单位

2022年底前

区建管委

9

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减存量遏增量,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重大隐患,完善制度措施。

区建安委

各成员单位

2022年底前

各成员单位

10

持续推进房屋建筑排查整治,聚焦房屋、设施等承灾体,做好本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城镇和农村房屋隐患排查以及处置工作。

区建管委

区房管局、

各成员单位

2022年底前

11

全面提升城镇燃气用气安全水平,深入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区建管委

区应急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房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底前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牵头

单位

配合

单位

完成

时间

实施

单位

12

三、聚焦重点难点,筑牢安全风险防控屏障

党的二十大、第五届进博会等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精心部署,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各项重大活动安全顺利。

区建安委

各成员单位

2022年10月-11月

各成员单位

13

严格按照《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指南》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强化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持续推进一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不断落地。

区建管委

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

2022年底前

14

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开展安全宣传这一长期性任务,不断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区建安委

各成员单位

2022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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