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5号代表建议的第三次答复(跟踪办理情况)

侯跃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桃浦镇农民老宅改造自建房补证”的代表建议收悉,上次答复结果为“槎浦新家园已取得大产证”。经进一步跟踪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合共同努力,目前该项目中槎浦村“槎浦新家园”地块已经于2020年上半年100%完成了小产证办理。

槎浦新家园补办产证取得试点成功后,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由桃浦镇政府牵头,区属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助配合,将真建、春光村列为第二批老宅改造补证工作计划,并专报市信访办。现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一是建立市、区、镇三级部门沟通机制。区各部门跨前参与,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市信访办、市规划资源局、市房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召开专题工作研商会,统一认识、拟定整体化方案及可行性的操作规程,切实厘清政策和规范要求,基本完成补办产证相关难点问题的准备工作。目前,化解方案已报送市信访办联席平台。

二是我局积极落实补证前期准备工作。在资料归档方面,根据原动迁安置补偿协议完成槎浦村的各项资料收集、整理、分类、材料补齐和建档;在规划调整方面,明确了用地权属关系,初步确定收储、征地和认定的范围;在房屋确权方面,梳理汇总了安置房源使用情况及动拆迁补偿情况的相关信息。

三是积极推进流程征询工作。依据补办规程,分别完成向市、区规划资源局、房管局、建管委、税务局等相关处室及配套工程单位在项目认定、土地出让与征收、建管与配套工程验收、产权登记、税务等方面的业务征询。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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