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陀区市场监管局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1〕22号)要求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市监稽查〔2021〕249号)要求,为加大民生领域执法力度,区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总局和市局部署,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精准重拳出击,查办一批重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树立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权威。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城乡结合部市场。同时,按照“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我区实际,确保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行业指向明确、商品种类清晰、查处行为具体。“铁拳”行动重点任务如下:

(一)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任务。以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为重点,严厉查处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的违法行为。以冷链食品为重点,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的违法行为。以宣称减肥、降糖降脂降压等功能的食品(包括保健食品)为重点,严厉查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药品的违法行为。(牵头负责部门: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食品协调科)

(二)特种设备安全违法案件查处任务。聚焦电梯维保环节,严查电梯维保单位未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维保的违法行为;严查未经许可擅自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电梯的违法行为;严查干扰正常市场秩序承接电梯维保及安装、更新改造以及电梯维保单位非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聚焦民用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环节,严查充装非自有产权、翻新、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已判废未去功能化的民用液化石油气瓶等违法行为;严查未按照规定上传检验信息、检验数据不实、检验质量管理不到位等民用液化石油气瓶检验环节的违法行为。(牵头负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三)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查处任务。严查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电线电缆、建筑用钢筋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以易引起安全事故的弹射玩具、磁力玩具和水晶泥儿童玩具为重点,严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以次充好、“三无”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违反国家禁止性规定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严查涉及电线电缆、建筑用钢筋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违法行为。严查列入CCC目录的玩具、电线电缆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认证证书被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者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继续出厂、销售不符合认证要求产品的行为,以及伪造、变造、冒用、买卖和转让CCC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认证违法行为。(牵头负责部门:质量监督管理科)

(四)知识产权违法案件查处任务。围绕抗疫防护用品、食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饰箱包等重点商品,聚焦违法案件高发多发的实体市场以及本辖区内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和外省市第三方平台上的本区网店经营者,严查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侵犯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牵头负责部门:知识产权所)

(五)广告违法案件查处任务。严查“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医疗广告虚假夸大、虚称疗效等违法行为,查处非医疗机构发布整形美容、代孕等广告。严查食品广告宣传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三品一械”广告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金融类广告监测和检查,查处涉及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非法高利贷放贷、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非法集资等虚假违法广告。从严处罚顶风违法、屡罚屡犯的金融广告责任主体。(牵头负责部门:广告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

(六)中介服务价格违法案件查处任务。聚焦行业协会,严厉查处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借助行政权力搭车收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负责部门:公平交易科)

(七)网络监管违法案件查处任务。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平台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及时整改问题,规范经营行为。在“618”、“双11”等重点时间节点,聚焦虚假促销、网售违禁品、违法广告、侵权假冒商品等网络违法行为。加大对电子商务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刷单炒信、侵犯个人信息隐私等危害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负责部门:网络监管所)

(八)药化械监管违法案件查处任务。重点抓好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检查,从严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规范渠道购进药品,规范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注重抓好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违法行为惩治。认真组织做好我区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五大类防疫相关医疗器械产品监管工作,保证防疫相关医疗器械产品安全。(牵头负责部门: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具体细化的重点工作任务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铁拳”行动是落实总局、市局部署的重要专项工作,整治的重点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高度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较大的突出问题,责任重大、使命艰巨。市局已将行动落实情况及相关案件查办情况纳入本市“双打”工作、质量工作、食品安全工作、知识产权工作年度考核。各科所队要不折不扣地把工作落实到位,以办案促规范、以监管促发展、以实战促提升、以共治促长效,确保攥成“铁拳”、办成“铁案”、打造“铁军”、“铁肩”担当、“铁腕”推进。同时,“铁拳”行动也是铸造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有效衔接的综合执法新机制,是检验我局“一专多能”培训成效的有效举措,要把落实行动作为开展比学赶超的赛场,施展才华的舞台和融合发展的熔炉。

(二)认真抓好统筹。成立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部署行动、抓总落实,并成立工作专班,负责“铁拳”行动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各牵头负责部门要根据本行动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总结以往好的工作经验,细化“铁拳”行动方案,逐级压实责任,稳步有序推进,确保“铁拳”行动如期完成、质效优良。各所队长要亲自抓动员、抓落实、抓成效,把“铁拳”行动与抓好与日常履职、“创城巩卫”等各方面工作结合好,学会“弹钢琴”,确保重点突出,兼顾全面。

(三)加强协作联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查办中的执法协作和联查联办,切实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和刑事惩戒力度。建立与司法机关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各牵头负责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加强与市局处室的请示报告,加强对所队的业务指导。科所队要强化上下协同、左右协作,拓宽案件来源渠道,适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保持高效整体协作,确保行动扎实推进。

(四)突出行动成效。要紧紧围绕“铁拳”要“打”的要义,树立办好案、多办案、快办案的意识。注重查办一批质量高、影响广、危害大的“铁案”和典型案。在查办案件的效果和产生的社会影响上下功夫,坚持重点战役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按照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执法力量重拳出击的思路,加强违法行为的上下游关联,查办系列案件,强化全链条打击。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办案质量评估活动,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争取涌现出更多的优秀典型案例、办案能手。

(五)加强信息报送。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执法大队、各基层所、专业所要指定专人,定期报送“铁拳”行动进展情况。要建立重点案件查办工作台账,对上级转(交)办、督办以及自行发现的重点案件线索进行记录,实时跟踪查办进展,加强指导调度。建立典型案件和重要线索报送制度,执法大队、各基层所、专业所每月30日前将附件2将报送执法稽查科。每两个月1次将办结的典型案件(不少于1个)及相对重要线索(不少于1条)报送执法稽查科(附件3)。各单位办结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随时报送。市局已将典型案例查办和上报情况,作为评估各单位“铁拳”行动成效的主要依据。我局将把各单位行动成效纳入年度考核标准中的“专项整治考核内容”计分。

附件:1.普陀区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工作任务、业务指导清单

2.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案件统计表

3.典型案件报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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