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延续实施本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环境防护距离技术规范》的通知 2019-05-31    来源:生态环境

各区生态环境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工程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引导和规范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的合理布局,现将我局发布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环境防护距离技术规范》(沪环保防〔2014〕127号)予以延续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5月1日。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