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湖明珠城三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持续有效的通知

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延长‘新湖明珠城三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限的申请”收悉。你司开发的新湖明珠城三期项目于20041230日经我局以沪普建(2004014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建设15幢建筑,其中9幢建筑已于2007年竣工交付,其余6幢建筑因动迁原因尚未建设。

因你司已经依据沪普建(2004014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 故上述许可证及附件所核定的许可内容持续有效,对于目前具备开工条件的基地,请抓紧动迁和建设,早日完成旧区改造任务。建设过程中如有调整,须及时办理调整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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