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任务清单的通知

区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全面推进落实《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第七轮(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普府办〔2018〕19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府〔2016〕34号)、《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府〔2018〕34号),区推进办对区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了梳理,并听取了区相关部门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推进、全面落实,确保按节点目标完成年度重点工作。

附件:1.普陀区第七轮(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任务清单

2.普陀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年任务

清单

3.普陀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年

任务清单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印发 


附件1

普陀区第七轮(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任务清单

领域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计划节点

责任单位

2018年计划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水环境保护

1

完成本区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

根据市政府分年度考核要求,辖区内桃浦河、朝阳河、中槎浦、大场浦、新槎浦、北张泾、西虬江、南北厅、真如港、曹杨环浜10条市政府考核河道断面达到分阶段水质目标。其中,2018年达标7个(曹杨环浜、朝阳河维持在III类,真如港维持在IV类,其他为V类),2020年实现10个考核断面全部达标(水质类别目标同前)

2020

区建管委、区环保局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相关部门

2018年达标7个(曹杨环浜、朝阳河维持在III类,真如港维持在IV类,其他为V类)

(水目标责任书项目)

2

市政泵站旱流截污改造

协调推进曹杨泵站旱流截污改造和初雨调蓄项目

2019

区建管委

市城投总公司

完工

(水目标责任书项目)

3

市政泵站管理

按照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的部署,将市政泵站作为污染源进行监管

2020

区环保局

区建管委

按市相关部门

部署实施

4

配合完成桃浦中央绿地泵站建设

协调市城投总公司加快桃浦中央绿地排水泵站及地下调蓄池建设

2020

区建管委

市水务局、市城投总公司、桃浦智创城公司

配合推进前期工作

5

配合完成云岭西排水系统建设

配合建设云岭西雨水排水系统,协调市城投总公司加快云岭西总管和泵站的建设进度

2020

区建管委

市水务局、市城投总公司、长征镇

开工

6

分流制地区雨污混接改造

加强对市政二级管网沉管破损、雨污混接的整改,避免出现污水泄漏或分流制地区污水通过二级管道混接进入雨水管现象

2019

区建管委

区房管局

完成市政二级管网混接改造

(市重点项目)

水环境保护

7

分流制系统二级管网雨污混接长效监管和整改

长期保持对区内15个分流制排水系统的市政二级管网巡查,巩固整治成效,杜绝区域内再次出现市政二级管网混接现象

持续实施

区建管委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相关街道(镇),相关功能区管委会

持续实施

8

新建小区阳台水雨污分流

新建小区严格执行阳台水纳入污水管网

持续实施

区建管委

区规土局、区环保局

    持续实施

9

居民小区雨污混接改造

推进居民小区雨污混接改造,结合老旧居民小区改造,实施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落实其他居民小区雨污混接排摸和改造工作

2019

区房管局

区建管委、西部集团等

争取新开工10个居民小区改造

10

桃浦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和调整

加强桃浦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推进污水处理厂功能调整

2020

区环保局、区建管委

市水务局、市城投总公司

启动

11

海绵城市建设

编制区级海绵城市专业规划,推进桃浦智创城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2020

区建管委

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绿容局、桃浦智创城公司

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市重点项目)

12

河道综合治理

继续实施河道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根据本区水污染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20年,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

2020

区建管委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相关部门

消除河道黑臭,实现7个市考断面水质达标。

(市重点项目、水目标责任书项目)

13

配合开展苏州河综合治理

配合国考断面苏州河-浙江路桥水质达标,完成辖区内综合治理任务

2019

区建管委

区环保局,相关街道(镇)

实现7个市考断面水质达标;完成市政二级管网混接改造;完成海绵城市区级规划方案编制;大力实施海绵城市

管控机制,推进桃浦海绵城市建设

水环境保护

14

新开1号、2号河工程

开工建设规划1号、2号河生态护岸工程及相关养护工作

2020

区建管委

区建管委、桃浦智创城公司

办理前期手续

15

李家浜、凌家浜拓宽工程

按规划蓝线开工建设李家浜、凌家浜拓宽工程,修建生态护岸,增加水域面积

2019

区建管委

区财政局、桃浦镇、桃浦智创城公司

开工

16

新建金昌河工程

开工建设金昌河新开工程

2019

区建管委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规土局、桃浦镇

开工

17

河道疏浚

对新槎浦等淤积严重的河道进行水利疏浚

2018

区建管委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相关街道(镇)

