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教育系统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普陀区教育局        

                                                               2021年3月3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进一步贯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37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9〕13号)等文件要求,适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看护等方面的需求,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结合本区实际,就进一步落实本区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学校课外活动的重要载体。对放学后有意愿留校参加课外活动和晚托的小学生,提供免费服务。其中,课外活动主要包括完成作业和素质教育活动(一般到下午4:30前),组织作业、阅读、游戏、艺术科普、拓展训练、劳动技能等方面的活动,让学生学有所乐、学有所长,进一步丰富小学生的校内课外生活;晚托主要是对下午4:30仍不能接回家的学生,提供晚托服务(一般不晚于下午6:00),进一步缓解家庭按时接孩子放学难的问题。开展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是学校课外活动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难以按时接孩子放学问题的重要举措。

二、实施范围

覆盖本区所有公办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鼓励民办小学积极参照执行。对象覆盖愿意留在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晚托的小学生。

三、主要目标

2021年底前,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多样,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覆盖率和学生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家长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区、校两级课后服务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增进共识、强化担当,明确学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的保障和管理职能,强化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学校的本职工作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加强保障支撑,确保有效开展。落实相关经费,确保课后服务经费安排,用于课后服务的设施设备、相关人员补贴、外聘社会公益力量等支持。指导民办小学充分利用社会捐助、专项资金等经费,提供相应课后服务。在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逐步引入社会公益力量参与课后服务。学校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场地、设施和校本课程资源开展相关活动。鼓励学校创新,建立健全适合学校的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三)加强过程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从时间常量转向内涵质量,打造课后服务升级版。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开展补差补缺,帮助学生及时巩固所学。完成作业后,结合小学主题式综合活动、项目化学习和办学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学有所乐、学有所长。

五、组织实施

(一)形成工作方案。建立专项工作小组,对课后服务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形成区域工作方案。召开全区学校政教、教导主任会议向基层学校解读实施方案,布置工作要求。

(二)制定“一校一方案”。各学校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制定形成“一校一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学校要把握家长愿留尽留,不设置门槛、不搞审批程序等工作原则,也不得制定任何强制性条款,应接受家长提出参与或不参与课后服务的相关申请。各学校要做好方案解读并做好工作布置,提升教师认同感和参与积极性;要采取信息公开、召开家长会、问卷调研等多种方式告知家长,提高家长知晓度,同时要充分发挥家委会作用,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达成正向社会辐射效应。

(三)丰富服务内容和方式。各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统筹安排课后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学校可安排作业、阅读、游戏、艺术科普、拓展训练、劳动技能等方面的活动,但不得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组织学生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性教学活动。鼓励各学校积极探索牵手区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普陀大学堂”社会实践基地等,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社会实践活动。

(四)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在组织、落实课后服务过程中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及防疫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防疫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知识、防疫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要做好学校体育、教育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时间调整工作。强化安全检查、防疫检查、门卫登记、监管、交接班等管理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于已申请参加课后服务但过程中需要请假的学生,家长应提交书面请假单。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学生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五)完善常态长效机制。学校要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和网上问卷调研等多种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常态化实施。

(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区教育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联合区融媒体中心通过“学习强国”平台每月推送,通过普陀教育、普陀德育公众号每日推送,及时总结、宣传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各学校也要通过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和频次,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落实保障

1.组织保障。区教育局成立课后服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基教科、宣传科、人事科、计财科、法治科、青保科组成。各学校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该项工作稳妥推进。

2.监督保障。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已列入2021年市民心工程。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高度责任感抓好工作落实。区教育局将课后服务纳入对学校和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区教育督导室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对学校督导内容,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加强过程性检查。区教育局对拒不承认家长真实需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课后服务的校长和教职工,进行批评教育,拒不纠正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经费保障。区教育局要将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各学校应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分配方案,保障课外活动的教师工作量按教师正常工作量计算。对于16:30以后的晚托服务,区教育局将下达课后服务专项经费,由学校制定方案,保障晚托服务的教师工作量按加班工作量计算。各学校应通过合理的绩效分配,保障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工作所得,并将服务态度、工作量和工作实绩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区教育局将设立课后服务优秀组织奖,对课后服务积极主动、效果突出的学校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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