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陀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草案)》公众参与情况的报告 2025年09月22日     来源: 普陀教育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2025年6月至9月期间,我局组织开展《普陀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草案)》公众参与活动,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专项听取意见等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并就相关意见建议进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于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11日,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

  二、书面征求意见

  2025年9月,我局书面征求相关委办局和区级人才称号获得者的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10条,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我局对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比较集中的意见有:

  1.对标市、区人才政策要求,确定青年人才安居保障期限;

  2.对申请安居保障项目的青年人才,明确本市无住房、未享受过本市住房保障政策等查询和承诺机制,避免重复申请。

  以上意见均予采纳。

  三、专项听取意见

  2025年6月,我局专项听取了区教育系统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经我局介绍《普陀区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参会代表就草案内容进行了讨论,未提出修改意见。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