完成

18

外浜水体优化调整工程

实施外浜水系优化调整,开工建设延伸蔡家浜、规划一号河、填埋达长浜工程,新建苏州河口泵闸

2019

区建管委

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财政局、长征镇

办理前期手续

大气环境保护

19

燃油燃气锅炉改造

完成中小燃油燃气锅炉提标改造,实施燃油锅炉 “油改气”、“油改电”

2020

区环保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启动

(市重点项目)

20

新能源车推广

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力度

2020

区建管委

区机管局

完成年度任务

市重点项目

21

加快充电桩建设

按市交通委的统一部署推进充电桩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中心城区小于1公里,外环以外区域小于2公里

2020

区建管委

各街道(镇)

完成250个充电桩

(市重点项目)

22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强化在用车尾气治理及排污监管,加强非道路机械执法检查

2020

区环保局

区建管委
、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市环保局部署

持续实施

(市重点项目)

大气环境保护

23

装配式建筑建设

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单体预制率达到40%以上或装配率达到60%以上

持续实施

区建管委

区房管局

持续实施

(市重点项目)

24

绿色建筑建设

所有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桃浦智创城和长风生态商务区根据园区开发建设导则规定推进绿色建筑建设

2020

区建管委

区房管局、区规土局、区发改委、长风投资公司、桃浦智创城公司

持续实施

(市重点项目)

25

加强区域道路冲洗

继续提高道路保洁率和保洁质量,强化开展各类道路冲洗工作。全区主要道路机扫率达到92%以上,重点区域道路机扫率达到100%;可冲洗道路冲洗率达到100%(市指标为82%),提高并保持道路整洁优良率92%以上

2020

区绿容局

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市重点项目)

26

推进工地安装在线监控

推进建筑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系统,并强化执法监管。逐步推进工地降尘喷雾的使用

2020

区建管委

区环保局,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市重点项目)

27

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和拆房工地洒水执行率

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到达98%以上,全市拆房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

2020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

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市重点项目)

28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工地内硬化地面保洁冲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未施工区域裸土全覆盖;渣土车全密闭;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在出门前冲洗干净不带泥;建筑构件破拆前洒水;工地门口道路上无渣土、建筑垃圾等撒落物且无明显可见的轮胎泥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率达到95%以上

2020

区建管委

区绿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大气环境保护

29

轨交以及快速路等市政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工地内硬化地面保洁冲洗;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未施工区域裸土全覆盖;渣土车全密闭;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在出门前冲洗干净不带泥;硬化路面破拆前洒水;工地门口道路上无渣土、建筑垃圾等撒落物且无明显可见的轮胎泥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率达到95%以上

2020

区建管委

区绿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30

道路管线、道路大修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在进行切割,破碎铣刨,风钻等作业时,应做好控尘措施,周边道路无明显可见尘土;工期较短的道路、管线工程的维修作业,应缩短开挖、维修时间,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020

区建管委

区绿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31

拆房工地、拆违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降尘设备(喷淋、车辆冲洗、绿网等)安装、使用率达到100%;进行机械拆除前进行洒水;建筑废料破碎前洒水;建筑垃圾清运装车前洒水;建筑垃圾运输车出门前冲洗干净;运输车辆顶盖全覆盖;工地门口道路上无建筑垃圾等撒落物且无明显可见的轮胎泥印;拆房、拆违项目结束后,对所有场地进行全覆盖;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率达到95%以上

2020

区房管局、区拆违办

区旧改办,各街道(镇),桃浦智创城公司

持续实施

32

房屋修缮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小区内及周边路面无明显可见的建筑垃圾或积尘;铲除旧的外墙前洒水;建筑垃圾清运运装车前洒水

