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镇、各街镇工会、各街镇商会,各区属(集团)企业:

为了做好2021年本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切实维护本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将《普陀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普陀区总工会

 

 

 

 

上海市普陀区企业联合会         上海市普陀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5月27日



 

 

 

 

 


 


普陀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启之年,普陀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关系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营造和谐劳动关系氛围,努力消除劳动关系矛盾因素,为本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贡献。

一、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

区三方要充分认识防范和化解劳动关系重大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对区域内劳动关系领域形势研判,做好对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的监测和定期排查,对可能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问题做到早预判、早发现、早处置,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严防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着力避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协同强化劳务派遣用工指导和规范工作

区三方要认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劳务派遣指导和规范工作。区人社局要继续依法做好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和经营许可期满的延续等工作,加强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和力度;区总工会要积极推动劳务派遣员工参加用工单位民主管理,做好这类群体的维权服务保障工作;区工商联、区企联要积极督促引导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进一步增强劳务派遣员工对用工单位的归属感。区三方要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劳务派遣在规范中发展。

三、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提质增效

区三方要继续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保持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总量稳中有升,确保已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受到劳动监察行政处理和处罚的百分比≤0.5%,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提质增效;要总结评估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入探索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提升企业的认同感和参与度,进一步增强企业用工管理水平和劳动关系和谐程度;要继续发挥创建活动对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推动作用,要加大对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的宣传力度,发挥其标杆引领作用,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带动面上更多企业提升劳动关系和谐水平。

四、组织落实三年行动计划

区三方要认真组织实施《普陀区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表,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完成以下目标:1.选树10名劳动关系协调员;2.选树1-2家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3.选树2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4.报送3-5家经培育辅导后拟授予和谐劳动关系达标企业称号的典型企业;5.通过线上和线下等多种渠道,为不少于500家新注册企业提供用工指导,帮助企业提高用工管理水平。区人社局要加强调研,及时掌握面上情况并做好数据信息的上报工作;区总工会要加大对基层工会的指导,加强工会劳动关系工作指导员的队伍建设,依法履行代表职能,积极服务用工主体,发挥综合优势;区工商联、区企联要完善组织建设,发挥代表性,积极指导和培育企业规范用工,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

五、继续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

区三方要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和《关于贯彻实施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的通知》,积极指导企业方和职工方围绕劳动关系重点问题特别是与防范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问题开展协商,进一步推动企业提高集体协商的质量,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在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主动加强与各企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大在民营企业中推行集体协商制度的工作力度,提高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探索力度,不断扩大覆盖面,确保本区已建工会且具备条件的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

六、巩固信息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区三方要围绕工作重点,着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坚持服务大局;要做好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不断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能力和守法意识;要积极宣传和推广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劳企双方协商求同、劳动关系矛盾快速化解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成功举措、典型案例等,以先进带动后进,营造劳动关系和谐的良好氛围;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舆论正面引导,做好与舆情相关的信息沟通和舆情应对处置,及时上报舆情信息和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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