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联通租赁集团总部科研大楼”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的通知

上海旅行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你司申请报告收悉。你司于2011年8月9日取得沪普建(2011)FA3101072011155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联通租赁集团总部科研大楼”项目。现你司因施工和监理招投标等手续未办妥而无法开工建设,向我局提出许可证延期申请。

经核,同意延期,有效期至2012年8月8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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