2020

区房管局

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33

住宅配套道路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施工区域内的未作业区域裸土全覆盖;出入口安装冲洗设备;工地门口100米的道路上无渣土、建筑垃圾等撒落物且无明显可见的轮胎泥印;土方作业时及时清除路面的泥土

2020

区房管局

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34

河道整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未施工区域裸土全覆盖;出入口安装冲洗设备;工地门口道路上无泥土等撒落物及轮胎泥印

2020

区建管委

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35

绿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及时清除硬质场地及出入口通道上的泥土;硬质场地及出入口通道上无明显可见的积尘;未施工区域裸土覆盖

2020

区绿容局

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大气环境保护

36

出土(建筑垃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督促建设方申报;运输车辆顶盖全覆盖

2020

区绿容局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拆违办、区旧改办,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37

街道(镇)小型施工和门面装修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沿马路一侧全封闭;建材以及建筑垃圾室内堆放;加强对道路上安装各类设施的施工单位的监管,施工单位不得在人行道上直接搅拌水泥

2020

各街道(镇)

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

 持续实施

38

渣土运输车辆执法监管

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按规定路线行驶;严肃查处车辆超载和偷倒渣土、垃圾行为;加强运输车辆的冲洗保洁,对运输车辆跑冒滴漏现象开展联合查处

2020

区绿容局

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

 持续实施

(市重点项目)

39

强化扬尘污染巡查发现和处置

聘请具备相关经验、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巡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或街道(镇)进行处置,并跟踪反馈后续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40

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执法监管

各职能部门严格地按照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厉查处扬尘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合力打击扬尘违法行为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

 持续实施

41

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在汽修行业的应用

根据市环保局等部门部署,推广低VOCs含量产品在汽修行业的应用

2020

区环保局

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市环保局部署实施

(市重点项目)

大气环境保护

42

餐饮油烟气治理及监管

全面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广集中式餐饮企业集约化管理

2020

区环保局

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市重点项目)

43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企业治理

推进石化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包装印刷、涂料和油墨生产、船舶制造等行业VOCs治理

2020

区环保局

区商务委

完成

(市重点项目)

44

强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持续开展辖区内敏感点周边大气污染源的排查,加大扬尘、油烟气等面源的管理和治理力度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

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45

加油站监管

明确油气回收、油罐防渗漏等环保工作要求,落实加油站专项监察、监测和长效管理措施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

区商务委

持续实施

46

全面完成、落实本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考核要求,完成分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绿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镇)等

持续实施

(大气目标责任书项目)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47

潜在污染场地调查

按照全市土壤详查工作方案,协助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按照全市潜在污染场地排查工作方案,开展辖区内潜在污染场地排查,建立辖区潜在污染场地清单和优控名录

2020

区环保局

区规土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绿容局、桃浦智创城公司、长风投资公司,各街道(镇)

完成

(协助市环保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

(市重点项目)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48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按照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协助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适时开展辖区内的监测工作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

区规土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绿容局、各街道(镇)、桃浦智创城公司、长风投资公司

根据市环保局部署实施

(土壤目标责任书

项目)

49

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建立区级潜在污染场地、重点监管企业等数据库,并与市级数据库信息对接

2018

区环保局

区规土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绿容局

完成

50

确定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按照国家和本市要求,确定辖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2018

区环保局、区商务委

区国资委

完成

51

严格控制和预防土壤污染

对于涉重新项目不予审批,确保本辖区到2020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达到国家和上海市标准

2020

区环保局

区商务委

按要求执行

(土壤目标责任书

项目)

52

一般工业固废处置

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一般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或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等进行无害化处置

持续实施

区绿容局

区商务委、区国资委

持续实施

53

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落实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场地环境全过程监管制度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区规土局

区商务委、区建管委

持续实施

(土壤目标责任书

项目)

54

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要求,强化建设用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环节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

区规土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房管局

持续实施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55

强化潜在污染场地风险管控

对历史遗留的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风险管控措施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

区规土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绿容局、区安监局

持续实施

(土壤目标责任书

项目)

