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区办学许可有效期届满民办学校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4年05月0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内各民办学校:

  近年来,本区部分民办学校在办学许可有效期届满后,长期未提出延续申请或依法办理终止手续,存在较大的违法办学隐患。对此,我局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等规定,对本区内的民办学校进行梳理,并将分别予以处理。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学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学校,请在限期内依法办理有效期延续手续或终止手续。

二、对于限期内未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延续申请、或提出延期申请但不具备相应办学条件的学校,我局将依法注销其办学许可。

三、我局将对办学许可已注销的民办学校予以公告或提供长期查询,履行对社会公众的告知义务。

四、此次集中清理后,将形成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清理工作,督促各民办学校依法、及时办理办学许可的有效期延续手续或学校终止手续。


附件:1.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办学许可有效期届满民办学校清理工作的通知

   2. 普陀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有效期届满清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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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教育局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