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上海普陀市政建设养护有限公司建设普陀区排水管道清通功能完善工程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普陀市政建设养护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普陀区排水管道清通功能完善工程土地使用权收回。该项目位置为普陀区东至祁安路、南至沪嘉高速公路、西至南何支线铁路、北至河南浜,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所载,建设用地面积3865.8平方米,涉及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3865.8平方米。

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1]128号批复可行性研究

报告,经区规划资源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2]1号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普陀区排水管道清通功能完善工程,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收回上述3865.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文件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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