56

控制受污染场地规划用途

按照市规土局要求,建立辖区内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和待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

持续实施

区规土局

区环保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

持续实施

(土壤目标责任书

项目)

57

建立辖区土壤修复治理项目库

根据国家和本市要求,建立辖区土壤修复治理项目库,申报本市土壤污染治理与污染规划项目

2018

区环保局

区规土局、区发改委、区绿容局、区商务委

完成

(土壤目标责任书

项目)

58

桃浦智创城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工程

开展桃浦智创城引进项目土壤修复试点工程,积极推进桃浦智创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2020

桃浦智创城公司

区环保局

完成613地块的土壤治理修复工作,协同推进其他地块治理修复

(市重点项目)

59

长风1号绿地土壤修复

完成长风1号绿地土壤治理修复项目

2018

长风投资公司

区环保局、区规土局、区文化局

完成

60

全面完成、落实本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考核要求,完成分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

区府办、区规土局、区建管委、区绿容局,各街道(镇),长风投资公司、桃浦智创城公司等

持续实施

(土壤目标责任书

项目)

固废和噪声污染防治

61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全覆盖。推进新增绿色账户,以资源化利用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建设。2018年新增垃圾分类4万户、新增绿色账户6万户,2019年、2020年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推进实施

持续实施

区绿容局

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

分类居住区覆盖户数新增34964户,绿色账户新增42313户

(市重点项目)

62

新建垃圾压缩站

新建2座,2018年1座、2020年1座

2020

区绿容局


完成1座

63

医疗废物管理

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医疗废物集中规范化处置率100%

持续实施

区卫计委

区环保局

持续实施

64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率100%,规范化管理达标率98%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


持续实施

65

加强社会噪声矛盾调处

完善社会噪声矛盾调处机制,进一步明确社会噪声处置主体责任和化解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

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网格综合管理中心、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66

“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创建

每年开展至少1个“上海市安静居住小区”的创建工作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

相关街道(镇)

完成1个

工业污染防治和绿色转型发展

67

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

结合桃浦智创城建设等本区重点工作,加快不符合本区能耗、环保、安全等硬约束标准的企业及低效用地企业调整,实施桃浦智创城产业结构调整专项工作,2018年完成20家重点企业关停并完成验收,后两年完成市经信委下达的工作指标

持续实施

区商务委

桃浦智创城公司、区环保局,相关街道(镇)

持续实施

(市重点项目)

68

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

落实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的工业企业监管机制,实施工业企业全面达标计划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

区商务委

持续实施

工业污染防治和绿色转型发展

69

拆除搬迁企业环境监管

根据本市要求,督促搬迁拆除企业事先将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报区环保、经济信息化部门备案,并严格按照规定安全处置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区商务委

桃浦智创城公司

持续实施

70

建设绿色示范工厂

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建设绿色示范工厂

2020

区商务委

区发改委、区环保局,相关街道(镇)

推进未来岛园区参加绿色园区创建,推进相关企业参评绿色工厂

(市重点项目)

71

开发绿色产品

引导开发绿色产品

2020

区商务委

区发改委、区环保局,相关街道(镇)

推进1家企业参评绿色产品

(市重点项目)

72

清洁生产审核

区商务委、区环保局持续推进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持续实施

区商务委

区环保局

完成1-2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73

扶持企业进行节能技改

每年推动3-4家企业申报节能技改项目

持续实施

区商务委

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完成3-4家企业节能技术改造

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74

桃浦中央公园建设

完成桃浦中央绿地南片25公顷绿化建设

2020

桃浦智创城公司

区绿容局

启动南三块地下设施建设

(市重点项目)

75

真如绿廊建设

完成真如绿廊14公顷绿化建设

2020

区绿容局

真如城市副中心公司、真如镇街道

持续推进动迁腾地,启动前期手续办理,完善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配套的景观方案设计

(市重点项目)

