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关于辖区犬猫检疫的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农牧发〔2023〕16号)的规定,普陀区决定结束新旧产地检疫规程交替过渡期,自2024年3月1日起按新要求执行动物检疫相关工作。

一、申办材料

申办所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的身份证(护照);

2、犬只的《养犬登记证》(猫不需要);

3、合法经营的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

犬包括:狂犬病、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犬传染性肝炎;

猫包括:狂犬病、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猫瘟);

免疫记录显示动物免疫接种后距离申报检疫的日期超过二十一天但未满一年;

狂犬病免疫证明只能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认定的“狂犬病免疫点”出具。

4、免疫有效保护期内由具备资质的抗体检测实验室出具的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合格。(猫不需要)

检测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

抗体检测需10-14天,请提前前往申请检测,以免耽误行程。

5、申请人普陀区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租赁合同、学生证等)。

6、明确告知运载方式,提供运载交通工具号(飞机航班号、火车车次号等)

二、申办流程

(一)动物检疫

申办人携带相关材料及申报检疫的宠物前往大渡河路1501号213-1至215室 的申普宠物医院普陀分院进行传染病检测,检测合格的,院方会出具一张兽医签字并医院盖章的《出区境动物健康状况及免疫情况报告书》。

医院出具的报告书有效期为14天,从出具当天算起。

(二)检疫开证

宠物体检合格后,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和《出区境动物健康状况及免疫情况报告书》前往同普路602号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收件窗口申请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是指跨省调运动物的检疫证明,有效期不超过5天,从出证当天算起。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是指在上海市内调运动物的检疫证明,有效期为24小时。

动物检疫及检疫开证均不收取费用。

附件1:普陀区犬只狂犬病免疫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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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的狂犬病抗体检测实验室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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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报年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应当如何办理?

企业补报年度报告必须办理法人一证通。普陀区法人一证通办理地址:普陀区同普路602号。 办理完法人一证通后至属地市场监管所办理补报手续,补报年报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移出的经营异常名录方法:通过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携带《申请表》所列材料清单,向住所地所在市场监管所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 

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应当如何办理?

食品流通证即将到期的情况,需要带好:1、营业执照;2、原许可证复印件;3、平面图,到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602号一楼39号窗口登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