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名,2月28日前报名! 2026年01月2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质控业务员岗位1人

  三、应聘条件

  1.岗位描述:

  (1)负责室内质控室间化服务以及现场质量评估的组织、安排和协调等工作;

  (2)协助完成室间质量评价服务、盲样检测、质量指标监测等工作;

  (3)协助与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联系、沟通、咨询和业务解答等;

  (4)协助与中心内部各专业科室就质控业务相关工作进行协调等。

  2.岗位条件:

  临床检验专业毕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有二三级综合医院检验科工作经验及主管技师及以上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将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发送至邮箱renshi@sccl.org.cn,并注明应聘岗位,即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应聘者资料恕不退还,中心将予以保密。

  (三)笔试

  由中心自行组织笔试,笔试形式包括选择题和简答题等,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四)面试

  根据各岗位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人数的1:5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通知。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安排体检及心理测试。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1-68316300-1308

  电子邮箱:renshi@sccl.org.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528号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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