76

新建公共绿地

新建公共绿地30万平方米

2020

区绿容局


完成10公顷

77

生态屋顶绿化建设

每年完成1万平方米的生态屋顶绿化建设

持续实施

区绿容局


完成1万平方米的生态屋顶绿化建设

78

长风6A公共绿地建设

完成7.9公顷绿化建设

2020

区绿容局


年内开工

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79

绿道建设

每年完成7公里绿道建设

持续实施

区绿容局


完成7公里

绿道建设

(市重点项目)

80

立体绿化建设

完成11万平方米立体绿化建设。2018年完成3万平方米,2019年完成3万平方米,2020年完成5万平方米

2020

区绿容局


完成3万平方米

立体绿化

(市重点项目)

81

林荫道建设

按照市绿容局统一部署完成建设任务

持续实施

区绿容局


完成2条林荫道

创建

(市重点项目)

82

改造街心花园

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新建提升改造17个具有花园景观、游憩服务和文化底蕴等功能的街心花园

2020

区绿容局

区市政市容联办成员单位

完成10个街心花园提升改造

(精细化管理项目)

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83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推进“两网协同”再生资源回收

2020

区绿容局、区商务委


建成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07个

(市重点项目)

84

完成节能降耗目标

完成市下达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和碳排放控制目标

持续实施

区发改委

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机关局,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85

工业领域节能降碳

完成年度工业节能降碳目标,工业能耗占总能耗比重逐年有所下降,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产值占本区工业产值比重逐年有所上升

持续实施

区商务委

桃浦智创城公司

持续实施

86

商业、旅游饭店业和其他民用领域节能降碳

完成年度商业、旅游饭店业和其他民用领域节能降碳目标和工作任务

持续实施

区商务委


持续实施

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87

建筑楼宇领域节能降碳

完成年度推广绿色建筑、建筑一体化应用、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建筑能源审计、全装修住房、装配式建筑工作任务,对物业服务企业节能降碳工作做好监督管理服务

持续实施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

区规土局、区发改委、桃浦智创城公司、真如城市副中心公司

持续实施

88

公共机构领域节能降碳

完成年度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目标,落实区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管理体系、能源统计制度和节能低碳基础工作建设要求,逐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审计

持续实施

区机管局

区卫计委、区教育局、区建管委、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89

交通运输业节能降碳

完成市下达新建公共充电桩建设任务

持续实施

区建管委

区发改委、区机管局、区国资委

持续实施

90

重点用能单位管理

每年根据各领域单位用能情况下达区级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及其年度节能目标要求,定期跟踪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情况,对能耗异常单位开展现场走访,引导其加强用能管理

持续实施

区发改委

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统计局,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91

实施节能降碳重点项目

每年推进、扶持一批节能技改、节能产品应用、建筑节能改造等节能降碳领域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数量、年节能量或区级资金扶持总额逐年有所增长,每年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不少于3项

持续实施

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

持续实施

92

优化能源结构

完成市下达分布式光伏项目推进任务

持续实施

区发改委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

持续实施

93

开展节能降碳培训

定期组织开展或组织人员参与能源统计、能源计量、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使用等节能降碳相关培训

持续实施

区建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持续实施

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

94

开展节能降碳宣传

组织做好每年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节能宣传活动

持续实施

区发改委、区商务委

区建管委、区机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95

绿色生态城区创建

根据市级部门部署,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创建

2020

区建管委

区环保局、区文明办、区社区办,各街道(镇)、长风投资公司、桃浦智创城公司、真如城市副中心公司

按市相关部门部署后实施

(市重点项目)

96

绿色学校创建

根据市级部门部署,开展各级绿色学校创建,新创3所国际生态学校

2020

区教育局

区环保局

新创1所

(市重点项目)

97

绿色饭店创建

开展绿色饭店创建

2020

区商务委

区发改委、区环保局,相关街道(镇)

按市相关部门部署后实施

(市重点项目)

98

环保绿色小区创建

新创3家区级环保绿色小区

2020

区环保局

区教育局、区文明办、区社区办

新创1家

99

推进第二批低碳社区创建

按全市第二批低碳发展实践区创建进度要求,完成绿色低碳交通枢纽示范工程建设、新建绿色建筑、区域能源环境监测系统等重点创建内容

2020

真如城市副中心公司、区发改委

区财政局、区建管委、区规土局、区环保局

推进真如副中心低碳发展实践区建设,积极落实市下达的创建要求,做好建设方案的细化和项目落地

(市重点项目)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保障机制

100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

制定并推进实施普陀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实施意见

2018

区委办、区府办、区环保局

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

完成

101

调整完善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

按照“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调整完善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

2018

区委办、区府办、区环保局

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

完成

102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发动

协调各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各类媒体宣传力度,做好舆论保障

持续实施

区委宣传部

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103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推进机制

完善项目月报、跟踪、督办等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

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104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机制

完善区委、区政府领导联系督导制度;将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等情况纳入日常督察工作,并对未落实到位的部门进行问责

持续实施

区委办、区府办

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保障机制

105

完成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按要求做好市督察组督察进驻前的相关配合准备工作,并根据市督察组要求,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2019

区委办、区府办、区环保局

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市督察组要求,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106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估机制

根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要求,以及市委组织部对本区领导和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的指标要求,每年分解目标责任,落实相关工作责任主体和具体措施,把生态文明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相关部门和各党政一把手的常态化、综合性考核

持续实施

区委组织部

区人社局、区社区办、区委办、区府办、区环保局

持续实施

107

重点企业在线监控

根据市环保局要求,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特征因子在线监测试点

2020

区环保局


根据市环保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市重点项目)

108

监测能力建设

根据市环保局要求,完成固定源在线监测能力建设

2020

区环保局


 

根据市环保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市重点项目)

109

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2018年起推行环境监管第三方巡查发现机制,并将巡查区域从街面延伸至小区,进一步提升网格化巡查发现能力和水平

持续实施

区网格综合管理中心

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110

加强社会源环境执法监管

持续开展对建筑工地、马路洗车、流动摊贩等专项执法,减少大气、水、噪声社会源污染

持续实施

区城管执法局

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

持续实施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保障机制

111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结合“五违四必”、“无违居村”创建等区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持续实施

区拆违办

区建管委、区规土局、区商务委、区环保局、区绿容局

持续实施

112

完善环境应急机制

深化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制定辖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方案,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应急机制

2018

区环保局、区应急办

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完成

113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以水、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检查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开发利用活动中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以及信访投诉突出的环境问题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

区建管委、区绿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114

强化环境治理政府主导作用

根据上海市相关政策,研究和完善政府资金投入和补贴政策

持续实施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

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115

落实上海市环境监测监察垂改方案

根据《上海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落实相关改革措施,加强环境监测和监察执法

2018

区委组织部、区环保局、区人社局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完成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保障机制

116

开展环境宣传教育

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促进公众监督和参与

持续实施

区环保局

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明办、区社区办、区妇联等

持续实施

117

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2018年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后两年根据市环保局要求开展动态更新等工作

2020

区环保局

区发改委,各街道(镇)等

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118

“美丽街区”建设

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对标国际一流,突出重点区域,开展示范性美丽街区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市容环境品质提升

2020

区绿容局

区市政市容联办成员单位

完成长风生态商务区、曹杨地区、月星环球港周边、中环、内环沿线等区域10条主要道路的景观建设

(精细化管理项目)

119

推进“五乱”治理

全面完成本区115市政市容补短板、治五乱专项治理任务

2020

区绿容局

区市政市容联办成员单位

完成计划

治理的18处

(精细化管理项目)

120

加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景观照明管理

2018年,基本完成重点区域、重点类型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工作;到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道路一店多招、屋顶招牌和大型侧招整治工作,基本完成重要设施、重要节点景观照明改建、新建工作,打造景观照明新亮点

2020

区绿容局

区市政市容联办成员单位

基本完成重点区域的主要道路、重点类型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工作

(精细化管理项目)

121

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社会协同共治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2020

区城管执法局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街镇

有序推进

(精细化管理项目)

 


附件2








普陀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年任务清单

序号

领域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时间节点

2018年计划

备注

1

提升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

云岭西雨水排水系统

配合建设云岭西雨水排水系统

区建管委


2020

开工


2

基本实现区域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104产业区块已开发地块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建立完善雨污水管网破损排查和维护制度

区建管委

桃浦镇、新杨工业区管委会

持续实施

持续实施

市级项目

3

老旧居民小区雨污混接 改造

每年开展老旧居民小区的雨污混接改造

区房管局

区建管委

持续实施

争取新开工10个居民小区改造

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加强协调,做好二三级管网对接

4

老旧居民小区阳台水雨污分流工程

结合老旧居民小区改造,每年实施老旧小区阳台水雨污分流改造

区房管局

区建管委、区规土局

持续实施

持续实施


5

新建小区阳台水雨污分流

新建小区严格执行阳台水纳入污水管网

区建管委

区规土局、区环保局

持续实施

持续实施


6

市政泵站旱流截污改造

协调推进桃浦河、西虬江沿线雨水泵站的旱流截污改造

区建管委

区规土局、相关街道(镇)

2020

协调推进曹杨泵站旱流截污改造和初雨调蓄项目

市级项目

7

市政二级管网雨污混接排查及整改

加强对市政二级管网沉管破损、雨污混接的排查和整改,避免出现污水泄漏或分流制地区污水通过二级管道混接进入雨水管现象

区建管委

相关街道(镇)

持续实施

持续实施

市级项目

8

加强河湖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消除区域黑臭水体

中小河道全面消除黑臭

区建管委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相关部门

2018

完成

市级项目

9

河道综合治理

实施河道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到2020年,基本消除全区46条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水体

区建管委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相关部门

2020

消除河道黑臭,实现7个市考断面水质达标

市级项目

10

完成本区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基本消除区域劣V类水体

根据市政府分年度考核要求,辖区内 桃浦河、朝阳河、中槎浦、大场浦、新槎浦、北张泾、西虬江、西走马塘、真如港、曹杨环浜 10条市政府考核河道断面达到分阶段水质目标。其中,2016年达标3个,2017年达标5个,2018年达标7个,2019年达标9个,2020年实现10个考核断面全部达标

区建管委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相关部门

2020

实现7个市考断面水质达标

市级项目

11

配合开展苏州河综合治理

配合国考断面苏州河-浙江路桥水质达标,完成辖区内综合治理任务

区建管委

区环保局

2019

  实现7个市考断面水质达标;完成市政二级管网混接改造;完成海绵城市区级规划方案编制;大力实施海绵城市管控机制,推进桃浦海绵城市建设

市级项目

12

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桃浦科技智慧城
海绵城市试点

新建桃浦中央公园3万立方米雨水调蓄系统

区建管委

桃浦智创城

2020

配合推进
前期工作


开展规划1号、2号河生态护岸建设及养护工作

区建管委

桃浦智创城

2020

办理前期手续

13

生态护岸养护

加强中槎浦、新槎浦、武威河等自流区域河道的生态护岸养护

区建管委


持续实施

持续实施


14

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雨水公园建设

结合桃浦、真如等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建设2-3个具有雨水集聚功能的绿地公园

区绿容局

区建管委

2020

桃浦启动南三块建设、真如启动绿廊建设的前期工作


15

新建公共绿地

新建公共绿地30万平方米

区绿容局


2020

完成10万平方米


桃浦中央绿地50万平方米

桃浦智创城


2020

启动南三块地下设施建设


16

生态屋顶绿化

““十三五””期间,每年完成1万平方米的生态屋顶绿化建设

区绿容局


持续实施

完成1万平方米的生态屋顶绿化建设。


17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

结合绿色建筑鼓励节水器具推广和雨水回用,新建公用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住宅达到一星级及以上标准

区建管委

区规土局

持续实施

持续实施


18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工业企业结构调整

实施桃浦智创城第三期产业结构调整专项工作,计划调整66家企业

区商务委

桃浦转型办

按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完成

完成

市级项目

推进绥德路沿线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对未来岛园区、真如铁三角园区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基本清退低产出的低端物流和高安全风险的食品加工企业;大幅减少技术含量低、产税贡献弱的低端企业

区商务委

桃浦镇

2020

持续实施

推进上海国际中小企业总部社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工作,以科技产业、文化产业和“四新”经济为主,积极推进园区二次开发和产城融合建设

区商务委

长征镇

2020

持续实施

19

加大综合管理制度创新

建立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建立本区水污染防治责任体系和推进机制,将水质目标和达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街道(镇)和企业;定期向区政府汇报任务落实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纳入区政府督查平台,考核各职能部门、街道(镇)和企业的工作完成情况,并将之纳入部门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对年度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街道(镇),由区监察局进行追责

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协调推进委员会

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监察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持续实施

持续实施

市级项目

20

严格水资源管理

按市水务局统一部署,配合完成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3%和20%目标相对应的措施

区建管委

区发改委

2020

持续实施

市级项目

21

依法公开环境

信息

公开区域水环境质量;定期公布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督促国控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排污情况

区环保局


持续实施

持续实施


22

提升水环境监管能力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

根据市环保局统一部署,加强一类污染物水污染源的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工作

区环保局


持续实施

持续实施

市级项目

23

完善总氮、总磷监测体系

完善污染源总氮、总磷监测体系

区环保局


2020

根据市环保局
部署实施

市级项目

24

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根据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配合完善现有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开展日常监测和跟踪监测

区规土局

区建管委、区环保局

2020

配合市规土等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市级项目

25

强化依法治污控污水平

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加快推进街道(镇)一级网格化中心建设,提升网格化管理主动发现和协同处置能力,2016年起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区网格综合管理中心

区环保局、各街道(镇)

2016年起 实施

持续实施


26

生活污染源专项整治

开展对马路流动摊贩、违章洗车点的专项整治

区城管执法局

区绿容局、各街道(镇)

持续实施

持续实施



附件3

普陀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年任务清单

类别

序号

2018年重点任务

区牵头部门

区配合部门

一、全面摸清土壤环境状况

1

督促并协助配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区环保局

区规土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卫计委

2

配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开展辖区内的布点和监测

区环保局

区规土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道、镇、桃浦地区转型发展办、长风生态商务区管委办

二、严格控制和预防土壤污染

3

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实施产业结构调整

区商务委

区环保局、区发改委

4

完成2018年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目标

区规土局


5

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重点监管企业对其用地进行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区环保局

区商务委

6

对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

区环保局

区商务委、区国资委

7

落实搬迁拆除企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加强监管

区环保局、

区商务委


8

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污染,落实源头减量,开展重金属排放核算工作,制定并完成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年度控制目标

区环保局


9

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应急机制

区环保局

区商务委、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司法局

10

对历史遗留污染地块和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发现一起要处置一起,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区环保局

区规土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安监局

三、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11

加强建设用地储备、出让、收回、续期等环节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的监督管理,建立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管理数据库和工作台账,定期上报

区环保局

区规土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房管局

12

动态更新属地内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并上传至污染地块信息系统;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污染地块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工作

区环保局

区规土局、区商务委、区绿化市容局

13

制定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年度计划,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编制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实施

区环保局

区规土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安监局

14

按照市规土局要求,落实本市关于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的管理要求,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区规土局

区环保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

四、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修复

15

开展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工程试点至少1个

区环保局


16

按时间节点推进本年度中央资金支持的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

桃浦地区转型发展办

区规土局、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

五、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17

对重点监管行业、重点监管污染物和重点区域开展专项环境执法

区环保局

区商务委、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

六、创新环境治理体系

18

制定本年度辖区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区环保局

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规土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科协

七、强化目责任标考核

19

建立完善辖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

区环保局

区府办、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规土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桃浦地区转型发展办、长风生态商务区管委办等

20

督促重点行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签订不少于5家重点监管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区环保局

区府办、区商务委、区国资委

21

汇总本区各街镇、各部门2018年行动计划实际情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自行开展考核评估,并于年底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评估结果

区环保局

区府办、长风生态商务区管委办、桃浦地区转型发展办、各街道、镇

22

落实完成本区自行编制的土十条中具体工作任务

区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